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不包括什么

会员大会。这是一道选择题,原题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不包括?A.会员大会,B.董事会,C.理事会,D.监事会,答案是A.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在银行业协会实习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一般中国银行实习招聘岗位主要有柜员岗和大堂经理助理岗。突习主要工作包含包括开户、存取现金、挂失、解挂、大小钞兑换等,而大堂经理动理岗工作主要可能是对客户进行”迎、导、助、送"。都是一些比较基础的工作位。大多数同学进去突习都是做大堂经理助理,其实就是给大堂经理打下手,帮忙叫叫号,教人用ATM机,帮人打回单,教人填转账支票等各种票。同时,银行的摄像头超多,一举一动都被看着,没沽偷懒,一天站6-7个小时真的不容易,实习也很辛苦的。银行实习内容很琐碎在基层营业部工作可以学到一些琐碎细致的内容,这位同学在进银行之前觉得银行工作佞枯燥,但是经过一个月的入职培训之后,オ知道银行业务覆盖范国之广、流程之繁琐,让人无暇产生枯燥的想法。而且所有的一切想要精准迅速地做好非常不容易,所以进入银行之后,要放低姿态,谦逖有礼,虚心学习,不可轻视任何一个细小的工作。怕是一些教人填写转账支票等业务,也是需要提前学习的。

江西省银行业协会面试哪方面内容多

言语表达能力。江西省银行业协会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和反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求职动机、举止礼仪、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其中自我介绍占据的时间最多,所所以言语表达能力站的最多。

冒昧问一下,银行业协会工资待遇好吗?

不同地区的薪资水平是不一样的,具体要看您所在的地区。应答时间:2020-09-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平安车主贷] 有车就能贷,最高50万https://b.pingan.com.cn/station/activity/loan/qr-carloan/loantrust.html?source=sa0000632&outerSource=bdzdhhr_zscd&outerid=ou0000250&cid=bdzdhhr_zscd&downapp_id=AM001000065

银行业协会会员银行具体有哪些

  会员单位(截至2007年1月)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招商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兴业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  恒丰银行  浙商银行  上海银行  北京银行  天津市商业银行  广州市商业银行  深圳市商业银行  重庆市商业银行  成都市商业银行  昆明市商业银行  西安市商业银行  兰州市商业银行  南京市商业银行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徽商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包头市商业银行

请问有人了解中国银行业协会吗?在里面工作好吗?

当然好了,它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的相互遵守的机构。比在银行工作的地位高,比银行的工作量也小。要是能进去还是很好的。。祝你好运。。

银行加入银行业协会有何好处?

多家银行在一个地方经营,必定有竞争,免不了产生矛盾。加入银行业协会,相互间有了交流沟通平台,便于互通信息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促进当地金融业健康发展。

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的大事记

2000年3月6日: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联席会议上,选举确定省工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易会满先生(当年十月为行长)为牵头人,负责银行同业公会筹建工作。5月23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同意成立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筹备组复函》。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进入依法筹建阶段。6月23日:江苏省民政厅发出苏民社[2000] 79号《关于准予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注册登记的批复》。6月27日: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成立大会暨《江苏省银行同业公约》签字仪式正式开始。出席会议的各会员的代表。省政府陈必亭副省长、吴经起副秘书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谢行长、黄副行长、省民政厅陶副厅长、及驻宁新闻单位记者等应邀出席会议。首先召开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成立大会。会中休息期间,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7月8日: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秘书处正式对外办公。9月13日: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召开首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会议。会议审议第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八项议案。易会满理事长主持了会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付行长黄正威先生出席会议,并讲了话。11月14日:在省建行长乐大厦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项议案,并举行了对《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代收付业务公约》、《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维护会员债权公约》及《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人才流动公约》的签字仪式。理事长易会满先生主持了会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付行长黄正威先生出席了会议,并对同业公会的开局工作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11月28日: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置了综合、维权、规范协调三部,并聘任了负责人; 同时《秘书处工作职责》、《秘书处办公制度》也由一届一次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11月30日:由我会秘书处编辑,印发的内部刊物《公会简报》第一期正式面世。12月26日:公会秘书处办公地点正式迁至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2001年1月18日:颁布《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统一规范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约定》,率先由行业开始规范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行为。9月12日:我会参加省属社团秘书长培训班。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加入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公会分别对南京市太平商场、南京市糖烟酒总公司及江苏省医药进出口公司发出限期与债权银行落实债务的“通知书”。11月14日:颁布《关于对逃废债企业的制裁措施及行业纪律的约定》。12月26日《<公会简报>专刊》第一期出刊,主题是“中国银行业行长论坛”。2002年2月4日:召开一届四次理事长会议。重点审议决定下一步对首批制裁逃废债企业的工作意见。同时还审议了《国际业务公约》、《负债业务公约》及外币信用卡收单业务的规范问题。4月10日:公会颁布《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关于规范外币信用卡收单业务的约定》。5月13号:公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外汇买卖的约定》。2002年10月15日:公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补充约定》。11月28-30日: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由行长、总经理组成的赴宁考察团一行28人,由其理事长、上海中国银行长行周路先生率领,来苏进行访问、考察。时任南京市委书记的李源潮先生于28晶当晚接见了沪、苏银行界同仁,并举行宴会。苏、沪两地公会在鑫陵饭店召开合作交流会,并签定了《合作协议》; 还组织了赴江宁、镇江等的考察活动。2003年4月3日:公会颁布《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工作规则》、《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规则》。4月4日:公会颁布《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负债业务公约》、《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国际业务公约》、《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团体会员约定》6月13日:公布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标志。7月3日:公会组织赴港培训第一批非利差培训23人顺利出境抵港参加培训。2日召开说明会。7月4日:赴港培训第一批高级客户经理一班32人顺利出境抵港。3日召开说明会。7月5日:赴港培训第一批高级客户经理二班32人顺利出境抵港。4日下午召开说明会。7月17日:赴港培训第二批金融营销两个班63人顺利离境抵港。16日下午召开说明会。7月18日:赴港培训第二批房地产融资培训班24人顺利离境抵港。17日召开说明会。7月24日:赴港培训第三批金融经营管理一班44人顺利出境抵港。23日下午召开说明会。7月25日:赴港培训第三批金融经营管理二班42人顺利出境抵港。24日下午召开说明会。8月28日:《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成立三周年纪念》专刊、《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行规行约汇编》、《江苏省银行同业公会大事记(2000.3---2003.8)》定稿付印。

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保障其有序、高效、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试专家委员会是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领导下的专业工作委员会,依照协会章程和本规则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简称“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考试专家委员会宗旨是提高银行业专业人员素质,规范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行为,完善银行业专业人员行业从业标准,为银行业专业人员保持专业水准提供继续教育支持。   第四条考试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诚信自律、为民利民。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考试专家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资格考试规章制度,推进资格考试的制度化建设;   (二)确立资格考试标准和用人规范,为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相关的依据;   (三)研究审定银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四)完成协会、研修院和成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协会的会员单位遵守本规则,均可申请加入考试专家委员会。   第七条协会的会员单位经向专家委员会申请,经过专家委员会会议审定批准,即可成为考试专家委员会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提出全体会议议案的建议权;   (三)对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成员单位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成员单位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考试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全体会议决议;   (二)自觉维护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关心支持考试专家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四)成员单位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本会委员主要由协会会员单位分管人力资源或教育培训工作的副行级(含)以上领导组成。   第十一条本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协会轮值主任单位推荐副行级(含)以上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单位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轮值担任,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二条本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召开全体会议;   (二)领导和组织考试专家委员会各项重要工作;   (三)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四)履行本规则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 全体会议   第十五条考试专家委员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组成(以下简称“全体会议”)。   第十六条全体会议行使以下职责:   (一)审查和批准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基本规章制度;   (二)审查和批准考试专家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年度预算和决算;   (四)审查和批准需由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全体会议的召开:   (一)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闭幕期间,由本会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二)全体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参加方能召开。考试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全体会议决议实行表决制,每一成员单位一票。全体会议的决议需到会成员单位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根据需要,全体会议也可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议案同上述规定。   第五章 考试办公室   第十八条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考试办公室设在由协会发起成立的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以下简称“研修院”)考试服务部。   第十九条考试办公室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考试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具体落实考试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事项;   (三)负责考试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开展资格考试的各项实施工作,包括制度建设、考务组织、题库建设、教材修订、证书管理、大数据分析及继续教育等工作;   (五)组织与资格考试有关的国内外沟通、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组织制定资格考试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七)负责考试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条考试专家委员会经费的来源:   (一)协会和研修院拨付的办公费用;   (二)接受与资格考试有关的捐赠和资助;   (三)各种与资格考试项目相关的咨询、管理等服务收入。   第二十一条考试专家委员会经费的管理:   (一)考试专家委员会经费应专用于本规则规定的与资格考试相关的工作。   (二)考试专家委员会接受的捐赠和资助,应按捐赠、资助人的要求使用并报告使用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经考试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由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协会设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协会会长分别由四家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恒丰银行董事长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轮流担任。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下设秘书处,是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制订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秘书处下设自律维权部、业务协调部、信息宣传部、培训工作部、综合部六个职能部门。

银行业协会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银行业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不属于行政,也不属于事业

请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这些地方的在编工作人员是什么待遇?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这些地方的在编工作人员是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差不多,工资是国家规定的,不会很高,但是福利还不错。  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哪些

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共8章55条,明确规定了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职责、会员、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以及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

宜昌市银行业协会待遇

宜昌市银行业协会待遇好。1、宜昌市银行业协会员工平均工资为5000每月,购买五险一金,周末双休,节假日有福利。2、宜昌市银行业协会工作环境氛围都很好,同事关系融洽,工作稳定。

安徽省银行业协会待遇

好。1、在安徽省银行业协会工作员工上班采用上五休二制,一天工作8小时,中午有两小时休息时间,工作轻松且环境好。2、在安徽省银行业协会工作员工薪资为一个月5000到6000元,节假日有假期与奖金,工资高且福利好。

泉州银行业协会工作怎么样

泉州银行业协会工作好。泉州银行业协会工作主要负责处理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的来电、来访等与投诉件相关的文书处理工作,比较轻松,并且有五险一金+带薪休假,所以泉州银行业协会工作好。

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工资待遇

6000-9000元。根据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官网可知,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工资在6000-9000元每月,每月还有生活补助。河南省银行业协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以下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答案】:B、C、D凡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专业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故B项说法错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故C项说法错误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管单位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故D项说法错误

下列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协调职责的是( )。

【答案】:B协调职责。协调会员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实施银行业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维护银行业声誉和经营秩序。ACD三项属于服务职能。

六安银行业协会待遇如何

六安银行业协会待遇好。1、薪资和福利待遇:六安银行业协会提供合理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包括薪资、奖金、福利、保险等,这些待遇相对较为优厚,能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2、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六安银行业协会提供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可以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为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工资

5000元。天津市银行业协会的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组成,基本工资3000元、津贴1000元、补贴500元、奖金500元,共计5000元。天津市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平等的竞争环境,推进天津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银行业协会难进吗

不难进。银行协会招聘一般针对社会人士,其中大多数需要工作经验,简化了考试过程,并且笔试很少。简历提交后,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周期也很短。银行社会招聘时间不固定,通常,空缺时银行会招聘。从前几年的数据来看,主要银行的社会招聘频率很高,因此社会工作者进入银行协会并不难。

温州市银行业协会怎么样

好。1、待遇。温州市银行业协会享有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并有带薪休年假待遇,过年的奖金也是很高的。2、休假。温州市银行业协会工作轻松,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周末都休息,不存在加班现象。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

【答案】:AAB选项中“会员大会”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C选项中“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D选项中的“常务理事会”负责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故选A。

去重庆银行业协会入职怎么样

很好。1、银行业协会很少会裁员,好好的工作,每天按时完成工作,是不会被裁掉的,发展前景大,工作稳定。2、工资收入月薪平均10000元,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工作环境舒适,四级恒温,不加班,周末双休。

银行业协会为什么不脱钩了

银行业协会不在脱钩企业单位范围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脱钩试点主体是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包括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是 (  )

【答案】:A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观察员单位有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A选项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B选项属于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  )。

【答案】:B凡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目前会员单位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即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汇金公司不是会员单位。

以下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C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是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主管单位是银监会。凡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而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B选项错误。中国银行业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D错误。

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工资待遇怎么样

好。1、薪资,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工资在6000-9000元每月,每月还有生活补助。2、待遇,河南省银行业协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

【答案】:D【正确答案】:D【解析】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银行业协会是银保监会吗

招联金融是不是银行?招联是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的区别主要在于消费金融主要是供应借款服务,而银行供应的是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借款、理财、存款等。因此,招联金融只面向用户供应金融贷款服务。 另外,招联金融的贷款会上征信,用户只要是借款成功,借款记录就会在征信中保留下来。招联金融是哪家银行,或公司?招联金融是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简称,是由中国联通与招商银行共同组建,隶属银监会监管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招联金融作为联通集团旗下公司,对联通集团沃信用分体系提供了数据、技术上的支持,并提供了“金融特权”的服务。招联金融是什么银行招联金融是招商银行和中国联通合资成立的,可以看成是招商银行的子公司。 作为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兆联金融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信贷服务。 当然,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任何问题,用户仍应联系兆联金融客服进行咨询。招联金融虽然是招商银行的子公司,但相互独立。 用户在兆联金融申请的贷款属于消费金融贷款,不属于银行贷款。拓展资料:1、银行有两种,一种是中央银行,一种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主要功能(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中央银行是政府设立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应和信贷状况,监督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国家机构。主要职能是代理国库;代理发行国债;为国家提供信贷支持;保留外汇和黄金储备;制定和监督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也就是常说的制定货币政策。2、了解银行的具体作用,一是发挥信用中介作用。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借贷双方的“中介”,通过负债业务(集中社会各类闲置资金)和资产业务(将集中的闲置资金贷给各部门),实现资本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和经营流程。需要资金的国民经济)。这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最能体现其基本特征。二是充当支付中介。商业银行作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货币托管、出纳和支付代理人,通过账户存款划转方式代客户支付;以储户存款为基础,为储户兑现现金,减少现金使用,节约流通成本,加快结算流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再生产扩大。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两种职能相互促进,构成了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整体运作。3、三是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将负债作为货币流通。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将贷款转为存款。目前,专家们了解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形成了比原始存款大数倍的衍生存款。信用创造的本质是流通工具的创造,而不是资本的创造。四是金融服务。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商业银行不仅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推动资产负债业务拓展,实现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如支付工资、提供信用证服务、支付其他费用、办理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功能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功能。招联金融是招商银行的吗?招联金融不是招商银行。招联金融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旗下产品包括“好期贷”、“信用付”、“零零花”等,为广大客户提供全线上、免担保的普惠消费信贷服务。公司注册于深圳前海,是我国第一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股东双方将整合各自的优质资源,为招联公司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向消费者提供普惠互联网金融服务。扩展资料:一、产品简介“招联金融”是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打造的新型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包含”招联好期贷”以及”招联信用付”两大品牌。使用招联金融,可在招联及各合作伙伴享受“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方式,也可随时随地秒速借取现金。产品形式包括“招联金融”App以及“招联金融”微信公众号。招联信用额度全线上申请,无需面签,轻松快捷。一次申请,额度永久循环使用,高达20万。招行联通强强联合,品牌保证,安全有保障。招联金融,不但让您提前享用心头所好,更是一种理财妙招与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质,是您身边得力的金融帮手!1、招联信用付:“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方式,免息透支、分期购物,提前享受优质生活。2、招联好期贷:为您提供专业的贷款服务,不须抵押,无需担保,申请便捷,是您身边的信用变现神器。二、产品功能:1、现金借贷:即“招联好期贷”、“白领贷”、“业主贷”“公积金贷”“学生零零花”等贷款产品。2、分期商城:使用招联信用额度,先消费、后还款,可分24期,可免息免手续费透支消费,优惠分期购物。3、信用生活:提供医疗、教育、美容等多场景,分期服务。学生零零花:专为在校学生提供信用贷款、分期消费服务,支持本科、硕士、博士申请,超低利率,随借随还,无需任何手续费。参考资料:招联金融官网-帮助中心百度百科-招联金融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银保监会,同时接受中国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银行业协会是银保监会吗

不是。1、定义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性质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管理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具有政策的强制性,有执法权,而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不具有上述特点,但在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考试的其他规范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银行的政府特殊部门,职能是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分出来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间自律和互助组织。3、职能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和“灰名单”,对纳入相关名单的人员实行通报同业、行业禁入等惩戒制度。对于塑造银行业从业人员共同价值观,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推进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维护银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等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中国银行业协会值得去吗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2000年5月,截至2019年10月,共有728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中国银联等。如果您是在银行行业从事工作,那么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可能会有以下一些好处:1. 了解行业动态: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可以让您及时了解行业内的最新动态和趋势,包括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市场变化等。这有助于您保持对行业发展的了解,为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2. 参与行业交流:中国银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各种行业交流活动,如研讨会、论坛等,这些活动可以为您提供与业内人士交流的机会,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个人职业发展。3. 获得专业培训:中国银行业协会可能会提供一些专业培训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帮助您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竞争力。4. 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您可以参与相关讨论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5. 拓展职业网络: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可以让您接触到更多的业内人士,建立更广泛的职业网络,有助于提升个人职业形象和影响力。总的来说,如果您是在银行行业从事工作,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可能会有一些好处。但是否值得去还需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和对行业的了解来综合考虑。

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有了解的朋友来谈谈

银行业协会从理论上讲是属于社团,但现在其实是银监会下面的一个部门。2003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截至201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28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

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和银行哪个更好

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好。1、河南省银行业协会的工作地位高,工作量小,工作环境舒适,工作压力小。2、银行的工作地位相对低,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环境舒适程度低,工作压力大。

中国银行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银行的概述中国银行是受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之一以及受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国有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国际化和多元化。与其他大型国有银行一样,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主要负责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其中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存款贷款业务以及金融机构业务等项目。中国银行的旗下设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的概述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成立于1995年。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金融增值服务,建立了以研究和信息技术为基础,投资银行、股票业务、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和财富管理全方位发展的业务结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人民币普通股票、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基金的发起和管理、项目融资顾问、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等内容。中国央行的职能与作用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中国央行的职能和作用。 中国央行的职能中国央行的职能主要包括:管理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1. 管理货币政策。中国央行负责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以维护的货币稳定。2. 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3. 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央行通过实施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中国央行的作用中国央行的作用主要有:管理货币、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1. 管理货币。中国央行负责管理的货币,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收回等,以维护货币的稳定。2. 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3. 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央行通过实施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4. 发行国债。中国央行负责发行国债,以筹集资金,支持政府的财政支出。5. 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中国央行负责执行的外汇管理政策,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 结论中国央行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行国债,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等。中国央行的职能和作用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的机构设置

一、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4、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财务决算报告和下年度预算报告;6、审议并通过协会工作报告;7、决定会员的入会、退会,并对违章的会员作出处理决定;8、审议通过会费的缴纳标准;9、决定协会终止事宜;10、审议并决定由理事会提交的其它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主要职权:1、召集会员大会;2、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3、提出修改协会章程的草案,交会员大会审议;4、向会员大会提出协会财务预、决算报告;5、向会员大会提出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6、选举、任免协会秘书长;7、决定聘任协会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8、向会员大会提请会员的吸收或除名;9、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10、建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11、向山西银监局报告协会的各项决议;12、研究和决定会员大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二、协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 秘书处职责:协助理事会处理协会日常事务,认真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每一项决议,组织实施协会工作计划,负责协会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代表协会对外联络、协调服务,推进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保证协会各项工作协调运转。三、协会秘书处下设四个部门:综合信息宣传部、文明服务自律部、银团贷款维权部、教育培训协调部。● 综合信息宣传部职责1、负责组织协会秘书处日常办公,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职责;2、负责对协会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进行登记、记录,对协会主办的重大活动进行拍照、摄像,并进行电脑存档;3、负责组织起草撰写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讲话、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和材料;4、负责协会公文管理,包括文件审核、收发、传递和归档等;5、负责协会各种证照的申报办理、保管、年度审验;负责协会的机要保密和印章管理;6、负责协会财务年度收支计划、预、决算的拟定和财务收支的审核办理,编制财务报表等工作,承办日常财务收支事项;7、负责协会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8、负责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协调以及会员的组织发展、会费收缴和会籍管理工作等;9、负责协会的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席会等各项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并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10、负责制定协会联络部工作职责,建立与会员单位相关联络部对口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11、负责协调处理会员单位提案,督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12、负责协会的宣传信息工作,承办协会《工作动态》、《工作简报》、《会员动态》、会刊的编辑、发行发送和协会内外部的综合信息收集传导工作,总结考核各会员单位投报信息情况;13、协调、组织会员单位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14、负责与山西银监局、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向山西银监局报告协会的各项重大活动,投报山西银行业和协会的重要信息,向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投送辖区银行业发展和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建设的稿件;15、负责秘书处人事劳资、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分发、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16、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明服务自律部职责1、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落实自律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及相关规定;2、依据章程或行规行约,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准则、行业标准,强化自律指引。组织制定推进依法合规经营;3、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和有关信息服务;4、适时监督会员单位行规行约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行业规范等致使行业权益受损的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投诉件,提出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山西银监局,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5、督促会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大要案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确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6、支持金融机构积极深化改革与发展,引导会员单位有序开展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推广,加强对新业务、新领域的探索和调研;7、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情况的调研,收集整理行业自律相关信息,建立完善业务发展资料档案,并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地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8、组织开展山西境内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申报、评定、复查工作和文明规范服务竞赛活动;9、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自律管理,负责监督会员单位金融产品价格协调和公示、银行业诚实守信建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改、服务质量等,促进银行服务整体水平提升;10、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类服务,促进会员单位公平有序的开展业务,为会员单位传递信息和交流经验搭建平台;11、负责与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卡协调委员会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相关事务,拓展合作空间;12、承办银监局和省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有关银行自律和服务方面的事宜。13、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银团贷款维权部职责1、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落实维权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及相关规定;2、负责与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联系,承办相关的具体工作。制定维权公约,并督促落实;开展维权调查。建立健全银行客户违约信息交流平台,收集整理各银行业机构报送的有关违约客户和违约记录,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借助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反馈,建立失信企业及客户黑名单披露制度,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联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力求在维护金融债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会员单位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3、搞好咨询服务。负责解答会员单位的法律咨询,搭建行业纠纷处理平台,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协调解决各会员单位间相关业务纠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积极主动配合协会银团贷款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会员开展银团贷款等超越单个会员能力的业务合作,引导银行业机构深化对银团贷款业务合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合作、发展、共赢”的银团理念,搭建好银行间合作的平台,建立和规范重大项目银团贷款协调沟通机制,促进会员单位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合理分散金融风险,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5、积极主动配合协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信贷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进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相关工作;6、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和权益;7、协调与银行维权有关的单位和部门的关系,如与工商、税务、法院、房地产及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8、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收集、汇总、分析、通报集团客户贷款、关联交易、大额授信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有效防范风险;9、参与山西银监局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及与行业权益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研究银行诉讼案件法律事务,协调内外部法律纠纷;10、负责与各会员单位风险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建立对口联系;11、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培训协调部职责1、制定协会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及相关规定;2、负责协会《教育培训与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委员会》工作准则的制定,推动各项培训规划的落实,组织承办相关培训事宜,建立培训档案等;3、协助中银协组织并承办所辖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考试工作;4、负责联系、协调、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境内外学习、考察、交流活动;5、承办国内、外来访团组等社团事务方面的联络与接待事宜;6、负责组织开展会员单位间的业务竞技、业务交流与合作及大型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7、负责组织会员单位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银行业协会间开展必要的合作与交流活动;8、加强与山西省证券业、保险业及其协会等机构的沟通与联系;9、负责专家人才库的建立和使用管理。10、接受山西银监局或会员单位委托的其它培训事宜。11、根据会员单位需求及协会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项培训。12、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性质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管理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具有政策的强制性,有执法权,而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不具有上述特点,但在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考试的其他规范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银行的政府特殊部门,职能是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分出来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间自律和互助组织。3、职能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是( )。A . 会员大会B . 理事会C . 常务理事会D . 专业委员会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了10个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的金融机构必须满足(  )条件。

【答案】:B,C,D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章程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章程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分享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章程,希望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欢迎参考阅读。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BeijingBankersAssociation,缩写为BBA。   第二条协会由获准经营金融业务并设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接受并遵守本章程的金融机构组成,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宗旨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会员之间的自律和协调,规范会员的经营活动,维护和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第四条协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   第六条协会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二十万元。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依据法律、法规制定银行同业公约和自律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会员或准会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协会有权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会员或准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或准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   四、加强会员与金融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联系,反映会员的共同愿望和建议,沟通会员和其他行业的联系;   五、加强会员或准会员之间的联系、交流、合作,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的争议;   六、组织、促进国内外同业的交往与合作;   七、组织、促进会员或准会员的业务培训及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或准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八、办理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九、办理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协会会员均为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资格: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北京市区域性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北京分行、总行在京且不设北京分行的总行营业部(北京管理部)、外资银行北京分行、总部设在北京市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北京市各中资、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北京银监局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合并简称为"金融机构"),接受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条准会员资格: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成为协会的准会员。   第十一条入会手续:   一、申请加入协会的金融机构或代表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代表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代表处提交总代表或首席代表简历。   二、收到申请文件后,由理事会按本章程的规定作出同意与否的决议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入会的金融机构或代表处收到接纳其为会员或准会员的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缴纳入会费及年费。缴费手续完成后,即成为协会会员或准会员。   第十二条退会:   一、会员或准会员可以退出协会,但必须提前向理事会发出退会的书面通知,在该会员发出通知后三十日且已经付清一切应缴纳本会的费用后,其会员或准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二、会员或准会员退会、被取消会籍或者被开除会籍的,不得对协会提出财产要求,已缴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三、会员或准会员在退会、被取消会籍或者被开除会籍后六个月内应继续遵守并执行协会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行业约定、决议。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一)派代表(包括更换代表)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协会的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每个会员有一票表决权;   (三)在协会内行使发言权,陈述观点,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会议;   (五)在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就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项对本协会有关机构提出质询;   (七)享有根据本章程退会的权利;   (八)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协会寻求保护和支持。   (九)在协会内享有本章程赋予的其它各项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履行银行同业公约,执行协会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按期足额缴付入会费、年费以及协会规定的其它费用;   (三)服从协会依据本章程给予的处分决定,并做出相应改进;   (四)承担或者协助其它会员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事宜;   (五)积极主动地为协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并解答协会提出的咨询、质询,协会对会员提供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准会员的权利:   (一)派代表(包括更换代表)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在协会内行使发言权,陈述观点,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就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项对本协会有关机构提出质询;   (四)享有根据本章程退会的权利;   (五)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协会寻求保护和支持;   (六)在协会内享有本章程赋予的其它各项权利。   二、准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履行银行同业公约,执行协会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按期足额缴付入会费、年费以及协会规定的其它费用;   (三)服从协会依据本章程给予的处分决定,并做出相应改进;   (四)承担或者协助其它会员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事宜;   (五)积极主动地为协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并解答协会提出的咨询、质询,协会对会员提供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罚则:   一、凡会员或准会员受到金融监管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而中止或取消其经营许可或代表资格的,则其会员或准会员资格也随之自动中止或取消。   二、会员或准会员违反本章程和行业自律制度,协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项或多项处分:   (一)口头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时中止会籍1-6个月;   (四)开除会籍。   三、给予前款第一、二、三项处分时,需经理事会决议;给予第四项处分时,需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被处分的会员或准会员有权在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前向会员大会就该项事宜进行申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和罢免选任理事、监事;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提出的本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理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讨论、决定给予违章会员或准会员开除会籍的处分;   六、讨论、决定协会的解散、终止;   七、审议通过协会入会费、年费的缴纳标准;   八、讨论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为理事会,由十名理事组成,其中会员理事九名,非会员理事一名。会员理事中常任理事五名,选任理事四名。常任理事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选派;选任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中资商业银行一名,外资商业银行两名,政策性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一名。选任理事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两届。非会员理事由北京银监局提名,为常任理事。   第十九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选任副会长三名、专职副会长一名。会长由常任理事轮流担任,任期为两年。选任副会长由会长提名,专职副会长由北京银监局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选任副会长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两届。专职副会长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理事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会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如理事长因故不能参加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可委托副理事长代替理事长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会员大会(包括临时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提出本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四、向会员大会提出本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向会员大会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六、拟定协会解散、终止的方案;   七、拟定协会入会费、年费的缴纳标准;   八、拟定行业自律制度及行业约定;   九、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下属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协会内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对会员的处分,并就开除会籍的处分向会员大会提出议案;   十二、协调各会员之间的关系;   十三、负责会员的加入、退出事宜;   十四、主持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十五、聘任或解聘协会秘书长,并领导秘书处的工作;   十六、讨论、决定由理事会负责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经会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也可由专职副会长兼任。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的工作,并决定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二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向会员大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委托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三、对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对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有损于协会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四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由理事长行、副理事长行、理事行、监事长行、监事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长或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副行长或副总经理)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等情况时,在其所在单位函告协会后,由新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自动接任。   第二十五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临时性的业务联席会或其他机构,均为协会的下属机构,受理事会的领导。协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审核同意,并报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批准。    第五章 议事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会员应派代表参加会员大会,理事会成员应督促其代表参加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应当参加。   第二十八条经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监事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九条会员大会在出席会员超过全体会员半数时方能召开。   第三十条下列重大事项,须由出席会员大会的超过三分之二的会员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一、修改章程;   二、对违章会员或准会员予以开除会籍的处分;   三、协会的解散、终止;   第三十一条除第三十条所列明的重大事项外,其他事项须经出席会员大会的超过半数的会员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经理事长、副理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并得到出席理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协会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协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不得以利润、股息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支付、转移给协会会员(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付给会员为协会提供服务应取得的报酬以及向协会出租办公场所应收取的租金除外)。协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主要经费来源是会员按照本章程缴纳的入会费和年费。此外,还包括:   一、协会提供咨询或者其他服务的收入;   二、接受社会各界必要的捐赠和赞助等。   第三十六条入会费的缴纳:   申请入会金融机构在接获协会理事会同意接纳其为协会会员或准会员的通知后,应按照该通知中指定的银行帐户、缴纳金额和时限一次性支付。   第三十七条年费的缴纳:   会员或准会员每年应缴纳年费,由会员或准会员按照缴纳年度会员费的书面通知中指定的银行帐户、缴纳金额和时限予以一次性支付。   第三十八条协会的经费支出包括:   一、维持协会正常运行所需的日常办公费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二、协会举办有关活动或者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的支出;   三、协会在工商、税务、行政管理方面依法应予缴纳的各项税费支出;   四、协会筹备、终止、解散的各项费用支出;   五、其他维持协会正常运行或者依照本章程、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则而需支出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四十条协会的经费收支管理由理事会负责制定具体制度及规则。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终止程序   第四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协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二、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章程,在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审查同意,并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变更登记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终止程序:   一、协会经各会员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形成关于解散或终止的决议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并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来源:考试大   二、终止的善后工作由理事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协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中提及的所有通知及其他涉及联络的有关事宜,均须采用书面形式或用书面形式给予事后确认。各会员单位的通讯地址以其入会时填报的地址为准,若任一会员的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发生十四日前向协会秘书处发出书面通知。   第四十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有权派代表出席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及参加协会组织的其它各项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会员大会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经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后生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性质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管理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具有政策的强制性,有执法权,而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不具有上述特点,但在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考试的其他规范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银行的政府特殊部门,职能是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分出来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间自律和互助组织。3、职能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新疆银协都哪个市州有银行业协会

乌鲁木齐市。根据查询爱企查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银行业协会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路街道中山路462号,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Banking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章程(根据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后修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中文名称为: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缩写为SDBA。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在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由设在山东省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省银行业自律组织,属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做好行业协调,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全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条 协会的职能。根据协会的性质和宗旨,确立协会的职能为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第五条 协会的原则。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六条 协会业务活动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以下简称山东银监局)指导、监督,并接受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本章程对于协会、协会会员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享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认真履行本章程以及依据本章程制订的公约、规则、制度、办法项下的义务。第八条 协会会址设在山东省济南市。第二章 职责第九条 协会以促进会员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第十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依据本章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四)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五)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一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二)参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三)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第十二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二)协调规范银行存贷款利率、中间业务收费执行,倡导银行业务创新,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收集、分析、披露行业信息及主要业务数据,对会员提供行业性业务政策咨询;(三)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四)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五)组织会员对金融业中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六)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第十三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二)组织开展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三)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五)组织会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会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六)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山东银监局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十五条 凡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山东省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管辖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邮政储汇局、银联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外资银行驻鲁营业机构和代表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享有会员权利和承担会员的义务,均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单位会员。第十六条 会员管理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要求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单位,必须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文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颁发会员证。第十七条 每一会员可委派2名人员(其中1人为法定代表人)作为会员代表,并向协会提交“委派书”,会员有权随时调整其代表。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承认本章程并参加其活动,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住所;(二)“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四)会员代表“委派书”。第十九条 协会应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申请单位入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向申请单位颁发会员证书,申请单位即取得会员资格。第二十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会员大会,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查阅协会的章程、会员大会记录、财务报告,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监督;3、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协会提供的服务;4、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协会寻求保护、协调和支持;5、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6、要求协会为其保守商业秘密;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8、在协会内享有本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二)会员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履行协会制定的各项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2、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3、承担或协助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依法接受协会有关的询问和调查,依法提供协会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4、维护协会和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5、按规定缴纳会费;6、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 协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会员名录中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需在15日内书面通知协会,以作相应变更记录。第二十二条 会员连续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二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终止:(一)自愿退会;(二)违反本章程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三)会员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第二十四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前3个月向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有关退会手续。第二十五条 会员被协会终止之日起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第二十六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一)提醒;(二)警告;(三) 协会内部通报批评;(四)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至6个月;(五) 取消会员资格。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申请复议,理事会收到复议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第二十七条 会员的“金融许可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消的,其会员资格自相关证、照被撤消之日起自动终止。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应委派其授权的会员代表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不能出席时,由其指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每一协会会员有一票表决权,由其会员代表代为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二)主持理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四)审议、批准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六)审议、批准会费的缴纳标准;(七)审议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决定,裁决受到处分的会员的复议申请;(八)决定协会的成立、清算或终止等事项;(九)审议、决定需经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 会员大会每一年或两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特殊情况下,会员大会可采用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第三十二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共同组成。协会设理事若干名,理事单位由协会秘书处根据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支持配合情况及对协会工作发挥作用大小,并考虑会员的代表性,提出候选建议,报经上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以得票多少选举产生。理事单位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任理事。理事任期每届为2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等情况时,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后,继任人自动接任前任在协会的任职,由协会公告各会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非会员理事。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状况;(二)提出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修改议案;(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四)执行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协调、监督会员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的情况;(五)决定对违反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的会员处分,对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应报会员大会决定;(六)审查、决定会员入会或退会;(七)向会员大会提出协会的解散、清算或终止的议案;(八)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九)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十)制定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十一)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聘任;(十二)决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审议、通过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十三)审议、决定协会顾问、名誉会长的聘请;(十四)研究、决定由理事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三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三十六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第三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会长或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可以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三十九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一名、监事单位若干个组成,理事单位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单位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第四十条 协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二)列席理事会会议;(三)监督协会会费的收取以及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四)监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五)监督会员履行会员义务;(六)负责组织对会员投诉进行调查取证,也可委托秘书处办理;(七)监督协会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八)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实际情况,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专职副会长、监事长各一名。专职副会长、监事长拟任人选由山东银监局推荐,会长由会长、副会长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轮流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二年,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监事长可连选连任。协会的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山东银监局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会长、副会长在任期内发生离任,其变更和理事变更相同,即会长、副会长任期内离任时,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继任人自动接任在协会中的任职,由协会函告各会员单位。第四十二条 协会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签署协会的决议和有关重要文件;(四)组织、协调协会各项重大活动;(五)主持协会的各项重大工作;(六)向理事会提出协会聘请顾问、秘书长人选。(七)会长可根据需要向理事会提出聘请名誉会长。第四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专职副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专职副会长暂缺时,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会长在任期内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副会长,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代行会长职责;副会长在任期内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所在单位推荐一名副会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代行原副会长职责; 会长、副会长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经理事会讨论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专职副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二)具体领导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三)提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及副秘书长人选。第四十五条 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监事会会议;(二)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三)主持监事会工作。第四十六条 协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人选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第四十七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内部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提交理事会决定;决定内部机构负责人;(四)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四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山东省厅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二)在银行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三)具备银行经营管理专业知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9年以上;(四)热爱协会工作;(五)专职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十九条 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理事会领导秘书处的工作,协会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协会秘书处聘任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人员编制由理事会决定; 专职工作人员由会员单位推荐,秘书处视工作需要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业绩评价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五十条 协会秘书处依照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理事会的工作部署行使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协会的决议、决定;(二)综合反映会员有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三)促进和加强会员之间、会员与国内外银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四)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争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五)组织、承办协会的有关会议、考察、培训和活动;(六)督促检查协会议定事项的落实;(七)起草提交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事项、文件等材料的草案;(八)管理协会财务收支;(九)保管协会财物、文件档案;(十)承办协会其它的日常性事务。第五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山东银监局审核,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协会可设立若干专业工作委员会。专业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应报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五十二条 山东银监局可派代表列席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专业工作委员会等会议。第五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理事会决定,报经山东银监局和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由协会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协会可设立独立法人的社会性服务培训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面负责协会承担的员工培训、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等工作事宜。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五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接受捐赠和资助;(三)法定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收入;(四)利息收入;(五)其他正当合法收入。第五十五条 会费的缴纳:申请入会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协会理事会通过接纳其为协会会员的通知后,应按照该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金额和时限一次性支付。第五十六条 会费的收取标准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五十七条 协会的费用开支:(一)维持协会正常办公所需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人力费用的支出;(二)协会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编印资料、工作调研、举办有关活动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的支出;(三)其他与协会活动相关的支出;(四)协会在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予缴纳的各项税费支出;(五)协会筹备、终止、解散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六)其他维持协会正常运行或依照本章程、制度和规则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第五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要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依法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五十九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资产,应按捐赠人、资助人的要求使用并报告使用情况。第六十条 除协会解散外,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请求返还会费、资助费。第六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应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岗时,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六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六十三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山东银监局的财务审计。第六十四条 协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十五条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变更、终止及财产处理第六十六条 协会重大事项变更:(一)协会章程、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大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二)涉及登记证书其他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 由理事会审议决定;(三)协会重大事项变更应向山东银监局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 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第六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山东银监局审查同意。第六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山东银监局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协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七十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山东银监局和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十一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所有会议、活动通知及其他涉及联络的有关事宜,均须采用书面形式或用书面形式给予事后确认;各会员单位的通讯地址以其入会时填报的地址为准,若任一会员的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发生十五日内向协会秘书处发出书面通知。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及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则另行制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决定。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1年3月10日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审议并表决通过,自即日起生效。

银行业协会工资由谁发放

题主是否想询问“中国银行业协会工资由谁发放”由协会秘书处发放。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秘书处是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的一个部门。中国银行协会是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银行业协会会撤销吗

银行业协会会撤销。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显示,正在申请设立的地(市)和县银行业协会,应停止筹建活动,已经设立的地(市)和县银行业协会,应予以撤销,由人民银行有关分行妥善做好撤销事宜。

银行业协会工作稳定吗

稳定。银行业协会很少会裁员,只要好好的工作,是不会被裁掉的屙,非常稳定。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

河南银行业协会待遇好吗工资高吗

待遇好、工资高。1、待遇好:河南省银行业协会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休假等,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2、工资高: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工资每月在6000至9000元。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  )。

【答案】:B【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凡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目前会员单位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即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央汇金公司不是会员单位。

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啊

说白了:就是银行自律的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14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消费者保护教育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拟成立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

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怎么样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为CBA),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组织宗旨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主要职责中国银行业协会根据《章程》规定,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采纳哦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根据《章程》规定,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银行业协会是什么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英文:ChinaBankingAssociation,缩写为CBA)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根据《章程》规定,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关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有了解的朋友来谈谈

银行业协会从理论上讲是属于社团,但现在其实是银监会下面的一个部门。2003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截至201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28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

银行专业协会工作指引

  银行专业协会工作指引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频道为你整理分享关于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职能作用,完善外部监管、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协会,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银行业协会应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均可自愿加入协会。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市)银行业协会”。   第六条地市及其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立银行业自律组织。对于已经设立的,要参照本指引进行规范。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均是独立社团法人。地方银行业协会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但不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应加强沟通与合作。   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作为其会员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根据银监会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可对涉及全行业的专项业务工作对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协调。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银行业协会应按照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包括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内的基本组织架构。   第十条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银行业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银行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顾问,可依法设立有关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第十五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部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六条银行业协会要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   第十七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依据章程或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   (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二)参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三)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   (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三)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   第二十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开展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   (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   (五)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   (一)会长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推荐专职副会长拟任人选一名,其他副会长由会长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民主选举后担任;   (三)会长、其他副会长不在会员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应在一个月内辞去其在银行业协会的职务,由本单位相应继任者接任。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推荐并须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协会的理事、监事不得同时兼任。   第二十八条银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九条秘书长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银行业内外兼任其他职务。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一)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后,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秘书长每届任期2年,连选可以连任;   (三)秘书长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提前解聘,并由理事会指定临时代理秘书长或提前改选。   第三十条银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在银行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   (三)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9年以上并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担任过相应领导职务;   (四)热爱协会工作;   (五)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选配专职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会员单位派驻、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备,逐步实行职业化。   第三十二条会员单位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协会秘书处与委派方协商确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必要时予以协调。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协会党的组织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党组织代为管理。   银行业协会专职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挂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机关党委管理。    第六章经费来源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协会可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和资助、开展服务或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获取收入等途径,筹措经费。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协会要合理确定协会经费额度。   经费额度采取预算管理的方式核定。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收支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安排,做出本年度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银行业协会可以向会员收取会费。   会费收取原则上实行预算制,并应遵循合理负担的原则。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经常务理事会批准,银行业协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会员赞同、社会认可的非营利性有偿服务。服务所得应全部用于银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提高对会员服务的水平。   第三十八条银行业协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以外的大型活动,其经费可单独筹集,也可设立专项活动基金。   第三十九条银行业协会应建立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会长、监事长以及会员大会报告。   第四十条银行业协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每年应聘请专业机构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指导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是银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开展活动的银行业自律组织。   (一)银监会负责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   (二)银监会授权银监局对所在地银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银监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部门负责。   第四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支持银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其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监督、指导银行业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二)负责银行业协会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包括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其中变更登记审查包括对银行业协会换届工作的有关规定事项以及按规定需要审查的日常变更事项;   (三)负责银行业协会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在银行业协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会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对协会进行财务审计;   (五)协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银行业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银行业协会的清算事宜;   (七)其他监督职责。   第四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指导职能:   (一)将银行业协会发展纳入银行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指导银行业协会承担能够发挥协会优势、适宜由协会完成的工作;   (三)设立文件信息交换渠道,对于涉及协会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及时发送银行业协会;   (四)邀请银行业协会派员参加有关业务工作会议,及时向协会传达通报市场情况、监管工作重点、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有关方针政策;   (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银行业协会工作汇报,对协会年度工作安排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各银行业协会的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与本指引有抵触的,按本指引修改。   第四十六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有关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银行从业协会可以查成绩

1、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考试结束后即可评定成绩,当场知晓成绩。2、一般为考后10日内,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开通查询入口,正式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将登陆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查看自己成绩是否有误。3、2015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在线查询功能6月8日上午9:00开通。 4、2015年下半年考试成绩在线查询功能预计于11月初(考后一周)开通。 查询入口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统一入口查询成绩。.......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的简介

中国银行业协会简介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察员单位。截至2014年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373家会员单位和4家观察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观察员单位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共有17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业务协调一部、业务协调二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研究部、系统服务部、中小银行服务部、业务服务部、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此外,设立了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开办了《中国银行业》杂志。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22个专业委员会、3个联席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利率工作委员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客户服务委员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及中间业务联席会、私人银行业务联席会、声誉风险管理联席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2014年,荣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唯一获此荣誉的全国性行业协会;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荣誉称号;2009年,在国家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活动中,中国银行业协会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5A最高等级。资格认证委员会委员主要由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人、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及秘书长组成。资格认证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为资格认证委员会全体会议。资格认证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是实施认证制度的日常工作机构,设主任一名,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副主任十名,分别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九家银行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人兼任。资格认证委员会下设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实施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专业咨询机构。专家委员会依据需求特设若干专家组,由监管机构、商业银行以及知名院校、研究和培训机构的专家组成,是开展资格证书开发工作的专业团队,主要从事考试大纲制定、辅导教材编写、题库建设以及继续教育课程制定等工作。 资格认证委员会在推进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性原则,逐渐统一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使其更加规范、客观和公正;(二)权威性原则,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银行业从业资格认证领导机构,以行业公认的方式制定相关资格考试规则,使资格认证制度适用于各类银行机构;(三)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将在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吸收和借鉴市场成熟的经验及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认证体系;(四)整体规划、逐步推开、分步实施的原则,先试点,再分步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资格认证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推行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和用人规范,为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相关的依据;(二)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规划,研究和完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标准和相应的制度;(三)组织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审核银行业从业人员认证资格,管理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四)推动银行业从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以后的继续教育。

市级银行业协会值得去吗

市级银行业协会值得去。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市级银行业协会最大优点就是稳定,时常还会发一些东西,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提供五险一金,待遇很优厚。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

银行业协会工作好还是银行

你问的是银行业协会工作好还是银行工作好吧,银行业协会工作地位比较高些,银行工作比较稳定。银行业协会的工作量比较少,薪资待遇也稳定。银行的工作朝九晚五,工作环境舒适,福利待遇也很好。

银行业协会应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是否正确?

【错误】为加强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健全关于员工违反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惩戒机制。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和"灰名单"制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属于( )。

【答案】:C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银行业协会建立违法违规违纪人员“黑名单”和“灰名单”,对纳入相关名单的人员实行通报同业、行业禁入等惩戒制度。对于塑造银行业从业人员共同价值观,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推进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维护银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等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在职研究生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职能作用,完善外部监管、内部控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协会,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银行业协会应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均可自愿加入协会。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银行业自律组织,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市)银行业协会”。 第六条地市及其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立银行业自律组织。对于已经设立的,要参照本指引进行规范。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均是独立社团法人。地方银行业协会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但不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应加强沟通与合作。 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作为其会员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根据银监会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可对涉及全行业的专项业务工作对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协调。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银行业协会应按照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包括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在内的基本组织架构。 第十条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银行业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银行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顾问,可依法设立有关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第十五条银行业协会应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部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六条银行业协会要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 第十七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依据章程或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 (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二)参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三)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 (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三)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 第二十条银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开展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 (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 (五)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第二十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 (一)会长一般由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推荐专职副会长拟任人选一名,其他副会长由会长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民主选举后担任; (三)会长、其他副会长不在会员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时,应在一个月内辞去其在银行业协会的职务,由本单位相应继任者接任。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推荐并须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协会的理事、监事不得同时兼任。 第二十八条银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九条秘书长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银行业内外兼任其他职务。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一)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后,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秘书长每届任期2年,连选可以连任; (三)秘书长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纪或有损行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研究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提前解聘,并由理事会指定临时代理秘书长或提前改选。 第三十条银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在银行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 (三)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9年以上并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担任过相应领导职务; (四)热爱协会工作;金融学在职研究生 (五)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选配专职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会员单位派驻、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备,逐步实行职业化。 第三十二条会员单位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协会秘书处与委派方协商确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必要时予以协调。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协会党的组织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党组织代为管理。 银行业协会专职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挂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机关党委管理。 第六章经费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考银行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⑴ 考银行从业资格证需要什么条件 考银行从业资格证需要条件如下: 一、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大专院校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也可报名,但需准确填写所在院校,以备核查);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银行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将采用网站上传的形式提交,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有单位盖章,请拟参考人员提前准备。 拓展资料 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Certification of China Banking 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依法从事银行业专业岗位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我国银行到2012年,将基本完成现有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原《公共基础》)证书成为行业上岗标准;逐步实施专业证书分级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资格认证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会有很大的裨益和帮助。 参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 ⑵ 为什么要考银行,报考银行需要什么条件 每年银行校园招聘都有大量的应届生报考,其中原因有很多,比如不需要工作经验、工作稳定等等,而报考银行的条件限制也不是很多: 报考银行的原因 1、直接成为行内正式工。通过银行校招进入银行工作的同学,一定都会是合同制,也就是正式工。只要不触犯银行底线问题基本是很稳定的。这一点是和毕业后再进入银行最本质的区别。 2、福利待遇享受高。既然是行内的正式员工,过节费、各类补贴、五险一金就不在话下了。还有就是年终奖,也是可观的。 3、不需要工作经验要求低。校招对学生们来说还是很宽松的,没有工作经验银行可以培养。但是如果毕业后再想进入银行工作是需要有银行方面相关工作经验,而且也要通过并不简单的考试。 4、银行招聘专业限制少。很多人以为只有经济金融专业的人才能进银行,其实近几年来,银行对专业的限制并不是很强烈,一般除了技术岗以外,其他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不是很严格。 银行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据其具体银行、具体岗位又有所不同。学历要求各银行也不一样,五大行等商业性银行对于学历要求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地方性银行或者部分股份制银行对于学历要求会有所降低。例如五大行会要求招聘对象为境内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英语水平要求四级以上,或托业听读公开考试630分及以上,新托福考试7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5.5分及以上等,技术类岗位要求有一定的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要求425分以上等等。 但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要求,例如部分地市会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些银行还会放宽至2017、2016届毕业生。其招聘条件的共同点如下: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4、热爱金融事业,认同所报考银行的企业文化; 5、无论是地方性银行还是五大行各分行,都比较偏向于照顾本地生源的考生,例如:某年农业银行定向限本地生源(以地级市为单位)。更多银行招聘考试信息 ⑶ 考银行需要哪些条件 你好,你说的是考银行从业资格证吧,需要的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内业规章;2.取得容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3.(大专院校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也可报名,但需准确填写所在院校,以备核查);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 考银行需要什么条件 学历要求是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上学历。专业要求是管理类、计算机、会计学、法学类、经济学、外语类。外语要求本科毕业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硕士研究生上毕业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身体条件。 ⑸ 想考银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计算也可以的;最好问问导师! 1、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经济类、金融类、财务类、管理类、法律类等专业为主,个人条件突出,具备相关的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有发展潜质的其他专业毕业生也会适当考虑。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岗位对专业有特别要求,有些岗位不限专业。 3、素质:良好的心态、高度的自律性;良好的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愿意接受新鲜事物,有创新意识、有持续的学习意愿。 二、银行招应届生的公布标准一般要求本科学历以上,英语过关,专业对口(不光只是金融专业其他岗位也要求计算机、法学等职位)但实际上每年申请银行的人特别多,所以在大学四年的各项指标如果都很优异,这包括成绩好、有实习经历、当过组织者,甚至体育好,都可能帮助比别人具有有更多的竞争力;资格的话,金融方向有银行从业资格证最佳。 三、一般国有银行或者比较好的商业银行每年都会在高校进行校园招聘,这个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尤其是如果家里没有什背景的话,因为这种招聘比较公正,一定要本科生才能参加)而且通过校园招聘进去的员工都是正式工,不是合同工,薪酬和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只要复习一些会计方面的东西,数学语文一般都不会很难得,英语要再抓一抓,尤其是如果要去中国银行的话。 ⑹ 报考银行招聘有什么条件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夏季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中国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及能力素质; 三)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我行亲属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国内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机构同时招收少量银行同业人员(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从事银行柜员或相关工作)和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外语、法律及理工类等专业;部分机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要求家庭或生活基础在招聘岗位所在城市);银行同业人员或申报县域机构的,专业可不做限制; 三)具有较好的客户服务意识、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三、相关说明 一)各机构在上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的基础上,将分别明确具体的招聘条件(如是否招收银行同业人员、毕业两年之内的在职人员),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申报,避免无效申请。 二)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毕业时间要求: 1.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2.境外院校毕业生,应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间毕业且为初次就业,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全职工作,并保证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最晚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中外合作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生,应符合上述要求之一。 (6)考银行协会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中国银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各机构的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存在一定差异,部分机构(如海外机构)对应聘者范围有专门要求,请应聘者根据本人情况申报,避免无效申请。 三)中国银行将在11月上旬组织进行统一笔试,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或95566短信等方式通知。 四)招聘过程中,中国银行将通过应聘者在线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中国银行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校园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校园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在校园招聘过程中,中国银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动态,敬请关注“中国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

银行业协会是公务员吗

不是的。因为银行业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不属于行政单位,也不属于事业单位,所以不是公务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

银行业协会值得去吗

值得。1、银行业协会是一个专业的行业组织,它致力于促进银行业的发展,提高行业标准,改善行业环境,值得去。2、银行业协会致力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值得去。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中国银行业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300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中国银行业协会履行的行业自律职责1、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依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及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3、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4、制定银行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银行业协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银行业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1、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依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及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3、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4、制定银行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是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Banking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19年10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28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国银联、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等。

考进银行业协会有用吗

有用。银行业协会招聘人员的薪资福利比较优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保福利等。银行业协会是一个与许多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的机构,因此有丰富的职业发展机会,可以通过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提升不断晋升。

银行业协会是银保监会吗

不是。1、定义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该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性质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管理银行业的监管机构,具有政策的强制性,有执法权,而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不具有上述特点,但在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考试的其他规范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银行的政府特殊部门,职能是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分出来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是行业间自律和互助组织。3、职能不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行业同业公约和自律规则,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要求,加强会员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协调会员之间在业务方面发生的争议,促进国内银行业与国外银行业的交往与合作,组织和促进会员间的职员业务培训和与业务有关的调查研究,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干什么的?如何才能成为协会的工作人员?

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归口银保监会直接管理。一般当地的银行机构大部分都需要入会,缴纳会费。例如地级市的国有银行分行行长,股份制银行分行行长,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村镇银行行长等组成,其实缴纳会费是一种象征意义,并不能带来直接好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聘请讲师团队,对全体银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是需要花钱请老师的,培训费来自于协会收取的会费。二是当遇见消费者投诉纠纷,特别是跨银行的可以由协会从中牵头协调解决。三是办理银行业协会简报,一般由综合处秘书团队,从各银行收集值得宣传报道的新闻信息,印制简报,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人行、银保监、金融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很多银行加入协会,并且选派人员到协会挂职,主要也是考虑能够在协会简报上多发文章,对自己行业务办理、经营发展进行正面的宣传发声。四是配合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履行相关职责。管理层协会的领导层由会员选举产生,一般由国有银行行长担任。会长是轮值的,也是象征意义的,一般负责牵头组织会议等等。常务副会长一般由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进行派驻。是全日制在岗,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协会还会配备一名监事长,也是全职在岗,一般也由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进行派驻,主要负责对日常事务、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人员管理大部分人员都是来自各行借调的人员。如果是基层岗位或者核心部门人员,一般也不会借调到协会工作,因为协会工作相对轻松,并且工资基本不受太大的影响。所以要么是借调来真正干活的,例如出简报,要么是来寻求轻松工作的关系户。借调人员大部分是短期,也有的关系户是长期在协会借调。部分协会会进行社会招聘,全职在岗工作,主要是文职,进去以后不会有太核心的部门或者分工,而是主要负责内勤、综合等比较庞杂的事务。

经济低迷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那市场利率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经济低迷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会发生小幅度下降。1.经济低迷实行宽松货币政策的目的是刺激消费,让货币流动起来,这样才能够产生价值,市场上不缺资金,利率自然比较低;2.宽松的货币政策意味着企业借钱相对比较容易,国家也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宽松的政策本来就意味着低利率;3.宽松的货币政策容易造成通货膨胀,从而推动物价上涨,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经济能够平稳发展,经济低迷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这是非常好的策略。这样可以刺激老百姓消费,让市场上的钱流动起来,只要钱能够流动起来就会产生价值,同时市场利率会出现小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市场货币比较充足,没有人缺钱,利率自然不会增加。一、经济低迷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目的是为了刺激经济不同时期,国家使用的宏观调控手段不一样,经济低迷的时候,很容易陷入滞涨状态,如果经济陷入滞涨基本上就意味着大萧条,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经济低迷的时候都会使用货币宽松政策,这样能够有效刺激经济,市场货币比较充足,利率自然会出现小幅度下降。二、宽松的货币政策本身也意味着低利率大家要明白,宽松的货币政策本身也意味着融资更容易,利率更低,国家也鼓励企业贷款发展,这样能够很好地刺激生产,从而带动整个消费产业链,低利率也能够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减轻企业负担。三、宽松的货币政策容易造成通货膨胀国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需要把握好一个度,如果货币政策过度宽松,那么会造成通货膨胀,从而推动物价上涨,增加老百姓生活成本,这个时候国家调控的手段就是加息,或者增加存款准备金率,利率自然就会上升。

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下哪种情况会发生?

【答案】:C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货币供应量上升,利率下降:债券价格上升。

为什么宽松货币政策会提高资产价格

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表现为市场中货币存贷款利率降低,会向市场释放更多的货币流动性,形成增量社会总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可供投资的存量资产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人们增加的投资需求,会推动资产价格升高。

经济社会32项指标所指的是什么?

指标体系涵盖了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和生态制度等六个方面共32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是否引进“两高一资”企业、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生态环保投资占财政收入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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