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谁行使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国有独资企业必须设董事会吗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董事是不可以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董事会,发挥相应的管理、经营、监督等职能。国有独资公司是国资委设立的一级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但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不是只要国有企业就必须设董事会。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是有专门解释的。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职能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