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抵扣问题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并抵扣)。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认证的当月填在附表二24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栏,次月收到比对结果(《稽核通知书》)后方可抵扣(《稽核通知书》一般在认证次月月末收到,特殊情况会更晚一些,但申报期内肯定能购收到,因此认证的次月必须抵扣),抵扣数额填在附表二第3行“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如果本月没有销售,没有上期留抵,当月也没有应抵扣增值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按照上面所说填报就可以了。
办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办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一、认真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要求内容填写齐全,真实可靠,所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封面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档案号章:(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1、经营情况填写:辅导期内实际完成的收入2、设置帐户名称: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商品采购、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应收(付)帐、预收(付)帐,商品销售成本、应交税金等(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B5纸打印粘贴)内容包括: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时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税额(辅导期内实际完成的收入,并交纳增值税的实际情况及税负情况),财务人员状况,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和税务登记(副本)影印件:用B5纸复印并粘贴(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会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1、将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的身份证和会计证复印件剪裁并粘贴.2、身份证为第二代新版身份证,如果是第一代老板身份斑点要求要户口簿复印件.3、如是外地身份证,要求提供暂住证(六)经营场地(B5纸复印)1、办公场所与库房面积(使用面积)合计不得小于100平米.2、租金必须缴纳一年以上(从申办之日起顺延)以完税凭证或地税发票为准.3、企业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须贴印花税);房屋租金正式发票(预交一年以上房屋租金)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包括注册地、经营地、库房.租玉渊潭乡房屋须提供"乡土地规划管理科"证明租用私人房屋还须提供所属区的建设委员会开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申报流程:1、每月1号以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进行抄税处理;2、在取得"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完成增值税申报;3、纳税人持开票IC卡、"稽核结果通知书"、通过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份到税务机关报税比对;(有尚未抵缴完的以前月份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读税控IC卡之前,要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当月将无法抵缴,只能等到以后月份抵缴)4、比对相符的,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申报结果;比对不符的,按照反馈结果的提示进行报表修改后再重复上述2、3步骤.办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是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关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的纳税资料在上文中都已经说完了,其实关于纳税人辅导期期间的税务处理资料在这里还有很多,如果你们看完上文后对此还去其他的疑问,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找老师交流学习,肯定有所帮助的.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大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大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限额?有限额.根据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制度.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这个额度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具体法规如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大?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需要根据该纳税人所经营的情况而定,如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更为具体的内容,请大家
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抵扣和账务处理问题
一、跟正式一般纳税人相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受到严格监控。 1、销售方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只允许领用万元版专用发票;月开票量超过25份后要先按前面已开发票金额的3%预交税款,才能继续领购发票,当然累计多交部分可抵减。 2、进项方面:正式一般纳税人实行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先比对、后扣税”,认证发票后次月底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比对结果,按比对相符发票清单上注明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二、参照执行“国税发明电[2004]51号”文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当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怎样抵扣?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解析: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不能抵扣,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然后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比对无误的信息结果后方可抵扣(一般在认证的下月可以收到比对结果)。 一、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进项税额部分的处理为认证的当月: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次月税务总局比对结果下发后,比对无误进项发票可以抵扣,抵扣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 二、申报表的填制(附表二)填写: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23行“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填写上月25行“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额;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三、增值税发票的月用量为25份,且只能是千元版(即每张票价款最多开具9999.99元)。如果核定的25份不够用,申请增票时,要用当期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合计数依4%的征收率预征增值税。 四、辅导期半年。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吗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二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因此,要以稽核结果通知书为准,可以进项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与正式一般纳税人有哪些不同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第八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第九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因此,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吗?辅导期内的一般纳税人也是可以抵扣的,只是它在税务局更强的监管之下,而且在申请一般纳税人之后的当期是不能抵扣的,必须到次月还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收入额不但包括开票收入,也包括无票收入哦.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限是多长?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二、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四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拓展资料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什么意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三条规定: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四)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五)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六)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七)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额中抵减。详细讲述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管理办法。从上文可以看出,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主要负责每月的核查发票、报税,以及对增值税进行征收等一系列事务,并且对增值税方面制定了七条征收方案。
请问什么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它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简单理解和试用期有点像。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律采用手工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货物运输发票以及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本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本期不能抵扣,需通过比对后才能抵扣。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扩展资料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票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简单来说,这个辅导期就是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那段时间。企业想成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经过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根据审核和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返还纳税人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将相关资料归档。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2、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3、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法律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请问什么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主要包括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入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抵扣和账务处理问题
一、跟正式一般纳税人相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受到严格监控。 1、销售方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只允许领用万元版专用发票;月开票量超过25份后要先按前面已开发票金额的3%预交税款,才能继续领购发票,当然累计多交部分可抵减。 2、进项方面:正式一般纳税人实行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的是“先比对、后扣税”,认证发票后次月底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比对结果,按比对相符发票清单上注明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二、参照执行“国税发明电[2004]51号”文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当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收到进项发票时怎么做账,抵扣时又怎么做.
1、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ue0042、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3、详细请参阅执行“国税发〔2010〕40号”文。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问题
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发票所预缴的税款超过当期应纳税的部分的退税问题 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企业如需增量发票需预缴税款会计处理 辅导期一般纳税企业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要求,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月末将多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本月销项1700元,进项3400元,预交税款1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原材料或其他相关科目 2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34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这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借方余额=3400+1000-1700=2700 其中:1、本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应交增值税,由于预交1000元,就属于多交; 2、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1700-3400=1700。 将多交部分转入“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 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 帐务处理完毕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1700元,属于留抵税金;“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1000元,属于多交税金。 申报时,预交税款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28行“分次预交税款”栏,最后形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20行“期末留抵税额”为1700,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是一致的;32行“期末未交税额”为-1000,负数表示多交,与“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一致。 如果本月销项大于进项,有增值税应纳税款,但预交税款大于本月应纳税款,这时把预交和应纳税款的差额转入“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帐务处理与前面的一样)。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无余额;“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为预交和应纳税款的差额,表示多交税额。 申报表,24行反映本月实现增值税;28行反映预交税款,32行为多交税款(数字与“应交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一致,但是为负数)。32行=24+25+26-27 27行=28+29+30+31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且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属于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悉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税权、申请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简单来说,这个辅导期就是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那段时间。一般纳税人的意义: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不进行税款抵扣),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企业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申请,通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纳税诚信、实缴税款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缺乏纳税信用记录的小规模企业。在获取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前,可以申请进入辅导期,通过缴纳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的50%后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申请,通过审核批准后才能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纳税诚信、实缴税款、财务制度健全等。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申请企业还需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等。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信用记录、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若符合条件则核准其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值得注意的是,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不代表企业已经成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定的纳税额和纳税期限后才能获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如何评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的实施效果?实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既有利于缩小小微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差距,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又有利于稳定税收收入。但也存在一些小微企业滥用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税收失信行为的发生。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是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和税收制度。企业在申请该政策时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纳税诚信原则,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国家税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没有三个连续月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错误率达到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的,应当自下一纳税期开始,停止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为领用机打发票。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什么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主要包括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时长: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2.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且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属于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悉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税权、申请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一般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以一般纳税人当中衍生出来的概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具体是指什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主要核实为以下几个内容是否正常:(1)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2)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对增值税的进销税是否能核算正常。做好当地的审核调查工作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需要返还给纳税人,做好归档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管理执行:(1)偷税额达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百分十以上,以及金额在十万人民币以上。(2)有骗税的违法情形(出口税)。(3)违法违规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抵扣。(4)国家税务局的其他规定情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的账务处理企业认证后: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收到比对结果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前,需要通过一定的期限进行申报、纳税等方面的指导和辅导,以保证其能够顺利完成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需要经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为3个月至12个月不等,期间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等工作。在辅导期内,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需要遵守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辅导期的指导和辅导,小规模纳税人能够逐步适应一般纳税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纳税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靠性。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纳税人按照不同的税种和税收政策向国家缴纳税款,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政策和程序,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按时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综上所述,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公民和企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也是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第八条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近姻亲关系;(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