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主营业务税金及加”科目核算小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也可以在本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 1、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 2、缴纳 借: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