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观念不强具体表现
组织观念不强具体表现有思想作风涣散、工作作风懒散、组织纪律松散、组织领导软散、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紧密、学风不正,效果不佳等。1、思想作风涣散思想上不思进取,面对诱人的物质世界心猿意马。不学习,不提高,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甚至上班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混日子。相互攀比,不比学习比玩乐,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业务比关系,不比成绩比资历——比日子。2、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争着做,遇上“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便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开会布置多,真抓实干少,擅长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时候、“以唱功代替做功”“以突击对付检查”。表面文章多,工作实效少。3、组织纪律松散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群众监督。纪律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在纳税服务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少数人仍在那里以管理者、稽查者之居对待纳税人。衙门作风还没有彻底改变,动辄“你先搁在这儿”“明天再来”。“这事不该我管”等“服务用语”仍然在窗口时有所闻。4、组织领导软散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不敢管党员,不敢管干部,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在工作、生活中比普通群众表现还差。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对涉及人特别、涉及“狠人”的问题,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敢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和依纪依法处理。5、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紧密与群众有效联系、面对面与交流方面做得还不够,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不能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特别、在下基层调研时,还浮在表面,听取干部意见多,听取群众意见少,没有真正深入群众中去了解情况。6、学风不正,效果不佳习惯于把理论学习视为读文件、翻报纸、抄笔记、写体会,但心里不够重视,虽然能按时参加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在学习中只、按时参加,实际效果不明显。对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没有学深学透,习惯于老方法、老思路,不能用新政策、新要求分析解决××、××新问题。
2019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整改情况汇报
篇一 xx镇党政办公室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入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根据《关于在全县党政办公室系统开展“查问题、转作风、抓落实、上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蓬委办〔20xx〕1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在镇党政办公室系统开展“查问题、转作风、抓落实、上水平”专项活动。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全省和全市党政系统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党政办公室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查找工作不主动、不担当、不精细、不规范、不落实、不用心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办文、办会、办事出现失误、差错、事故的薄弱环节、流程漏洞、制度缺失,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1、执行制度不力,工作流程不规范。一是制度执行不规范。纪律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二是运行流程不规范。工作存在随意性,流程模糊,程序不严,规范不详。三是职责界定不规范。工作责任不清、职能交叉。 2、工作上不主动,缺乏团队意识。一是不主动思考。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因循守旧,能力平庸。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二是不主动作为。工作按部就班,习惯于按老办法履职,拘泥于条条框框,惯性思维严重。三是不主动补台。缺乏协作和团队意识,不顾单位整体形象。 3、缺乏担当意识,存在推诿现象。一是高高挂起不履责。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意识淡化,怕艰苦、怕吃苦思想抬头,贪图享受心理滋长。二是遇事推诿不担责。缺乏担当精神,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好时,讲客观原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三是得过且过不尽责。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懈怠。工作只求过得去,缺乏“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的胆识和气魄。 4、缺乏精益求精精神,工作态度不严谨。一是虑事不周。工作缺乏预见性、前瞻性、计划性和统筹性。二是环节不严。工作不注重细节,粗枝大叶,马虎从事,注重表面,敷衍塞责,不愿精益求精。三是过程不精。工作安排不周全,程序不严密,操作性不强。 5、落实政策不力,工作不求实效。一是作风飘浮。工作不深入,不愿下深水,当“甩手掌柜”“二传手”。二是层层推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三是机械落实。贯彻落实文件会议精神,不注重结合实际,照抄照搬照套。工作重安排部署轻落实检查、重形式轻效果。 6、做事不用心,思想觉悟低。一是对待群众不热心。接待群众来访简单粗暴,直接转交给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执行首问责任制。二是对待学习不耐心。缺乏学习的连续性、系统性,理论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匮乏。三是对待工作不专心。不甘平凡寂寞,不珍惜岗位,心浮气躁,缺乏奉献精神。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党政办工作实际,制定各种 规章制度 、纪律规范,加大对纪律意识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行为进行惩治。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人员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流程模糊,程序不严,规范不详等现象。三是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到人,防止出现工作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现象。 2、提高积极主动性,培养团队意识。一是鼓励和引导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思考,积极创新。通过开展、参与上级培训和学习活动拓宽思路、丰富措施、提升能力,防止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二是主动作为,杜绝“等、靠、拖”思想。二是培养协作和大局意识,引导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提高党政办业务水平。 3、增强担当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推诿现象。一是定期开展典型正面事例教育,刹住享乐风。每月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观看、学习优秀基层干部事迹教育片以及材料,培养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提高工作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从心灵深处杜绝贪图享受心理滋长。二是在党政办公室建立争先创优机制,制定惩处奖励制度,逐步形成主动作为,积极进取的良好势头。三是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尽心履职。培养工作人员“干精品、争第一、创一流”的胆识和气魄。 4、改进工作态度,追求精益求精。一是周密谋事。在工作中增强预见性、前瞻性、计划性和统筹性,确保党政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用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在工作中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细节,切忌粗枝大叶,马虎从事,注重表面,敷衍塞责,不愿精益求精。三是工作过程要追求精。工作安排要周全,程序要严密,注重操作性。 5、增强政策执行力,提高工作实效。一是督促党政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群教活动”,“三严三实”,“治理庸、懒、散、浮、拖”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二是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现象。三是发挥积极能动性,切忌机械落实。贯彻落实文件会议精神,要注重结合实际,不能照抄照搬照套。工作既要安排部署,更要注重落实效果。 6、用心做事,提高为民意识。一是对待群众要热心周到。建立执行首问责任制,定期培训群众接待技巧。二是每月定期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学习。三是培养正确价值观,乐于奉献、珍惜岗位,杜绝心浮气躁,作风漂浮。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关于在全县党政办公室系统开展“查问题、转作风、抓落实、上水平”专项活动的通知》(蓬委办〔2017〕17号)文件后,镇党委、政府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把专项活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了活动方案、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听取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的 工作汇报 ,并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整改实效。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我镇党政办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抓好了整改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我镇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党政办工作特点,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做到了有章可循,切实建立了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强力督查督办。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不定时进行督查,对查找问题不深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的,在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篇二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市社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了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同志就市社建设、管理、业务以及广大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市社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所提的五个方面的建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市社把这些意见建议的落实作为民主作风、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工作有实效。现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基层社网点建设比较薄弱问题,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的改革,切实加强基层社网点建设,扎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省社关于加强薄弱县市供销社网点建设精神,在连城、漳平、永定县供销社落实开展薄弱县社建设,着力加强了基层社、中心社的建设。通过加强“新网工程”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进一步规范网点建设设施,壮大各级供销社集体经济,提升了服务“三农”水平。全市系统恢复重建基层社32个;7个“新网工程”列入省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3.47亿元;建成县级综合维修服务中心7个,乡镇维修服务站69个,村级维修服务点172个,总面积15469平方米;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65个,入社农户6.19万户,带动农户18.75万户,帮助农民增加收入5.69亿元。 二、针对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大胆引进人才,把有才干、有专业知识年轻本科生聘用安排到各级供销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总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明确供销干校办学定位,调整专业培养目标,提升竞争力,培养更多的农村经济适用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多方引进人才,选聘了一批专业对口的大学生充实到各级供销社,着力解决人才匮乏问题。加强系统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努力探索社有企业、基层社经营管理人才的使用和培养机制,建立与绩效相挂钩的奖励和约束机制。至目前,全市系统新引进大学毕业生20多人。 三、针对项目建设比较薄弱问题,成立项目办公室,配备专业干部,重点抓好项目建设,推进供销事业发展。 市社党委把项目工作作为发展供销社、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设项目办公室,作为机关一个科室,抽调并调进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到项目办工作。今年,完成申报总社、省社项目库入库项目112个;争取20xx年总社农综项目4个、省社“新网工程”项目6个、省直部门项目1个;中国(龙岩)农产品物流交易城第一期用地300亩于7月中旬摘牌。 四、针对农资供应工作问题,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争取政府给予供销社农资企业冬储贴息资金补助。 落实全市农资供应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通过完善网点建设、调整供应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开展科技服务等措施,切实做好农资冬储和全年农资供应服务,提前40天完成10.2万吨的化肥冬储任务,7个县(市、区)取得冬储贴息补助67.5万元。一是加强网点建设,积极实施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扩大农资供应终端网络覆盖面。二是确保农资质量,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规范行业自律行为,严把进货质量关。三是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制定农资商品供应价格,实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接受监督。四是开展送肥送药送技术下乡活动,印发“病虫害防治知识”、“科技兴农信息、”“化肥农药使用说明”等信息资料,积极推广农业“五新”技术。今年,全市系统供应化肥35.66万吨,农药7630吨,农膜1163吨;全市系统开展自查171人30次,检查经营场所(门点、仓库)757个、化肥近12万吨、农药1430多吨、农膜178多吨、种子近万公斤,新签和修改完善农资经营质量责任书660份,规范整改承包经营网点91个,规范整顿加盟经营网点986个,发出整改通知书99份,消除质量问题隐患97处,发放宣传资料10115份。 五、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发扬供销社“扁担”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紧密联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实际,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推进全市供销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经市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龙岩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挂钩村开展帮扶工作,办公和接待经费也大幅度下降,取得了明显效果。 篇三 在我镇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按照《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方案》要求,安丰镇坚持从严从实,强化攻坚意识,突出重点任务,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收集征求的意见和领导班子自身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反复征求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原汁原味向每位班子成员如实反馈;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向干部职工通报我镇民主生活会的详细情况,听取大家对制定整改方案的意见,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出问题实行盘点消耗整改。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针对归纳的52个问题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了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向干部和群众作出了公开承诺。同时,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按照要求,对照查摆剖析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提出的问题认真吸纳,进行修改完善,列入问题清单,认真整改。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中,坚持整改问题、整改方案、整改结果“三公开”,推动问题整改。 二、真抓整改落实 1、梳理意见,列出整改清单。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共52条,其中涉及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方面7条,反对“作风”方面 31条,班子成员共查摆突出问题14条。领导班子个人需整改177条,已整改落实175条;全镇112个党组织共梳理整改问题1680条,近期已整改 1595条,需长期整改落实85条。 2、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对照“两方案一计划”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就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计划,对相关制度进行“废、改、立”。聚焦违反“八项规定”、“作风”、“小作风”等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在严管工程招投标、管制招待费、提高工作效率、严禁迟到早退、提升服务质量、严肃换届纪律、根治“作风”顽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了《计划生育“三办法、两奖惩”规定》、《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政务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财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实效。同时,注重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督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聚焦“六个不放过”解决干部作风建设问题。一是对会议、文件、公务接待、奖惩、联系点、制度等六个方面开展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二是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实行一个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责任人,做到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四是查改“小毛病”、审视“小圈子”、优化“小环境”、提升“小规范”,从点滴做起,做到加强作风建设小事不放过;五是突出解决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对前期已经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回潮”,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六是对“不敢担当”的不良作风和对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不放过。 4、巩固成果,作风建设警钟长鸣。安丰镇启动村“两委”换届后干部第一期轮训班,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镇部分机关干部约180人参加了第一期轮训班。本周,将分六期分别对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文书、民兵营长、计生专干、妇代会主任和团委书记进行岗位专题培训。目的在于将学习贯穿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始终,巩固成果,让干部心中时刻警钟长鸣。 三、总结整改收获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的收获有:一是党员干部思想意识进一步净化,通过学习教育,思想得到了提高,情操得到了锻炼,迷惑得到了澄清,灵魂得到了洗礼,为改进作风奠定了基础;通过征求意见,重新认知了自身,重新看清了问题,重新定位了自己,为改进作风找到了突破口;通过对照检查、开展批评,破除了自我,为改进作风扫清了障碍。二是干部队伍进一步锤炼,由于开门搞活动,开门搞检查,开门搞整改,把党员干部置身于广大群众监督和评议下,并严格兑现奖惩和责任制,干部队伍得到优胜劣汰。针对群众反映的“三不”镇村干部,即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阳奉阴违;不能完成中心工作,讲客观,找理由,消极怠工;在群众中评价不高,态度恶劣,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经过考评考核,镇党委、政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调整村两委正职9人,村“两委” 换届期间,又调整充实了7人。对16个村的包村镇干部进行了“双向选择”调整,对相关违反制度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和教育。三是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消除官僚习气,干部深入村组接地气。广大镇村干部,深入村组户,走千家门,与群众交心谈心,打成一片。镇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规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狠刹“作风”,消减“三公”经费,狠刹大吃大喝之风,“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日渐树立。四是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对全年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和奖惩,落实责任制,形成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抓、事事有奖惩,做到人人有担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保障,并利用每周一晨会,进行工作小结、调度和安排,推进工作开展。五是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宣传计划生育新政策,提升优化各项计生指标,确保各类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秸秆禁烧、“三线三边”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两委换届等工作扎实开展。 整改落实是转变作风的“最后一公里”,是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的“最后落脚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冲刺收关的关键环节,但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永远没有终点,我们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敢于担当、以身作则的担当,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抓到底,把“作风”问题整改到底,达到上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什么组织形式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对于股份制,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关于WTO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
一。 历次谈判的内容: 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下,从1947年到1986年共完成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一轮谈判是1947年,在日内瓦举行,通过谈判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23项,占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第二轮谈判在1949年在法国安纳西举行,33个国家参加谈判,共达成双边协议147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第三次在1950年在英国的托尔基举行,共签订150项关税减让协议,使占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第四次是1956年在日内瓦举行,由于美国国会对其政府授权有限,影响了这一轮谈判的规模,只有28个国家参加。使占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第五轮谈判是1960年,在日内瓦举行,称为“狄龙回合”,有45个国家参加。使占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关税降低20%;第六轮谈判是1960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称为“肯尼迪回合”,有54个国家参加,使工业品进口税率平均下降35%,这次谈判还通过了第一个《国际反倾销法》。第七轮谈判是1973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东京宣言”。这次谈判称为“东京回合”。后来改在日内瓦进行,到1979年结束。东京谈判的特点有:(1)参加谈判的成员有99个,超过以往的任何一届参加的国家(2)关税进一步下降。根据协议从1980年1月1日起八年内,全部商品的关税平均下降约33%。(3)除减让关税谈判以外,还涉及到降低非关税壁垒的谈判。第八次谈判于1986年9月在乌拉圭首都埃斯特角开始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这次谈判至1993年12月完成,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城举行会议,由参加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方,草签了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宣告正式结束。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原1947年的总协议失效,由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极其附件所代替。 历次谈判的特点: 1,历次谈判都是在美国策动下进行的 美国策划总协定主要是为了通过总协定去消弱和摧毁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以便美国垄断资本无限制的对外扩张,因此,美国一再倡议在总协定下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前五次谈判都是在美国展延了《互惠贸易法》之后举行的。1962年美国通过了《扩大贸易法》又倡议举行第六次的所谓“肯尼迪回合”谈判。第七次东京回合谈判也是在美国尼克松总统倡议下举行的,因此又称"尼克松回合"不仅如此,美国还竭力维护本国垄断资本的利益。一方面胁迫别国降低关税,放宽进口限制,另一方面对于本国垄断资本认为可能受到外国商品竞争的商品,尽量不列入进行谈判的货单中;2。多边贸易和谈判的的内容和范围日益扩大 总协定的多边谈判以传统的货物贸易谈判特别是关税谈判为主,东京回合谈判中,谈判重点已从过去的降低关税转向限制非关税壁垒措施的谈判上来,有关协议也作了修改与补充。3.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总多占便宜,发展中国家得利较少,但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利益逐步受到重视。4.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之间为了在协议中订入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经常各持己见,争吵不休,矛盾重重。
加拿大与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反倾销出台法案
加拿大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对反倾销进行立法的国家。1904年,加拿大通过了1897年海关关税修正案第6节,是为加拿大第一部反倾销法。该法规定,若进口产品价格低于该产品在出口国的公平市场价格,可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加拿大制定了相应的倾销条款实施细则,后人将其视为世界上最早的、比较完备的反倾销法体系。1904年反倾销法规定只要证明倾销存在,即可征收相应幅度的反倾销税。 《特别进口措施法》,是目前加拿大进行反倾销调查所主要援用的法律。 加拿大法律中有关反倾销及平衡措施之规定主要见于「特别进口措施法」中(SPECIAL IMPORT MEASURE ACT, SIMA),另「加国国际贸易法庭法」(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 ACT)中对于加国国际贸易法庭进行损害调查之权力,以及调查资料之保密亦有详细规定,在特别进口措施法之下有特别进口措施行细则(SPECIAL IMPORTS MEASURES ACT REGULATION),在国际贸易法庭法之下则有国际贸易法庭规则(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 RULE),对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构应如何进行调查,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及义务有较详尽的规定。 为因应WTO成立后之相关国际协议,加国国会顷通过世界贸易组织执行法案(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94, WTO ACT),此法案中包括对「特别进口措施法」及「加国国际贸易法庭法」中有关反倾销税及平衡税措施规定加以修正,以使该二法得以符合WTO反倾销协议、补贴及平衡税措施协议之相关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规则主要体现在哪两个法律文件中
《反倾销协定》的具体内容乌拉圭回合的《反倾销协定》形成了当前国际反倾销法的法律文本,且更具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得到世界贸易组织全体成员的承认和遵守。该协定列入了《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附件一,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关于倾销认定方面在确定正常价值时限制对国内销售价的使用,扩大对结构价值的使用,并明确低于成本销售就存在倾销。关于损害的认定方面明确了判断实质损害威胁的标准和要求。实质损害威胁指重大损害威胁,列举了四条标准,要求必须依据事实,不得依据猜测或者极小的可能性来裁定实质损害威胁。在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方面要求进口国主管机构审查那些已知的、非因倾销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进口国不应将这些因素造成的工业损害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该规定为出口商在工业损害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抗辩机会。在代表国内某产业申诉人的资格方面要求进口国主管机构对反倾销立案时,要审查国内生产相同产品生产商对申诉支持与反对的程度。集体产量超过国内相同产品总产量50%的国内生产商可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诉,而表示支持申诉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总产量的25%,则不应发起反倾销调查。在立案调查裁决程序方面强化程序规则,增加了透明度要求。增加了累积评估的规定。进口方调查机关对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数量所造成的损害可以进行累计评估,同时,规定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微量。协定还对裁决各阶段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减轻了反倾销税的征收力度增加了日落条款,规定最终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为5年,除非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及时提出了具体的、有根据的要求,当局复审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是必要的。5年之后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裁定自动失效。 使反倾销行为受到司法监督。该条款规定,反倾销利害关系方对最终裁决和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特别要求独立的司法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迅速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一共包括18个基本条款和两个附件,其中第一部分共15条,对反倾销制度本身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包括倾销和损害的定义、申请人资格及国内产业的界定、调查机制及程序、价格承诺、反倾销的征税、行政复审和司法审议等;第二部分共2条,规定了反倾销措施委员会职能和争端解决的有关内容;第三部分只有1条,对协定的实施和执行作了具体的规定。另外,还有两个附件,分别对现场调查程序和证据资料等问题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倾销的存在;第二,损害的存在;第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倾销的确定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首要条件。根据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贸易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倾销应具有三个条件:(1)进口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工业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存在此种威胁,或对某一工业的新建造成实质性阻碍。(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倾销幅度的特别关税。这就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如果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便存在倾销,两者之间的差值即决定倾销幅度的大小,如果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则不能被认定为倾销。倾销幅度的计算,原则上是对每个调查对象(出口商或者生产商)的产品单独计算倾销幅度的,“当局对每一个已知的有关出口商或生产商单独调查的产品倾销幅度,应做出裁定,这应作为一条准则”。但是,如果涉及到的调查对象很多,以至不能一一对调查对象的倾销幅度进行确定时,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具体做法是,“主管机关通常应对被调查产品的每一已知出口商或生产者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在出口商、生产者、进口商的数量或所涉及的产品种类特别多而使做出此种确定不实际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通过在做出选择时可获得的信息基础上使用统计上有效的抽样方法,将其审查限制在合理数量的利害关系方或产品上,或限制在可进行合理调查的来自所涉国家出口量的最大百分比上。”抽样调查不是随机抽样,而是把最大的出口商作为调查对象。 对某一项产品进行反倾销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应根据确凿的证据确定,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和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二是这些进口产品随之对此类产品国内生产者产生的影响。实质性损害的确定实质损害是指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的进口量较以前有大量增加、市场占有率明显上升、进口国国内相似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或在需求大量增长的情况下严重抑制了价格的上涨等,这种损害是实质性的。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倾销产品的数量是否构成了急剧增长——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于进口国的生产或消费而言;二是该产品是否对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及其影响程度;三是该产品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产生的影响和后续冲击程度,包括生产产量、销售、库存、市场份额、价格、利润、生产率、投资回收率、现金流动、设备利用能力、就业等诸多因素。实质性损害威胁的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是指进口国的有关产业虽尚未受到实质损害,但倾销的事实将会导致这种损害发生。并且这个事实是迫近的、可以预见的,而不是假设的、遥远的。确定实质性损害威胁时要考虑这几个因素:一是倾销进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大幅增长率,表明进口实质增加的可能性;二是出口商可充分自由使用的、或即将实质增加的能力,表明倾销出口产品进入进口成员市场实质增加的可能性,同时考虑吸收任何额外出口的其他出口市场的可能性;三是进口产品是否以将对国内价格产生大幅度抑制或压低影响的价格进入,是否会增加对更多进口产品的需求;四是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的确定对产业新建实质阻碍是指倾销产品未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构成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但如果严重阻碍了进口国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一个新产业的建立,也可被认为存在着损害。严重阻碍某一产业的新建,应该是一个新产业的新建在实际建立过程中严重受阻,不能理解为是倾销的产品阻碍了建立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而且必要时要有充分的证据。国内产业的确定从前面三点可以看出,在确定损害时,必须要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进行确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国内产业”是指出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虽不构成全体,但其国内生产同类产品产业的大部分生产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国内产业”也可以以一个地区为范围构成,其条件是这个地区就该国其他地域而言,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竞争市场,即该市场中的生产者在该市场中出售他们生产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所涉产品;该市场中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由位于该领土内其他地方的所涉产品生产者供应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全部国内产业的主要部分未受损害,只要倾销进口产品集中进入该孤立市场,且只要倾销产品正在对该市场中全部或几乎全部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损害,就可认为存在损害。但这种情况下反倾销税只能对供该地区最终消费的所涉产品征收。另外,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已达到一体化程度时,即它们具有一个单一的统一市场的性质特点,则该整个地区的产业应被视为“国内产业”。需要注意的是,如生产者与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或他们本身为被指控的倾销产品的进口商,则这些生产商被排除在“国内产业”之外。 实施反倾销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因倾销造成的。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有两种情况:(1)主要因果关系。进口国相关产业的损害完全或主要是由倾销产品造成的,即相关产品的低价倾销导致了进口国有关产业的直接损害,称之为主要因果关系或直接因果关系。 (2)一般因果关系。即使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是由倾销产品及其它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只要倾销是导致损害的起作用的原因之一,即可征收反倾销税。但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开展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协定》要求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全面调查除倾销以外的可能导致损害的其他因素,并将其排除在倾销因素之外。《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5款规定,倾销进口产品引起的本协定所指的损害必须得到事实证明。可能同时会有损害进口国产业的其他因素,由于其他因素引起的损害不能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可以排除因果关系存在的因素有:未以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在被控倾销产品存在多国出口商的情况下,有时很难依每个出口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正常价值,此时只有在某出口商或进口商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其销售中有相当数量的产品不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才可以排除其因果关系的存在。一般而言,能够被证明的产品的销售数量应该达到该出口商全部出口量的50%以上。国内需求的减少或者消费模式的变化在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减弱或进口国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时,会引起市场供求关系的显著变化,导致商品价格下降或生产减量。而只要价格或产量下降,进口国国内产业的经济状况指数都会相应发生变化。不能把这种变化的原因全归于对出口国商品的进口。外国与国内生产商间的竞争及限制性贸易行为进口国产业面临的竞争是多方面的,这种竞争不仅来自被控倾销的产品,而且来自其他非倾销产品,包括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间的竞争。当倾销产品的进口数量没有明显增长时,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就可能是其它进口产品竞争的结果,也可能是由于存在限制贸易行为竞争的结果。尤其在进口国市场出现竞争秩序混乱、发生价格大战的情况下,就应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和生产率一国的企业技术水平、出口能力和生产效率是衡量该国某产业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如果进口国国内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出口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则必然直接导致其产品竞争力下降、价格降低、产量减少等经济指标恶化。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就可以排除被控倾销产品的因果关系。《反倾销协定》在罗列了以上几个排除因果关系的因素的同时,还强调上述所列并未包括全部应排除的可能。根据各国反倾销法律的实践,其它可能因素还有:进口国经济危机、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差、产品质量差、营销渠道阻塞、替代产品的出现以及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存在配额安排等。法律依据:《反倾销协议》 第二条 第一款 如果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其出口价格低于在该出口国正常贸易中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该出口产品即被视为倾销产品。这里所指的可比价格就是有关产品在出口国销售的正常价格。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即为倾销幅度。因此,确定是否存在倾销,必须首先明确正常价格的确定标准。
商业银行在设计组织结构时,经常设立证券投资部、房地产部、信托投资部,这是按什么方式进行部门划分?
按照“产品业务”方式进行部门划分。证券投资部、房地产部、信托投资部是针对证券、房地产、信托这些产品业务所划分的部门。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扩展资料90年代,国际金融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直接或间接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银行资本越来越集中,国际银行业出现竞争新格局;国际银行业竞争激化,银行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业务与工具不断创新,金融业务进一步交叉,传统的专业化金融业务分工界限有所缩小;金融管制不断放宽,金融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国内外融资出现证券化趋势,证券市场蓬勃发展;出现了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趋势。这些发展趋势的出现必将对今后商业银行制度与业务的发展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按《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人数较少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哪种企业组织形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分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为什么法人是承担有限责任,非法人组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求解。
这是公司法范畴,依据公司责任大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法人本身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承担直接责任,股东只在出资范围之内承担责任,出资范围之外不承担责任。所以法人承担的是这个范围内的有限责任。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组织活动。是合伙性质的。像个体户,就是非法人组织本身的资产不能抵债,这个非法人投资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他们对非法人组织投资为限。
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
一 、领导机构单位:会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会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秘书长: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二、常务理事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经济和科技委员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贸易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日报社、市总工会、共青团宁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三、理事单位(一)政府机关市委宣传部、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经济和科技委员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名)、市经济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2名)、市环境保护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电信局、市供销合作社。(二)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市总工会、共青团宁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质量管理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食品工作协会、市饮用水同业公会、市广告协会、市市场协会、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2名)。(三)新闻单位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宁波电视台、宁波广播电台、宁波广播电视报。(四)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余姚市消费者协会、慈溪市消费者协会、奉化市消费者协会、宁海县消费者协会、象山县消费者协会、鄞州区消费者协会、海曙区消费者协会、江东区消费者协会、江北区消费者协会、镇海区消费者协会、北仑区消费者协会、保税区消费者协会、大榭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科技园区消费者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成立的全国期货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协会英文名称China Future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FA。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教育和组织会员及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业自律性规则,建立健全期货业诚信评价制度,进行诚信监督。 第七条 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授权的其他专业资格胜任能力考试。 第八条 监督、检查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受理对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给予纪律惩戒;向中国证监会反映和报告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状况,为期货监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参与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第十条 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 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第十二条 制定并实施期货业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期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三条 设立专项基金,为期货业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负责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组织协调,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 收集、整理期货信息,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推动会员按现代金融企业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促进业务创新,为会员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 组织会员对期货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参与有关期货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论证,对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八条 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文化活动,加强会员间沟通与交流,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第十九条 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期货业加入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对期货涉外业务进行自律性规范与管理。 第二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二十一条 协会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章程; (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许可从事期货业务或相关活动; (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 协会由会员、特别会员和联系会员组成。 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相关活动的机构。 特别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联系会员是指经各地方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地方期货业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十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等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应当加入协会;其他与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人机构经协会批准可以加入协会。 第二十四条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会员申请加入协会时,应当按照协会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 第二十五条 会员设代表一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代表本单位履行会员职责。 会员更换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特别会员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请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 (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六)对协会给予的纪律惩戒有听证、申诉的权利; (七)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及其他自律性规则;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支持协会工作,维护行业利益; (五)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按协会规定提供与期货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 (七)接受协会的监督与检查; (八)根据协会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九)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八条 会员资格的终止: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单位合并,会员资格由存续单位或新设单位继承,原有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二)会员被依法撤销; (三)受到协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 (四)会员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协会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六)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有关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决定协会合并、分立、终止事宜须经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召开,每四年举行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和特别会员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协会常设权力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其职责是: (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二)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根据证监会的提名选举或罢免协会会长和专职副会长; (五)根据会长提名,选举或罢免兼职副会长; (六)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解聘秘书长; (七)制定和颁布协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八)决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九)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十)表彰、奖励、处分会员;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特别会员理事、非会员理事组成。 会员理事由理事会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会员和特别会员联名提议,由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特别会员为协会当然理事。 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四条 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 会员理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能正常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三)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四)诚实信用,规范经营,严格自律; (五)有社会责任感和行业使命感,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会员理事发生不符合上述条件情形的,由会长提请理事会暂停其理事资格。 第三十六条 会员理事选派的理事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会员理事的总经理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 (二)具有良好的期货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期货实践经验; (三)热心为行业服务,在期货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四)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协会的纪律惩戒; (五)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理事代表发生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情形的,会员理事应当变更理事代表。在变更之前,理事会暂停其理事资格。 会员理事变更理事代表的,变更后的理事代表应当符合本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理事会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或会长办公会认为必要时,应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 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后开展活动。 第三十九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专职副会长若干名,兼职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秘书长为专职。 会长、专职副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兼职副会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四十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期货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 (二)期货业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工作能力; (四)热爱协会工作; (五)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 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会长、副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十二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会员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 (三)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通过的制度、决议、工作计划和预决算; (四)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提名兼职副会长、秘书长; (六)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七)聘任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各部门负责人,聘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专职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四十四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二)决定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三)决定协会日常工作事项。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费来源是: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六条 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由理事会拟定,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按规定接受财务审计。 第五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三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五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 第五十六条 协会的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九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中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等数字含本数。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0年9月20日第三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FuturesAssociation,缩写为CFA。第二条协会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成立的全国期货业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协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教育和组织会员及期货从业人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七条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给予纪律惩戒。第八条组织开展期货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诚信监督。第九条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负责组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授权的其他专业资格考试。第十条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参与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第十一条开展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工作,督促会员加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十二条受理投资者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第十三条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第十四条制定并实施期货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期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第十五条设立专项基金,为期货业人才培养、投资者教育或其他特定事业提供资金支持。第十六条开展行业信息安全与技术自律管理,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与技术水平。第十七条收集、整理期货相关信息,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会员对期货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对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建议,促进业务创新。第十八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开展期货市场宣传,经批准表彰或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和文化活动。第十九条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入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对期货涉外业务进行自律性规范与管理。第二十条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委托以及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职责。第三章会员第二十一条协会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从事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或相关活动;(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二条协会会员由普通会员、特别会员、联系会员组成。普通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其他依法设立的从事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期货经营机构。特别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组织开展期货交易活动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以及组织开展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机构。联系会员是指经各地方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期货业社会团体法人、期货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业务或相关活动的机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机构应当加入协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机构经协会批准可以加入协会。第二十四条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会员申请加入协会时,应当按照协会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第二十五条会员设代表一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代表本单位履行会员职责。会员更换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第二十六条会员的权利:(一)普通会员、特别会员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五)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六)对协会给予的纪律惩戒有听证、申诉的权利;(七)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及其他自律性规则;(二)执行协会的决议;(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四)支持协会工作,维护行业利益;(五)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按协会规定提供与期货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七)接受协会的监督与检查;(八)根据协会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九)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八条会员资格的终止:(一)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单位合并,会员资格由存续单位或新设单位继承,原有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二)会员被依法撤销;(三)受到协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四)会员退会。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二十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选举和罢免理事;(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协会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六)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有关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决定协会合并、分立、终止事宜,须经到会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三十一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召开,每四年举行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联名提议,应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三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责是:(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二)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三)决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四)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五)聘任和解聘秘书长、副秘书长;(六)聘任和解聘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七)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对不履职理事暂停理事资格;(八)制定和颁布协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九)决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决算;(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十一)表彰、奖励、处分会员;(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三条理事会由普通会员理事、特别会员理事、非会员理事组成。普通会员理事由理事会提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联名提议,由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特别会员为协会当然理事。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四分之一。第三十四条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五条会员理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二)能正常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三)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四)诚实信用,规范经营,严格自律;(五)有社会责任感和行业使命感,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会员理事发生不符合上述条件情形的,由会长提请理事会暂停其理事资格。第三十六条会员理事选派的理事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会员理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期货公司的理事代表应当是公司总经理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二)具有三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三)热心为行业服务,在期货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四)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协会的纪律惩戒;(五)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理事代表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会员理事应当变更理事代表。在变更之前,理事会暂停其理事资格。会员理事变更理事代表的,变更后的理事代表应当符合本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理事会审查同意。第三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或会长办公会认为必要时,应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三十八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第三十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专职副会长若干名,兼职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会长、专职副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兼职副会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中国证监会推荐,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第四十条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期货业内有良好影响和较高声望;(二)期货业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工作能力;(四)热爱协会工作;(五)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六)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八)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四十一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未经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批准,会长、副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十二条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责:(一)主持会员大会;(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三)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通过的制度、决议、工作计划和预决算;(四)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五)提名兼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六)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设置方案;(七)聘任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各部门负责人,聘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专职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员组成。第四十四条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二)决定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三)决定协会日常工作事项。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第四十五条协会经费来源是:(一)会费;(二)社会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六条协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四十七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八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九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五十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按规定接受财务审计。第五十一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十二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五十三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十四条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并在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民政部,经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第五十五条协会的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第五十六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七条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八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章程中的“以上”包含本数。第六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2014年9月18日第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六十二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国内经济组织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吗?
是的,国内经济组织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单独出资成立的企业,它以其对市场的影响力及全面性而受到重视。此外,国内经济组织还包括其他形式的企业,如合资、合作、民营、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机构
考下CPA证书年薪有多少?发展方向有哪些?CPA是国内财会领域公认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除了考试难度外,每年大家都十分关注CPA考出来的年薪及就业前景等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吧。注册会计师考下来年薪有多少?注册管理会计师的确待遇水平相对好,当然这也是一个针对于有工作生活经验的注会人来说。一开始大的工资以及可能不算高,但随着你工作人员阅历的增长企业薪酬进行自然也会随之出现大幅抬高,事务所合伙人的年薪可达到60~80w,这也是中国为什么需要我们总说考下注会年薪达到自己想要的不是梦。注证书也可以加快会计人员的晋升速度,当你选择跳槽或跳槽时,这份证书无疑是一块强大的垫脚石。 很多大中型企业在招聘中,注册会计师证书也将成为您强大的竞争优势..注册会计师发展方向介绍1、会计师事务所当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多数人梦寐以求,且比较向往的求职工作的地方。特别是四大是最多人去选择,它的特点就会工作强度大。收入高。对于刚入职四大的应届生,年薪一般能去到8w左右,可以说是比较理想了。2、国有企业除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像国内的大中型企业也是较多人选择就业的地方,相比起四大来说,国有企业虽然工资并不高、工作强度也不大,不过其胜在有比较多的福利待遇,比如五险一金、周末双休、提早下班等都会有,对于刚入职的应届生,月薪一般会在5k~6k左右的水平。不同的就业环境对于求职者来说也有不一样的发展,关于选择哪个企业工作比较好,小编建议大家还是根据的自己的目标、规划去进行考虑,最关键还是能够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个人价值。考下CPA证书能从事什么工作?前景如何?CPA是会计行业中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因为报考门槛低,每年都有不同群体类型的考生报考,那么考下CPA能从事什么工作?注册会计师发展前景如何?从最近几年的趋势来看,会计人受到的竞争压力比之前更大了,因此在报考CPA这件事情上也比以前更加积极;再加上最近几年各个城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鼓励大家考注会,所以,近些年注会考生人数非常多;其实高顿CPA小编也觉得,趁着红利期,越早考过注会,对大家来说更有帮助,不仅是这本证书在职场的认可度,最重要的也是我们自身对行业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注册会计师就业方向如果从事审计相关岗位,可以做审计师,比如:内部审计师,内部控制经理,侧重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控制,财务风险控制,舞弊控制等。注册会计师岗位工作内容1、独立审计(1)审查企业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验证。企业申请开业,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一定的注册资本,这是企业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信用基础。为了保证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企业筹集的资本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以此作为投资人缴纳出资的证明,同时也是界定企业产权关系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效手段。
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是( )。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B.财政部C.中国证监会SX
【答案】:A本题考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位。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什么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CICPA),是中国大陆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15日,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正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主要职责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2、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3、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4、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5、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6、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7、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机构
考下CPA证书年薪有多少?发展方向有哪些?CPA是国内财会领域公认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除了考试难度外,每年大家都十分关注CPA考出来的年薪及就业前景等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吧。注册会计师考下来年薪有多少?注册管理会计师的确待遇水平相对好,当然这也是一个针对于有工作生活经验的注会人来说。一开始大的工资以及可能不算高,但随着你工作人员阅历的增长企业薪酬进行自然也会随之出现大幅抬高,事务所合伙人的年薪可达到60~80w,这也是中国为什么需要我们总说考下注会年薪达到自己想要的不是梦。注证书也可以加快会计人员的晋升速度,当你选择跳槽或跳槽时,这份证书无疑是一块强大的垫脚石。 很多大中型企业在招聘中,注册会计师证书也将成为您强大的竞争优势..注册会计师发展方向介绍1、会计师事务所当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多数人梦寐以求,且比较向往的求职工作的地方。特别是四大是最多人去选择,它的特点就会工作强度大。收入高。对于刚入职四大的应届生,年薪一般能去到8w左右,可以说是比较理想了。2、国有企业除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像国内的大中型企业也是较多人选择就业的地方,相比起四大来说,国有企业虽然工资并不高、工作强度也不大,不过其胜在有比较多的福利待遇,比如五险一金、周末双休、提早下班等都会有,对于刚入职的应届生,月薪一般会在5k~6k左右的水平。不同的就业环境对于求职者来说也有不一样的发展,关于选择哪个企业工作比较好,小编建议大家还是根据的自己的目标、规划去进行考虑,最关键还是能够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个人价值。考下CPA证书能从事什么工作?前景如何?CPA是会计行业中含金量最高的资格认证,因为报考门槛低,每年都有不同群体类型的考生报考,那么考下CPA能从事什么工作?注册会计师发展前景如何?从最近几年的趋势来看,会计人受到的竞争压力比之前更大了,因此在报考CPA这件事情上也比以前更加积极;再加上最近几年各个城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鼓励大家考注会,所以,近些年注会考生人数非常多;其实高顿CPA小编也觉得,趁着红利期,越早考过注会,对大家来说更有帮助,不仅是这本证书在职场的认可度,最重要的也是我们自身对行业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注册会计师就业方向如果从事审计相关岗位,可以做审计师,比如:内部审计师,内部控制经理,侧重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控制,财务风险控制,舞弊控制等。注册会计师岗位工作内容1、独立审计(1)审查企业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验资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验证。企业申请开业,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有一定的注册资本,这是企业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信用基础。为了保证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企业筹集的资本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以此作为投资人缴纳出资的证明,同时也是界定企业产权关系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效手段。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上海市财政厅了解到,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参加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应学分。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形式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将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政府会计改革,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深入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各主管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本辖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各主管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面授培训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备年度面授培训方案。组织开展面授培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2022年度面授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来源等)报市局会计处备案。未报备的面授培训,相关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市局不予登记。面授培训费用应通过预算经费安排解决,原则上不得向学员个人收费。 2.报送开班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开班前,主管财政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市局会计处将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报送培训学员信息。面授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管财政部门应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应为excel格式,字段名称依次为:有效身份证件号、姓名、完成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所属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码、年度、通过方式、公需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总学分、备注),经审核后由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2022年12月31日前未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的,市局会计处将不再受理。 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预算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制度、反电信诈骗知识等。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2022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2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原则上应在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 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不得搭售其他任何课程和商品。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的要求,充分利用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契机,及时、准确地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确保会计人员能够及时参加2022年度继续教育。 (二)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测试学员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综合监管,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和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传,督促各单位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附件: 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
我国会计专业机构? 我国监督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组织机构?
会计专业机构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所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会计师协会,财政局,税务局等。监管机构:财政局,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局等。都能起监管作用,那当然他们的专业水平也是有的,所以属于专业机构。
注册会计师行业地方组织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行业地方组织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如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各地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目的在于统筹各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监督所属地区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或非执业人员。所有的行业地方组织都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范和监督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在财政部党组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
( )不属于国际证监会组织为投资者保护工作设定的基本原则。
【答案】:B国际证监会组织为投资者保护工作设定的六个基本原则:①投资者教育应有助于监管者保护投资者。②投资者教育不应被视为是对市场参与者监管工作的替代。③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承担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投资者教育义务,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各业务环节。④投资者教育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相反地,它可以有多种形式,这取决于监管者的特定目标、投资者的成熟度和可供使用的资源。⑤鉴于投资者的市场经验和投资行为成熟度的层次不一,因此并不存在广泛适用的投资者教育计划。⑥投资者教育不能也不应等同于投资咨询。
属于公益组织的有哪些
属于公益组织的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等。1、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3月,由共青团中央发起成立、主管的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5A级基金会。2、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与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的组织机构。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宋庆龄基金会于1982年5月成立;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4、中华慈善总会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5、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7月28日,是第一家国家级公募基金会,隶属于全国妇联。公益组织倡议在人类创造了伟大的文明的同时,未来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于是,一些真诚、热情而又充满爱心的人们在认真思考的同时,勇敢地采取了行动,他们就是各种公益组织。受版主委托,本人简单地搜集了一些慈善组织,对它们进行简单的介绍,欢迎大家进行访问。在搜集的过程中,非常惊奇地发现,其实身边,有那么多公益组织在默默地工作着,他们的工作涉及环保、扶贫、妇女儿童权益、动物保护等方方面面。严峻的现实,但是他们的热情却让人们感动,并燃起对未来的信心。因为中国的特殊情况,最大的慈善公益组织都是有政府背景的,更希望有更多的民间组织能加入这个事业中来。因为比较仓促,选择的范围很有限,欢迎伙伴们对未列入的组织进行介绍和添加。也许还不能做什么,但至少,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关注,也是应尽的义务。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是什么组织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于201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正式成立,主管单位是中信集团,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该基金会原始金额为50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于企业和个人捐赠。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宗旨:积极配合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切实发挥带动效应,有效引导群众思想。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主营范围:1、开展和资助有关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学习和宣传活动。2、组织和资助包括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公司治理等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会议。3、资助有关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项目和研究机构。4、资助有关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的学术着述的编写和出版。5、资助经理事会批准的与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问题有关的其他各类活动。6、资助其他公益性活动。
公益组织机构有哪些
公益组织机构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1、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China Youth Development Foundation)成立于1989年3月,由共青团中央发起成立、主管的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5A级基金会。2021年2月,入选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由15至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于1994年,是新中国首家以“中华”“慈善”命名,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其宗旨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发展慈善事业,传播慈善文化,帮助困难群众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公益组织机构的特点:1、组织性公益组织它不是个人的公益行为,它讲求组织的专业能力。公益慈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政府在其中扮演支持、引导、监督的角色。2、自愿性公益慈善组织的成员通常不是依据法律要求组成的,不是政府委派,也不是为了盈利而来,而是自发组织的,但专职从事公益慈善的成员通常要具有一定的职业资格。3、民间性公益事业是民间的事业,公益组织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4、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存在的目的通常是:帮助贫、弱、病、老、幼等困难群体、弱势人群,服务社会大众,促进社会进步,维护价值体系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 (2011年6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10月24日民政部核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SAC。第二条 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证券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证券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协会的住所设在中国北京市。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六条 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责:(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 协会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使下列职责:(一)制定证券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二)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执业注册;(三)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四)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五)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实施诚信引导与激励,开展行业诚信教育,督促和检查会员依法履行公告义务;(二)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三)推动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组织制作投资者教育产品,普及证券知识;(四)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五)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六)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第三章 会 员第一节 会 籍第九条 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构成。第十条 协会会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从事与证券相关的业务;(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协会会员包括法定会员、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第十二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成为法定会员。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与证券有关业务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经营或服务机构,在获取业务许可后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普通会员。第十四条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的特别会员:(一)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融资融券转融通机构;(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证券业社团组织;(四)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五)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其他机构。第二节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特别会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对协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五)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和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六)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七)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二)执行协会的决议;(三)维护协会的声誉;(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七)服从协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协会的检查与协调;(八)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节 会员入会、退会程序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申请加入协会,申请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机构的名称、法定住所等,并承诺拥护本章程;(二)按协会要求填写的《会员登记表》;(三)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资格文件;(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八条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审核申请机构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对符合入会条件的,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会员注册登记并向申请机构发放会员证书。第十九条 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会长办公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可以接替该会员在协会的理事或监事职务。如该会员为副会长、监事长单位,继任会员代表须经理事会或监事会选举通过,方能继任协会的副会长、监事长职务。第二十条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第二十一条 除法定会员外的其他类别会员可以自愿退会。会员退会应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书。除法定会员外的其他类别会员,无正当理由在二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法定会员有前述情形的,协会将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协会将给予取消其会员资格或其他纪律处分。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一节 会员大会第二十三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四)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监事;(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七)决定咨询委员会的设立、注销和更名;(八)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第二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制定和修改章程以及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第二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第二节 理事会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第二十九条 会员理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非会员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理事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协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三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审议通过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四)选举或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聘任秘书长;(五)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理事;(六)决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注销和更名;(七)聘任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八)提请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九)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十)审议协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十一)审议会长办公会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十二)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监事、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三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数量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十条规定的除第一、四、五及十二项外的理事会其他职权。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可以提请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三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长办公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第三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第四节 监事会第三十七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全体会员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第三十八条 监事由会员单位推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当选的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监事长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的职权是:(一)监督协会章程、会员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二)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三)选举和罢免监事长;(四)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罢免不履职监事;(五)监督协会的会费收取及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第四十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监事长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五节 会长办公会、会长、秘书长第四十二条 协会设专职会长一名,专职副会长和兼职副会长若干名。会长、专职副会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兼职副会长从会员理事中遴选,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专职会长、专职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兼职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超过两届的比例不得超过兼职副会长总数的三分之一。超过60周岁的,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十三条 协会根据需要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中国证监会推荐。秘书长连任不超过两届。第四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第四十五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二)提请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三)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协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五)制订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六)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报民政部备案;(七)提请罢免理事、监事资格;(八)审议并决定会员资格;(九)提名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聘任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十)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六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七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二)主持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三)组织实施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四)聘任副秘书长,提请理事会聘任秘书长;(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六)常务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第六节 任职条件第四十八条 协会会员理事、监事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二)诚实信用,规范经营;(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行业使命感,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四)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四十九条 协会会员理事、监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会员理事、监事单位的会员代表;(二)具有良好的证券金融实践经验;(三)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四)最近3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协会自律处分;(五)会员大会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五十条 协会的监事、理事不得互相兼任。第五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证券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履行民事行为能力;(四)热爱协会工作;(五)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六)会员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二条 理事或监事不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到会的,或不再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由会长办公会提请理事会或监事会表决,罢免其理事、监事资格。第七节 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第五十三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协会设立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并向民政部申请登记。第五十四条 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为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五十五条 咨询委员会由有较大影响、良好声望、丰富经验并长期从事证券业务、证券研究和证券监督管理的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由相应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组成。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第五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一)会费;(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四)利息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五十七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第五十八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五十九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继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六十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六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六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十三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向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六十五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预审通过后,交会员大会审议。第六十六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审查,经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六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六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查同意。第六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七十条 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十一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证监会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1年6月2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自律组织是( )。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B.中国证券业协会
【答案】:C【考点】了解建立我国证券分析师自律组织的必要性。见教材第九章第三节,P432。
您好,请问国际主要的分析师组织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 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s,ACIIA)由欧洲金融分析师协会(EFFAS)、亚洲证券分析师联合会(ASAF)和巴西投资分析师协会(APIMEC)于2000年6月在英国注册成立。该协会的主要宗旨是建立国际性的职称评估计划,推出投资分析师国际水平考试,授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ertified Inter. 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CIIA)资格。 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协会尊重会员地区差异,平等推广高质量与普遍适用的分析师资格考试,为金融和投资领域从业人员量身订制的国际认证资格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由基础考试和最终考试组成。通过该考试的人员如果拥有在财务分析、资产管理或投资等领域3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即可获得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授予的CIIA称号。近来,CIIA考试在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开始推行各国本土化,考试内容分为国际通用知识和国家知识两部分,其中,国际通用知识考试全球统一,分为基础和最终两级,考核国际通用的金融、投资的知识和技能;国家知识考试由本国/地区相关协会进行组织,主要内容包括当地的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等。CIIA考试于2001年3月首次举办,目前已被日本、中国香港、法国、德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引入推广。2004年2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关于推广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水平考试的议案》,以此考试要求作为高级证券分析师水平的衡量标准。2006年3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举办CIIA考试。 2.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 Institute) CFA是特许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s)的英文缩写,CFA协会的前身是 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Investment Management and ResearCh,AIMR),由金融分析师联盟(FinanCial Analysts Federation,FAF)和特许金融分析师学院(Institute of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s,ICFA)于1990年合并成立,2004年5月更名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证书获得者必须是直接参与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人员,如基金经理、投资组合经理、财务分析师、策略师、经济学家、数量分析师等,且需具备3年相关工作经验。获得CFA证书需要通过三级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准则、数理统计学、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企业融资、证券市场分析、股票投资分析、金融衍生产品分析、替代金融产品分析、基金管理学以及基金回报计算与统计等11项,覆盖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一级CFA要求掌握财务分析、宏观/微观经济学及数理统计的基本理论;二级CFA要求运用所学金融理论比较并推荐最合理的投资工具;三级CFA要求深刻理解基金管理理论并通过案例分析作出投资决策。 CFA协会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获得CFA证书者必须加入CFA协会,并且每年签署职业行为操守申明,要求严格遵守《道德操守》(Code of EthiCs),提倡投资界中的诚信、专业能力和尊严,从而赢得投资全球投资界的高度尊重。违反CFA道德标准,将会受到纪律处分。此外,CFA实行后续教育计划,保障CFA证书获得者不断学习吸收最新金融知识。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汇率制度有哪几种? 谢谢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3、浮动汇率制度下面是详细的!汇率制度是指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本国货币与其它货币汇率的体系。汇率制度在汇率的确定,汇率的变动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因此,汇率制度对各国汇率的决定有重大影响。回顾和了解汇率制度,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波动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国际金融史上,一共出现了三种汇率制度,即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间,主要西方国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国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币作为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自由输出入。在金本位体系下,两国之间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例如一个英镑的含金量为113.0015格林,而一个美元的含金量为23.22格林,则: 1英镑=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两国货币的含金量不变,两国货币的汇率就保持稳定。当然,这种固定汇率也要受外汇供求、国际收支的影响,但是汇率的波动仅限于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黄金输送点是指汇价波动而引起黄金从一国输出或输入的界限。汇率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出点(Gold Export Point);汇率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入点(Gold Import Point)。 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外汇汇率上涨超过黄金输出点,将引起黄金外流,货币流通量减少,通货紧缩,物价下降,从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输出增加,输入减少,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反之,当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外汇汇率下跌低于黄金输入点,将引起黄金流入,货币流通量增加,物价上涨,输出减少,输入增加,最后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由于黄金输送点和物价的机能作用,把汇率波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的作用,从而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5年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汇率从未发生过升贬值波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停止黄金输出入,金本位体系即告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货币基本上没有遵守一个普遍的汇率规则,处于混乱的各行其是的状态。金本位体系的35年是自由资本主义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固定汇率制保障了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安全,方便生产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国际投资的汇率风险,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使各国难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执行有利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制约。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也可以说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胜利的前夕,二战中的45个同盟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开了“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美国财长助理怀特提出的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此开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从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具体内容是:美国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为1盎司黄金=35美元。其它货币按各自的含金量与美元挂钩,确定其与美元的汇率。这就意味着其他国家货币都钉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限度内波动,1971年12月后调整为平价上下2.25%波动,超过这个限度,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的稳定。只有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允许贬值或升值。各会员国如需变更平价,必须事先通知基金组织,如果变动的幅度在旧平价的10%以下,基金组织应无异议;若超过10%,须取得基金组织同意后才能变更。如果在基金组织反对的情况下,会员国擅自变更货币平价,基金组织有权停止该会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实质上是一种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它兼有固定汇率与弹性汇率的特点,即在短期内汇率要保持稳定,这类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但它又允许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可以随时调整,这类似弹性汇率。 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贬值和美元停兑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崩溃,尽管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了《史密森协议》,宣布美元贬值,由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调整到38美元,汇兑平价的幅度由1%扩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贬值,欧洲国家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退出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彻底瓦解。 固定汇率制解体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与黄金储备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货币间的汇兑平价只是战后初期世界经济形势的反映,美国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高估美元,低估黄金,而随着日本和西欧经济复苏和迅速发展,美国的霸权地位不断下降,美元灾加剧了黄金供求状况的恶化,特别是美国为发展国内经济及对付越南战争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又不断增加货币发行,这使美元远远低于金平价,使黄金官价越来越成为买方一相情愿的价格。加之国际市场上投机者抓住固定汇率制的瓦解趋势推波助澜,大肆借美元对黄金下赌注,进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额供应和对黄金的超额需求,最终美国黄金储备面临枯竭的危机,不得不放弃美元金本位,导致固定汇率制彻底崩溃。 3、浮动汇率制度 一般讲,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而被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实行钉住的汇率制度,其货币大都钉住美元、日元、法国法郎等。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各国原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国家汇率体系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不再规定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各国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汇率下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汇率上浮。汇率上下波动是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国货币汇率上浮,就是货币升值,下浮就是贬值。 应该说,浮动汇率制是对固定汇率制的进步。随着全球国际货币制度的不断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文并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现在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待。 (1).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2).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本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3).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4).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过去美元在国际金融的一统天下,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国际货币体系将向各国汇率自由浮动、国际储备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趋势发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前景是什么?
由于先天的局限性,金本位的货币体系已不再适用于现代经济的发展,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宣告了现代货币和黄金的制度脱钩,黄金的货币功能正在逐步退化。 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是二战以后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基础构建的。在这个体系下,各国货币跟美元挂钩,通过美元间接跟黄金挂钩,美联储实际上在承担世界中央银行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美元的涨跌都会给世界经济带来深远的影响。事实上,亚洲金融危机、次贷危机以及现在石油价格高涨都和现存的美元支付体系密切相关。 由于全球产业布局变化,而美元又是全球最主要的支付工具,美元偏紧偏松都会出现问题。美元的内在价值发生变动,就会造成一个世界性金融问题。产业已经从美国转移出去,支付体系还是以美元为中心,产业和美元之间产生矛盾,这就是11年前亚洲金融危机产生的一个根源。而这次美国次贷危机本来是一个区域性的产品危机,却演变成了一个波及金融体系的危机,甚至成为伤害全球金融体系的深刻危机,这同样和美元体系有关。好在有亚洲金融危机前车之鉴,美国采取了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中央银行开始抢救,补充流动性,以确保债务链条不要崩断。 近来石油大涨也是跟美元联在一起的。在目前这种以美元为中心的支付体系下,石油价格是由美元标价的,美元的贬值自然造成石油价格上涨。固然,在这个变化中间有需求方面的因素,通常认为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由于工业化进程中对石油需求在增加,导致全球石油价格上涨。但从金融上看,却是国际货币体系存在问题。 由于石油是一个在金融产品中可以被设计成非常标准的产品,同样可以被设计成可以操作的期货,所以就有了石油期货的交易。 从石油的现货市场来看,现货市场供求基本均衡,理论上价格不应该有大幅度的上扬。但由于期货市场价格不断攀高,带动现货市场的价格不断上升,形成一种循环。以至海湾六国曾经提出他们是不是要创造一个新的货币工具,比如说石油货币来遏制不合理的石油涨价,制止这种金融机构的炒作行为。它深刻揭示出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要解决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内在矛盾,必须构建一个新的国际货币体系。 人类文明的存在与发展难以离开货币,价值不稳定的货币反过来不利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可以设想到的情景是,在未来多极化、竞争化的国际货币体系当中,将由若干大国货币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小经济体以大国货币作为储备,或直接采用大国货币作为本国流动货币,多极竞争化的货币体系一方面可以保证实体经济的增长获得充足的货币供应;另一方面,多极竞争化的货币格局也为各大国货币保持币值稳定提供了一定的竞争机制,缺乏足够财政约束和经常项目约束的大国货币将在主导货币竞争格局当中处于不利地位,外围国家将减少该币种在外汇储备当中的比重,转向币值相对稳定的主导货币,多极货币的竞争机制有助于促进主导货币发行国实施足够的货币发行纪律,保持币值稳定。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资本往来日益频繁,小国经济体发行的货币存在难以抵御资本大规模流动的天然缺点,随着国际资本流动性的增加,小国货币种类趋于减少。欧元近十年的发展印证了区域货币在当今国际货币体系发展当中的重要作用,货币区域化,多极化,竞争化将成为未来国际货币体系的显著特征。 国际货币体系重建人民币要担当责任,在产业分工已经全球化的当下,尚缺乏一个运转有效的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背景下,人民币不仅要承担重要责任,而且有条件国际化,加入这个重建的过程非常之必要,也非常急迫。其实国际货币体系构建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先例,那就是欧元的设立。欧元就是这样一个国际货币体系危机的产物,欧元的发展又在推动着这样一个体系的矛盾升华,它带来很多的启示。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的国际货币可能分为几个区域,欧洲已经给我们展现了这么一个前景,美洲很可能是以美元为中心,亚洲就是人们提出的以亚元为中心的安排和设计。 其实,有关亚洲货币体系的安排,包括“10+3”也好,马德里协定也好,实际上已经产生了一个雏形,就是亚元体系的设立。而中国作为亚洲区的一个大国,且在国际收支中顺差巨大,中国在本区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人民币不仅有能力,而且有条件担当亚元体系构建的责任。中国国际化进程已经很深,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已经密不可分。本世纪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中国出现了宏观经济中内外不均衡问题,主要一个表现就是巨额的外汇储备。国际收支存在如此大的顺差,这可能构成一个很大的挑战。这样一个挑战,一方面说明人民币需要国际化;另一方面,也表明随着中国经济崛起,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均衡状态,这就是中美两国之间的均衡。中国的顺差反过来投到美国资本市场,构成国际资本流入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两国之间出现了一些很奇特的状况,这也构成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基础,大家谁也离不开谁。现在这种均衡只能在一定程度展开,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金融体系国际化也就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加入这样一个国际货币体系构建过程,就显得非常必要。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汇率制度有哪几种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3、浮动汇率制度下面是详细的!汇率制度是指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本国货币与其它货币汇率的体系。汇率制度在汇率的确定,汇率的变动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因此,汇率制度对各国汇率的决定有重大影响。回顾和了解汇率制度,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波动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国际金融史上,一共出现了三种汇率制度,即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间,主要西方国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国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币作为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自由输出入。在金本位体系下,两国之间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例如一个英镑的含金量为113.0015格林,而一个美元的含金量为23.22格林,则: 1英镑=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两国货币的含金量不变,两国货币的汇率就保持稳定。当然,这种固定汇率也要受外汇供求、国际收支的影响,但是汇率的波动仅限于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黄金输送点是指汇价波动而引起黄金从一国输出或输入的界限。汇率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出点(Gold Export Point);汇率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入点(Gold Import Point)。 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外汇汇率上涨超过黄金输出点,将引起黄金外流,货币流通量减少,通货紧缩,物价下降,从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输出增加,输入减少,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反之,当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外汇汇率下跌低于黄金输入点,将引起黄金流入,货币流通量增加,物价上涨,输出减少,输入增加,最后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由于黄金输送点和物价的机能作用,把汇率波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的作用,从而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5年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汇率从未发生过升贬值波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停止黄金输出入,金本位体系即告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货币基本上没有遵守一个普遍的汇率规则,处于混乱的各行其是的状态。金本位体系的35年是自由资本主义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固定汇率制保障了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安全,方便生产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国际投资的汇率风险,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使各国难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执行有利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制约。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也可以说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胜利的前夕,二战中的45个同盟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开了“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美国财长助理怀特提出的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此开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从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具体内容是:美国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为1盎司黄金=35美元。其它货币按各自的含金量与美元挂钩,确定其与美元的汇率。这就意味着其他国家货币都钉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限度内波动,1971年12月后调整为平价上下2.25%波动,超过这个限度,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的稳定。只有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允许贬值或升值。各会员国如需变更平价,必须事先通知基金组织,如果变动的幅度在旧平价的10%以下,基金组织应无异议;若超过10%,须取得基金组织同意后才能变更。如果在基金组织反对的情况下,会员国擅自变更货币平价,基金组织有权停止该会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实质上是一种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它兼有固定汇率与弹性汇率的特点,即在短期内汇率要保持稳定,这类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但它又允许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可以随时调整,这类似弹性汇率。 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贬值和美元停兑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崩溃,尽管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了《史密森协议》,宣布美元贬值,由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调整到38美元,汇兑平价的幅度由1%扩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贬值,欧洲国家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退出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彻底瓦解。 固定汇率制解体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与黄金储备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货币间的汇兑平价只是战后初期世界经济形势的反映,美国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高估美元,低估黄金,而随着日本和西欧经济复苏和迅速发展,美国的霸权地位不断下降,美元灾加剧了黄金供求状况的恶化,特别是美国为发展国内经济及对付越南战争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又不断增加货币发行,这使美元远远低于金平价,使黄金官价越来越成为买方一相情愿的价格。加之国际市场上投机者抓住固定汇率制的瓦解趋势推波助澜,大肆借美元对黄金下赌注,进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额供应和对黄金的超额需求,最终美国黄金储备面临枯竭的危机,不得不放弃美元金本位,导致固定汇率制彻底崩溃。 3、浮动汇率制度 一般讲,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而被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实行钉住的汇率制度,其货币大都钉住美元、日元、法国法郎等。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各国原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国家汇率体系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不再规定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各国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汇率下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汇率上浮。汇率上下波动是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国货币汇率上浮,就是货币升值,下浮就是贬值。 应该说,浮动汇率制是对固定汇率制的进步。随着全球国际货币制度的不断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文并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现在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待。 (1).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2).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本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3).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4).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过去美元在国际金融的一统天下,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国际货币体系将向各国汇率自由浮动、国际储备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趋势发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世界各国所采用汇率制度的主要划分有那些?
交易家认为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3、浮动汇率制度下面是详细的!汇率制度是指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本国货币与其它货币汇率的体系。汇率制度在汇率的确定,汇率的变动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因此,汇率制度对各国汇率的决定有重大影响。回顾和了解汇率制度,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波动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国际金融史上,一共出现了三种汇率制度,即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间,主要西方国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国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币作为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自由输出入。在金本位体系下,两国之间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例如一个英镑的含金量为113.0015格林,而一个美元的含金量为23.22格林,则: 1英镑=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两国货币的含金量不变,两国货币的汇率就保持稳定。当然,这种固定汇率也要受外汇供求、国际收支的影响,但是汇率的波动仅限于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黄金输送点是指汇价波动而引起黄金从一国输出或输入的界限。汇率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出点(Gold Export Point);汇率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入点(Gold Import Point)。 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外汇汇率上涨超过黄金输出点,将引起黄金外流,货币流通量减少,通货紧缩,物价下降,从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输出增加,输入减少,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反之,当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外汇汇率下跌低于黄金输入点,将引起黄金流入,货币流通量增加,物价上涨,输出减少,输入增加,最后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由于黄金输送点和物价的机能作用,把汇率波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的作用,从而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5年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汇率从未发生过升贬值波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停止黄金输出入,金本位体系即告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货币基本上没有遵守一个普遍的汇率规则,处于混乱的各行其是的状态。金本位体系的35年是自由资本主义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固定汇率制保障了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安全,方便生产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国际投资的汇率风险,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使各国难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执行有利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制约。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也可以说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胜利的前夕,二战中的45个同盟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开了“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美国财长助理怀特提出的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此开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从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具体内容是:美国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为1盎司黄金=35美元。其它货币按各自的含金量与美元挂钩,确定其与美元的汇率。这就意味着其他国家货币都钉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限度内波动,1971年12月后调整为平价上下2.25%波动,超过这个限度,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的稳定。只有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允许贬值或升值。各会员国如需变更平价,必须事先通知基金组织,如果变动的幅度在旧平价的10%以下,基金组织应无异议;若超过10%,须取得基金组织同意后才能变更。如果在基金组织反对的情况下,会员国擅自变更货币平价,基金组织有权停止该会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实质上是一种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它兼有固定汇率与弹性汇率的特点,即在短期内汇率要保持稳定,这类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但它又允许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可以随时调整,这类似弹性汇率。 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贬值和美元停兑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崩溃,尽管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了《史密森协议》,宣布美元贬值,由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调整到38美元,汇兑平价的幅度由1%扩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贬值,欧洲国家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退出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彻底瓦解。 固定汇率制解体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与黄金储备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货币间的汇兑平价只是战后初期世界经济形势的反映,美国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高估美元,低估黄金,而随着日本和西欧经济复苏和迅速发展,美国的霸权地位不断下降,美元灾加剧了黄金供求状况的恶化,特别是美国为发展国内经济及对付越南战争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又不断增加货币发行,这使美元远远低于金平价,使黄金官价越来越成为买方一相情愿的价格。加之国际市场上投机者抓住固定汇率制的瓦解趋势推波助澜,大肆借美元对黄金下赌注,进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额供应和对黄金的超额需求,最终美国黄金储备面临枯竭的危机,不得不放弃美元金本位,导致固定汇率制彻底崩溃。 3、浮动汇率制度 一般讲,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而被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实行钉住的汇率制度,其货币大都钉住美元、日元、法国法郎等。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各国原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国家汇率体系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不再规定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各国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汇率下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汇率上浮。汇率上下波动是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国货币汇率上浮,就是货币升值,下浮就是贬值。 应该说,浮动汇率制是对固定汇率制的进步。随着全球国际货币制度的不断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文并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现在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待。 (1).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2).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本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3).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4).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过去美元在国际金融的一统天下,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国际货币体系将向各国汇率自由浮动、国际储备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趋势发展
组织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如何承担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有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经济责任:指公司生产、盈利、满足消费需求的责任。其核心是公司创造利润、实现价值的能力。公司的经济责任表现可以通过财务、产品服务、治理结构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持续发展责任:指保证企业与社会持续发展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环保责任和创新责任两方面进行考察。法律责任:指公司履行法律法规各项义务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税收责任和雇主责任两个方面进行考察。道德责任:指公司满足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回报社会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内部道德责任和外部道德责任两个方面考察。
个人可以参加的金融银行有哪些协会组织
个人可以参加的金融银行有哪些协会组织包括:1、银行协会:例如中国银行业协会、美国银行家协会等。这些协会代表银行业界利益,提供相关行业信息和资源,并进行行业研究和政策倡导。2、金融协会:例如中国金融学会、国际金融工程师学会等。这些协会涵盖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如投资、风险管理、金融科技等,为个人提供专业发展和学术交流的平台。3、投资者协会:例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美国投资者保护协会等。这些协会致力于保护和维护投资者权益,提供投资教育和投诉解决渠道。4、国际金融组织会员: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这些组织通常有会员制度,个人可以成为其会员,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和项目。
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什么
银行业自律组织即银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具有以下属性:(1)银行业协会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自己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其会员对银行业协会的民事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2)银行业协会是由具有特定资格的会员组成,属于人的组合,而非财产集合。(3)银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旨在对协会会员提供有关服务,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不得从事营业性或经营性活动,收取的费用和收入不得向会员进行分配。(4)银行业协会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程序、名称使用、登记事项、章程、资产及财务制度等,均作了规定。银行业协会是会员自愿设立并规范会员行为的组织。作为自律性组织是与国家监管相对应的。银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虽然没有对会员及其行为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执法权,但却发挥着调整银行业内诸多复杂关系的积极作用。银行业协会要通过自身活动,规范会员行为及会员相互之间关系,督促和监督会员执行银行法律法规,调节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协会章程的会员,可依据章程作出纪律处分。借此,银行业协会可以督促会员在符合银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事相关营业及社会活动,维护银行业市场的有序进行。
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有哪些?
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包括:1、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2、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3、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12月,是全国期货行业自律性组织,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由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5、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保险业协会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中国保险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是金融机构为保障自身及系统健康运营、防止出现金融危机,在行业内部建立的风险管控、内部监督、稽核检查等一系列的约束机制。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内部的自律机制;二是金融同业之间的自律机制;三是金融市场中的客户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它的主管单位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正确】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管单位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不包括什么
会员大会。这是一道选择题,原题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不包括?A.会员大会,B.董事会,C.理事会,D.监事会,答案是A.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协会设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协会会长分别由四家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恒丰银行董事长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轮流担任。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下设秘书处,是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理事会制订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秘书处下设自律维权部、业务协调部、信息宣传部、培训工作部、综合部六个职能部门。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组织章程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章程(根据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后修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中文名称为: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Shandong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缩写为SDBA。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在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由设在山东省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省银行业自律组织,属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做好行业协调,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全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条 协会的职能。根据协会的性质和宗旨,确立协会的职能为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第五条 协会的原则。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六条 协会业务活动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以下简称山东银监局)指导、监督,并接受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本章程对于协会、协会会员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享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认真履行本章程以及依据本章程制订的公约、规则、制度、办法项下的义务。第八条 协会会址设在山东省济南市。第二章 职责第九条 协会以促进会员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第十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依据本章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四)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五)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做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一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二)参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三)向地方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第十二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二)协调规范银行存贷款利率、中间业务收费执行,倡导银行业务创新,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收集、分析、披露行业信息及主要业务数据,对会员提供行业性业务政策咨询;(三)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四)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五)组织会员对金融业中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六)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第十三条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二)组织开展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三)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五)组织会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提高会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六)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山东银监局等有关部门和会员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十五条 凡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山东省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管辖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邮政储汇局、银联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外资银行驻鲁营业机构和代表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享有会员权利和承担会员的义务,均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单位会员。第十六条 会员管理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要求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单位,必须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文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颁发会员证。第十七条 每一会员可委派2名人员(其中1人为法定代表人)作为会员代表,并向协会提交“委派书”,会员有权随时调整其代表。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承认本章程并参加其活动,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住所;(二)“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四)会员代表“委派书”。第十九条 协会应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申请单位入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向申请单位颁发会员证书,申请单位即取得会员资格。第二十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会员大会,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查阅协会的章程、会员大会记录、财务报告,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监督;3、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协会提供的服务;4、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协会寻求保护、协调和支持;5、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6、要求协会为其保守商业秘密;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8、在协会内享有本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二)会员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履行协会制定的各项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2、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3、承担或协助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依法接受协会有关的询问和调查,依法提供协会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4、维护协会和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5、按规定缴纳会费;6、会员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 协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会员名录中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需在15日内书面通知协会,以作相应变更记录。第二十二条 会员连续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二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终止:(一)自愿退会;(二)违反本章程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三)会员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第二十四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前3个月向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有关退会手续。第二十五条 会员被协会终止之日起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第二十六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一)提醒;(二)警告;(三) 协会内部通报批评;(四)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至6个月;(五) 取消会员资格。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理事会申请复议,理事会收到复议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第二十七条 会员的“金融许可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撤消的,其会员资格自相关证、照被撤消之日起自动终止。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应委派其授权的会员代表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不能出席时,由其指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每一协会会员有一票表决权,由其会员代表代为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二)主持理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四)审议、批准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五)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六)审议、批准会费的缴纳标准;(七)审议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决定,裁决受到处分的会员的复议申请;(八)决定协会的成立、清算或终止等事项;(九)审议、决定需经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 会员大会每一年或两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特殊情况下,会员大会可采用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第三十二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共同组成。协会设理事若干名,理事单位由协会秘书处根据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支持配合情况及对协会工作发挥作用大小,并考虑会员的代表性,提出候选建议,报经上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以得票多少选举产生。理事单位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任理事。理事任期每届为2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在任期内如发生离任等情况时,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后,继任人自动接任前任在协会的任职,由协会公告各会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非会员理事。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状况;(二)提出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修改议案;(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四)执行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协调、监督会员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的情况;(五)决定对违反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的会员处分,对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应报会员大会决定;(六)审查、决定会员入会或退会;(七)向会员大会提出协会的解散、清算或终止的议案;(八)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九)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十)制定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十一)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聘任;(十二)决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审议、通过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十三)审议、决定协会顾问、名誉会长的聘请;(十四)研究、决定由理事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三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三十六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第三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会长或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可以召开常务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第三十九条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一名、监事单位若干个组成,理事单位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单位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两年,连选可以连任。第四十条 协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二)列席理事会会议;(三)监督协会会费的收取以及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四)监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五)监督会员履行会员义务;(六)负责组织对会员投诉进行调查取证,也可委托秘书处办理;(七)监督协会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八)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的实际情况,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专职副会长、监事长各一名。专职副会长、监事长拟任人选由山东银监局推荐,会长由会长、副会长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轮流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二年,会长、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监事长可连选连任。协会的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山东银监局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会长、副会长在任期内发生离任,其变更和理事变更相同,即会长、副会长任期内离任时,由所在单位函告协会,继任人自动接任在协会中的任职,由协会函告各会员单位。第四十二条 协会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签署协会的决议和有关重要文件;(四)组织、协调协会各项重大活动;(五)主持协会的各项重大工作;(六)向理事会提出协会聘请顾问、秘书长人选。(七)会长可根据需要向理事会提出聘请名誉会长。第四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专职副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专职副会长暂缺时,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会长在任期内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副会长,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代行会长职责;副会长在任期内离任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所在单位推荐一名副会长人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代行原副会长职责; 会长、副会长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经理事会讨论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专职副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二)具体领导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三)提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及副秘书长人选。第四十五条 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监事会会议;(二)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三)主持监事会工作。第四十六条 协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人选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第四十七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内部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提交理事会决定;决定内部机构负责人;(四)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四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山东省厅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二)在银行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三)具备银行经营管理专业知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9年以上;(四)热爱协会工作;(五)专职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六)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十九条 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理事会领导秘书处的工作,协会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协会秘书处聘任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人员编制由理事会决定; 专职工作人员由会员单位推荐,秘书处视工作需要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业绩评价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五十条 协会秘书处依照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理事会的工作部署行使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协会的决议、决定;(二)综合反映会员有关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三)促进和加强会员之间、会员与国内外银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四)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争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五)组织、承办协会的有关会议、考察、培训和活动;(六)督促检查协会议定事项的落实;(七)起草提交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事项、文件等材料的草案;(八)管理协会财务收支;(九)保管协会财物、文件档案;(十)承办协会其它的日常性事务。第五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山东银监局审核,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协会可设立若干专业工作委员会。专业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应报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五十二条 山东银监局可派代表列席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专业工作委员会等会议。第五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理事会决定,报经山东银监局和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由协会出资,向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协会可设立独立法人的社会性服务培训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面负责协会承担的员工培训、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等工作事宜。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五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接受捐赠和资助;(三)法定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收入;(四)利息收入;(五)其他正当合法收入。第五十五条 会费的缴纳:申请入会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协会理事会通过接纳其为协会会员的通知后,应按照该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金额和时限一次性支付。第五十六条 会费的收取标准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五十七条 协会的费用开支:(一)维持协会正常办公所需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人力费用的支出;(二)协会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编印资料、工作调研、举办有关活动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的支出;(三)其他与协会活动相关的支出;(四)协会在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予缴纳的各项税费支出;(五)协会筹备、终止、解散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六)其他维持协会正常运行或依照本章程、制度和规则所需的各项费用支出。第五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要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依法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五十九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资产,应按捐赠人、资助人的要求使用并报告使用情况。第六十条 除协会解散外,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请求返还会费、资助费。第六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应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岗时,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六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六十三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山东银监局的财务审计。第六十四条 协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十五条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变更、终止及财产处理第六十六条 协会重大事项变更:(一)协会章程、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大变更,由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二)涉及登记证书其他登记内容的一般性变更, 由理事会审议决定;(三)协会重大事项变更应向山东银监局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 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第六十八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山东银监局审查同意。第六十九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山东银监局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人选,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协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七十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山东银监局和山东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十一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所有会议、活动通知及其他涉及联络的有关事宜,均须采用书面形式或用书面形式给予事后确认;各会员单位的通讯地址以其入会时填报的地址为准,若任一会员的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发生十五日内向协会秘书处发出书面通知。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及协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则另行制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决定。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1年3月10日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审议并表决通过,自即日起生效。
私募基金有哪些种类和组织形式
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来看,现行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以美、英两国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认股权证、外汇、黄金白银、房地产、信息软件产业以及中小企业风险创业投资等,投资范围从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再到高科技市场、从现货市场到期货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一切有投资机会的领域。根据上述对象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 2、产业私募基金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他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类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 3、风险私募基金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特点是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运作模式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赢利部分或约定盈利达到百分比(一般为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组织形式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2、契约式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3、虚拟式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4、组合式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5、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6、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历史发展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2004年,私募基金开始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信托投资计划,标志着私募基金正式开始阳光化运作。2006年,证监会下发了有关专户理财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每笔业务的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基金公司最多可从所管理资产净收益中分成20%。由于专户理财只向特定客户开放,且有进入门槛、不能在媒体上具体推介,事实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业务。2007年,《合伙法》颁布,私募基金开始建立合伙企业,标志着私募基金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
银监会是什么组织?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BankingRegulatoryCommission,CBRC)银监会监管工作目的: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银监会主要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银监会监管工作所遵循的主要工作经验必须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必须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必须注意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和要求,逐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RCET是什么组织?
RCET是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共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rcep是什么国际组织
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际组织。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协定简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意味着世界上最大自贸区诞生。据悉各方推动RCEP生效的态度都很积极,协定在6个东盟国家和3个非东盟国家批准后,就可先行生效实施。商务部表示,RCEP有望在年底生效。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
rcep是什么组织?
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英文: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它是由东盟国家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若RCEP成功,将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将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所涵盖区域也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贸区。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仪式以视频方式进行,15个RCEP成员国经贸部长将在仪式上正式签署该协定。东盟力推RCEP主要基于四个方面原因:1、巩固和发展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作用,这一主导作用关系到东盟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东盟国际地位的提升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整合和优化东盟与中、日、韩等6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改变规则过多、操作易乱的现状,以建成一个高质量的自贸区。3、应对美国主导的TPP和中日韩计划建自贸区而带来的新变化。4、通过RCEP进一步密切东盟经济关系和提升凝聚力。在2012年8月31日第44届东盟经济部长系列会议闭幕记者招待会上,柬埔寨商务大臣占巴实表示,虽然东盟内部还面临许多现实的挑战,但是,只要东盟各国深化政治互信和加强经贸往来,疑虑就会减轻,困难也会随之减少。
rcep是什么组织
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亚太经合组织与上海合作组织区别 急——
一、组织不同1、亚太经合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英文名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英文缩写APEC),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也是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其官方顾问机构是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二、成立背景不同1、亚太经合组织亚太经合作组织诞生于全球冷战结束的年代。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形势日趋缓和,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为潮流。同时,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也明显上升。2、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起源于1996年,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三、作用地位不同1、亚太经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总人口达26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19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56%;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48%。这一组织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成立以来,亚太经合组织在推动区域和全球范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不断取得进展,为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发展和共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2、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对外开放的原则,致力于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已与联合国、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联系。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2005年4月中下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分别与独联体执委会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合作组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亚太经合组织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吉尔吉斯斯坦成为继中国的第二个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它的一位部长成为下一界轮值主席,此外伊朗,蒙古,土尔其等国家都有意想加入上合组织以扩大东亚和中亚国家关于反恐和经贸之间的交流,但是美国反对伊朗参加,由于伊核问题,美国对伊朗和仇视,把伊朗,朝鲜丑化为邪恶轴心国。另外东盟,印度,巴基斯坦都派代表参加2006年上合组织峰会,由中国领导的上合组织正在发展壮大,很多国家和经贸组织都愿意和它合作,反映了中国的综合国力正不断地提高,越来越受到世界的瞩目。
上合组织那些国家
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21个国家,9个成员国,3个观察员国,9个对话伙伴国。 至2022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有九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三个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蒙古国;九个对话伙伴: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土耳其共和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卡塔尔国。
上合组织如何进入
凡是欲加入上合组织的国家,都必须走程序。首先,要向上合组织提交书面申请。上合组织收到申请后,所有正式成员国就会予以协商、审核,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后.,所有正式成员国还要走表决结果来决定是否准入。入会的实际过程比较漫长(伊朗今年正式入上合组织,该国从申请到观察员国到正式成员国,经历的时间不短就是一个例子),譬如凡有入会意向国,经上合组织理事会同意后,邀请为观察员国参加上合组织相关会议。观察员国其实就是预备入会国,转正后才能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上合组织在国际上的名望越来越高,自愿欲加入国也越来越多,甚至于连以色列都U0001f236ufe0f意愿加入上合组织。
什么叫上合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英语: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SCO;俄语:Шанхай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简称ШОС),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自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 现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印度; 观察员:伊朗、阿富汗、蒙古、白俄罗斯; 对话伙伴:斯里兰卡、土耳其、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和尼泊尔; 参会客人: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 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成员国总面积为3018.9万平方公里,即欧亚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约16亿,为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主要城市:上海、北京、塔什干、阿拉木图、莫斯科、圣彼得堡,其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于北京的秘书处,以及设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反恐中心。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7月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将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
上合组织什么的解释是什么?
上合组织的解释是:上合组织全称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上合组织的意义: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有哪些?
截至2020年官网显示,上海合作组织共包含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6个对话伙伴。八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四个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蒙古国;六个对话伙伴: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土耳其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宗旨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合作组织官网--上海合作组织简介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军事约定?如果没有应该增加来对付北约。
上合组织不是军事同盟,没有军事约定,也不是为了对抗北约组成的,而且上合组织奉行不结盟政策,不会搞军事同盟的。 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 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 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 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6.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7.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8.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 9.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在“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加入上合组织有什么条件
加入上合组织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互相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上合组织成员必须要尊重成员国的领土完整。
上海合作组织是军事联盟还是经济联盟?
是个综合的。 上合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所以呢,基本算是个地区内的军事经济联盟。但是由于都想避免冷战再现,所以对外以经济协调为主,以地区性反恐反分裂主义为主要内容。 以下,粘贴~~不想看可以不看了。上合组织的简史 上海合作组织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 SCO) 的前身是由中国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 组成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 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6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2001年6月,中、俄、哈、吉、塔、乌 六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峰会,6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峰会,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首任秘书长。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正式成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约14.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2003年5月29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会晤 从2004年开始,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同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2005年7月,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峰会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日起,成员国在安全、经贸、文化、军事、司法等各领域各层次的合作相继展开,并不断得到加强。2001年成立时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9·11”事件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为中心的反恐合作。2004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塔什干正式挂牌运作 。在经贸合作方面,已经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和落实该纲要的措施计划,成立了质检、海关、电子商务、投资促进、交通运输、能源、电信7个专业工作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相关领域合作。 2004年1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 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在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下面,还分别设有外长、总检察长、经济、交通、文化、国防、执法安全、监察、民政、边防等年度定期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的基层协调机制是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秘书处(北京)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其执委会主任由元首理事会任命)。秘书长由各成员国按国名的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其人选的遴选非常严格,要求有15年以上外交工作经历,精通俄文,由上海合作组织外长会议商讨推荐后,由元首理事会讨论批准任命,任期三年,不得连任。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
上海合作组织现包括哪些成员国及观察员国?它的由来及主旨是什么?
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观察员国: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 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 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 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6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7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8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9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 10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在“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中国主导创建了哪些国际组织?
中国主导创建的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7月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2017年6月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将在阿斯塔纳上合组织峰会上成为正式成员。这是上合组织2001年成立以来首次扩大。中国是上海合作组织创始成员国,始终高度重视并全面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同其他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互利合作。我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每年均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有关会议,先后提出一系列安全、务实、人文等领域合作倡议,得到各方积极响应与支持,为维护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促进地区国家共同发展与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上合组织都有哪些成员
截至2020年官网显示,上海合作组织共包含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6个对话伙伴。八个成员国:印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四个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蒙古国;六个对话伙伴: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土耳其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宗旨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上合组织成员国国旗、国徽分别是什么?
上合组织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
上合组织级别
上合组织是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上合组织的全称是上海合作组织,他的性质是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成员国有:哈萨克斯坦、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观察员国有: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国。对话伙伴国有: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和斯里兰卡。上合组织的发展:上合组织现已建立元首、总理、高检、高法、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经贸、文化、卫生、教育、交通、紧急救灾、科技、农业、司法、旅游、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这两个常设机构分别设在北京和塔什干。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上合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举办国担任组织轮值主席国。
上合组织多少国家
1、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正式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2、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3、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对话伙伴国: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土耳其共和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卡塔尔国。
上合组织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上合组织的全称是上海合作组织,他的性质是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成员国有:哈萨克斯坦、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观察员国有: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国。对话伙伴国有: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和斯里兰卡。上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7月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2017年6月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印度和巴基斯坦将在阿斯塔纳上合组织峰会上成为正式成员。这是上合组织2001年成立以来首次扩大。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和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联合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中国加入了哪些国际组织?
我国加入的国际组织有: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等。1、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2、联合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有: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10月25日恢复合法席位。3、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4、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1991年11月,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国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体名义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5、博鳌亚洲论坛由25个亚洲国家和澳大利亚发起,于2001年2月27日在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河入海口的博鳌镇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成立。海南博鳌为论坛总部的永久所在地。扩展资料:1、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也可分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全球性国际组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联合国,欧洲联盟,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世界贸易组织等,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有国际足球联合会,乐施会,创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等,各种国际组织在当今世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博鳌亚洲论坛作为一个非官方、非盈利、定期、定址、开放性的国际会议组织,博鳌亚洲论坛以平等、互惠、合作和共赢为主旨,立足亚洲,推动亚洲各国间的经济交流、协调与合作;同时又面向世界,增强亚洲与世界其它地区的对话与经济联系。论坛年会一般会在每年的3月底或4月举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国际组织
上合组织有哪18个国家
上合组织成员国名单有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伊朗。对话伙伴国有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斯里兰卡、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尔。上合组织的发展和概况上合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创始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6国。2017年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决定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成员国增至8个。上合组织8个成员国领土总面积超过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占世界近一半,是当今世界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组织。上合组织也是迄今唯一在中国境内成立、以中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中国境内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上合组织有几个国家参与?
上合组织成员国共8个。上合组织成员国共8个国家: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上海合作组织起源于1996年,发起国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本意是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在上海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扩展资料:上合组织合作内容:一、政治合作上合组织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二、安全合作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三、教育合作2007年8月16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元首峰会上,俄罗斯时任总统普京倡议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赞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合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上海合作组织是2001年6月15日时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英语: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SCO;俄语:Шанхай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简称ШОС),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美国要加入上合组织吗
美国没有加入上合组织。上合组织成员国分别为中国、巴基斯坦、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八个国家。上合组织全称为上海合作组织,在最近的会议上,除了沙特阿拉伯以及埃及准备加入外,俄罗斯已经同意伊朗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随着上合组织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连美国最亲密的盟友以色列也要申请加入。上合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创始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6国。2017年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决定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成员国增至8个。上合组织常设机构: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常设机构秘书长和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均由元首理事会任命。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安全合作的常设机构。
上合组织是什么组织,有那些成员国
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上合组织(SCO),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自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 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蒙古、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和阿富汗;对话伙伴: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和土耳其;参会客人:独联体、土库曼斯坦和东盟。当地时间2012年8月30日,乌兹别克斯坦议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条约。
上合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上合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具体如下: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6.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7.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8.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9.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现“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上合组织有哪18个国家
上合组织成员国分别为中国、巴基斯坦、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八个国家。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成员国总面积为3435.7万平方公里,即亚欧大陆总面积的3/5,人口30亿,为世界总人口的43%。这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第2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及首次以其城市命名,宣称以“上海精神”解决各成员国间的边境问题。上海合作组织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种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作为相互关系的原则,以及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外开放的原则。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国家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
上合组织的成员国有哪些
1、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正式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印度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2、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3、上合组织27成员国名单之对话伙伴国: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土耳其共和国、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卡塔尔国。
上合组织成员国名单
上合组织有8个成员国,分别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上海合作组织,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1996年,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成立;2001年6月15日,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2004年1月,启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及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2005年7月4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2010年6月11日,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2017年,上合组织完成首次扩员,印度、巴基斯坦成为正式成员国。上合组织加入原则根据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签订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坚持以下原则: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国家边界不可破坏,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谋求在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在相互理解及尊重每一个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在利益一致的领域逐步采取联合行动;和平解决成员国间分歧;本组织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不采取有悖本组织利益的任何违法行为;认真履行在本宪章及本组织框架内通过的其他文件中所承担的义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海合作组织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
现成员国: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观察员: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蒙古对话伙伴: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土耳其、斯里兰卡参会客人:独联体、土库曼斯坦和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7月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扩展资料上海合作组织是平等互惠的组织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互相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互相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2、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上海合作组织新成员国。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合作组织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哪些
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观察员: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和印度;对话伙伴: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和土耳其;参会客人: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吉尔吉斯斯坦成为继中国的第二个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它的一位部长成为下一界轮值主席,此外伊朗,蒙古,土尔其等国家都有意想加入上合组织以扩大东亚和中亚国家关于反恐和经贸之间的交流,但是美国反对伊朗参加,由于伊核问题,美国对伊朗和仇视,把伊朗,朝鲜丑化为邪恶轴心国。扩展资料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合作组织
上合组织有哪些国家
上合组织的国家有: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2017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会议作出决定,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202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批准伊朗成为永久成员。[1]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上海合作组织的性质是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基本宗旨和任务是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多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鼓励开展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等。扩展资料: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国家元首、总理、总检察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 。每个会议机制的运作,均有相应的文件予以规范。上海合作组织的协调工作由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理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研究、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合作与活动的战略、优先领域和基本方向,通过重要文件。元首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通常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举办,就组织内所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会议举办国担任组织轮值主席国。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上合组织是指什么
1、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2、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中国什么时候加入上合组织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
什么是上合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英语:ShanghaiCooperationOrganization,简称SCO;俄语:Шанхайскаяорганизация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简称ШОС),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自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伊朗、阿富汗、蒙古、白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度;对话伙伴:斯里兰卡、土耳其、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和尼泊尔;参会客人: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成员国总面积为3018.9万平方公里,即欧亚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约16亿,为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主要城市:上海、北京、塔什干、阿拉木图、莫斯科、圣彼得堡,其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于北京的秘书处,以及设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反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