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一,发出商品是一个重要的存货类科目,重要性不亚于应收账款。年报审计时发出商品是个难点,但不一定被视为重点。初入行的新人都知道存货盘点是审计的重要流程之一,但能不能执行到位就不一定了。有一家企业,每年发货量都很大,结算期也很长,年底账存的发出商品金额都有几千万。审计盘点光在工厂的仓库是没法全部执行到位的,只有发函或直接到客户那里现场盘。二,搞审计的都知道,发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让企业转发可信度低,也不符合流程;自己发回函率就会低的让你怀疑自己是搞诈骗的。去现场监盘呢。市场面向全国,跟撒胡椒面似的到处都有,全盘过来就和组织一次全国旅游差不多了,时间、金钱都承担不起。应收账款因为所里主审划红线盯着,发函程序还能勉强执行,发出商品藏在存货里,有盘点顶着,关注度不高,上上下下都容易忽视,就成了审计盲点。三,应收账款函证的替代程序还是很多的,没必要过于看重,企业挂应收都是已结算开票的货款,对方接收说明是认账的。下面主要是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能不能回款光有回函说明不了什么,打官司能赢钱不等于钱能收回来,判断应收账款的风险关键看账龄,账龄长风险就大,三年以上就基本没可能了,回函也不。上面那家企业对付审计时间长了,有了经验,就开始在发出商品上做手脚,每年都少结成本多估利润,剩下成本就算存货了。这样存货越来越大,年底盘点对不上就说是发出商品,全国各地都有,没法函证,也没法盘点。年报审计时间本就赶,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也不强,每年都让他们这样混过去了,直到有一年该公司法人代表退休,领导换人财务怕担责,主动曝光大伙才算知道,一个亿的存货,有一半都是假的,也就是说这个公司用了十年的时间利用发出商品这个科目虚增了5000万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