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

存款是怎么计算利息的?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为:存款利息=本金×存期×利率。例如:存款1年利率为2.50%,存入10000元到银行,则可得的利息为250元(10000×1×2.50%)。利息的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本金是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而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扩展资料存款存期的计算规定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4、定期储蓄到期日,比如遇法定假期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率计算公式

整存整取是怎样利息的。

若是招商银行一卡通(储蓄卡)存的定期整存整取,到期会自动按原存期转存,下个存期按转存当天整存整取对应存期的利率计息,时间不变。转存方式分为两种(在您首次存入该笔定期时供您选择):1.到期后连本带息转存:是指到期后,将本金和所得的利息转存为一笔相同存期的整存整取;2.本金转存、利息转活期:是指到期后,将所得利息转到活期,仅将本金转存。温馨提示:自动转存无法关闭。若不想继续存了,可以在到期转存后操作转活期,这样是不会影响已经到期的利息。(应答时间:2022年7月5日。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如遇业务变动请以最新业务规则为准。)温馨提示: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官方客服热线或联系招行APP在线客服咨询。

整存整取怎么计算利息的

整存整取一般是按逐笔计息法中对年对月对日的计息公式来计算利息的。1、如果计息期为整年/整月,则利息计算公式=本金×存款期限(年或月)×利率(年或月)。2、如果计息期为有整年或整月又有零头天数,则利息计算公式=本金×存款期限(年或月)×利率(年或月)+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当然,整存整取没到期,也是可以提前支取的,但是提前支取的利息又不一样了。整存整取是指储户约定存期,本金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方式。起存金额为50元,多存不限。我国现有的存期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六个不同期限。整存整取适合长时间不动的资金,在如今的低利时期,存期要够“长”,能存5年就不要分段存取。扩展资料:现如今,有很多人选择将闲钱存到银行里,而银行定期存款有很多种方式。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人是选择整存整取方式,整笔存入,到期后一次支取本息。有朋友对利息方面不是很了解,不知道5万整存整取一年利息是多少?如果手头上有闲钱,那自然是存入银行里,不仅安全,还能赚利息。而整存整取是银行其中一种存款期限,那么,你了解银行的整存整取利率吗?打算将5万元整存整取,在存期是一年,而你知道5万整存整取一年利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五十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只是银行给储户的取款凭证是存单。根据我国央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整存整取存款方式),而整存整取的利息很好算,公式如: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就建行来说,目前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为1.75%。存入建设银行一年后,能赚取利息为:50000*1*1.75%=875元。一年后连本带息总共:50875元,这笔钱必须是你存入银行一年期不能取出一分钱。如果取出一部分钱,银行自动会把你这笔钱转为活期存款。此外,除了选择整存整取存款方式之外,有5万元怎么存利息才高呢?可以选择微信理财。微信里面有零钱理财等,也有基金、银行存款以及保险理财产品等,但是品种相对较少,很多收益比银行固定存款好很多,但和其他基金、保险产品对比,也基本上差不多。二是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这种相对于目前的存款利息要好很多,现在很多理财产品利率都在3.7左右,因此比第一种合适。三是购买股票或基金。随着时代的发展,股票和基金已经是多样化,搭配购买适合自己的股票和基金,年化率大概可到10左右,但是股票和基金是有风险存在的,不能保证收益,除非有高人指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利息的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买卖合同 司法解释如下: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 证据 ,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 债权人 名称,买卖 合同当事人 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 合同违约 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 合同无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