它可用来表示两个整数的最小公倍数。中括号(bracket),又称方括号,符号“[ ]”,常成对使用。中括号是一种记号,用以连接需一起考虑的、相等的或成对的单词或项目,或者围起从中只选取一个的那些项目。例如,它可用来表示两个整数的最小公倍数,如[ 15,21] =105[1]。小括号“()”或称圆括号是1544年出现的,中括号“[]”或称方括号、大括号“{}”或称花括号都是1593年由数学家韦达引入的,它们是为了适应多个量的运算而且有先后顺序的需要而产生的。朱文熊1906年在日本出版的《江苏新字母》的《凡例》把括号称为“括弓”,说“括弓()内作注释”。鲁迅1909年在《域外小说集·略例》中也提到“括弧”。1919年《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确定的括号形式有()〔〕两种,称为“夹注号”,有用例,无释义。1930年和1933年政府有关文件改称“括弧”。1951年《标点符号用法》定名为“括号”。1951年以来政府三次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都说明括号常用的形式为圆括号(小括号)(),此外还有方括号(中括号)[ ]、六角括号〔〕、大括号(花括号){ }、方头括号【】和二角括号「」以及『』等几种。例如,它可用来表示两个整数的最小公倍数,如[ 15,21] =105[1]。小括号“()”或称圆括号是1544年出现的,中括号“[]”或称方括号、大括号“{}”或称花括号都是1593年由数学家韦达引入的,它们是为了适应多个量的运算而且有先后顺序的需要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