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期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

是到期后10天内提示付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是票据到期日起十天内可以发起,如果第十天是休息日,那么再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就是到期后的十天内必须发起。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银承汇票出票银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据,无退票可能,当天款项即可到账。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当天提示了付款,是正常的提示付款程序。到期后开始算的10个工作日内,是《票据法》规定的合理合法提示付款期。需要注意:1.合法持票人(最后一手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力,第一顺序权利肯定是:提示付款权,其次可以行使的权利是:追索权(承兑人拒付后,可以执行);2.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是否提示付款,影响如下:如果提示付款了,承兑人拒付后,持票人可以对所以前手行使追索权(开票人、收款人、背书企业);如果没有提示付款,承兑人拒付后,持票人只能追索票面的开票人、收款人,丧失对你上手(前手)的追索权,当然如果你是第一手持票人,影响可以忽略。什么是电子银行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指的是在出票人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向开户的银行提出申请,经过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之后,承兑申请人可以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