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经济专业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及运用相关经济理论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报考条件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考试成绩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注册管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著作论文要求:任经济师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一致的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独著或主编专业著作、译著、省以上通用的高等学校经济类教材一部以上。(作为主编,本人撰写部分需超过5万字,未注明本人分享撰写字数的按所有参编人员平均计算。论文集不算)(2)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经济专业大报的经济版面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公开发表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在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不得作为申报评审条件。(3)参加编写专业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超过3万字)。且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经济专业大报的经济版面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公开发表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包含本专业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职称英语考试。高级经济师考试由各省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均有所不同,考生可以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自己所在省份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