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柚不是西游
-
物权包括所有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有权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有所有权就代表拥有了物权
所以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就代表着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 蓦松
-
物权包括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
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扩展资料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有权
- kikcik
-
1.物权和所有权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物权是个大概念、所有权是物权这个大概念下的其中的一个小概念。物权包括所有权,所有权仅是物权其中的一种。
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4.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5.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
扩展资料: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所有权的理论解释
1.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2.所有权(ownership)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制度。一个民族如果不知所有权为何物,或在其制度安排中仅给予所有权以次要地位,而且如果它认为,“我的和你的”(meumandtuum)只不过意味着“当下你我所持有的”,这个民族生活就生活在一个与的世界不同的世界里。
3.但是为了弄明白他们的世界为什么会不一样,为了评价以“公共管理”取代“所有权”的这一模糊设想或所有权在20世纪重要性已下降、特征已发生变化这一的模糊要求的可能合理性,首先要对“所有权是什么”有一个清晰的理概念。
4.所有权所内涵的标准的附属于财产的要件权利义务(incidents),即:通常情况下,适用于特定成熟法律制度所承认的、对某物具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所承认的最大利益之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或其他附属于财产的权利义务要件。
5.这样做也就是要分析所有权的概念;指的是“完全的”个人所有权这一的“自由主义”的概念,而不是其它他受到更多限制的观概念,尽管,在某些场合下,它们亦可叫做所有权。
6.其次,法律制度为决定“谁拥有某物”所采用的规则的种类以及,在多个主体都对主张对某物享有均有要求权利的情况下,谁享有优先权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有权
- 苏萦
-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1、范围不同:物权包括所有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二者的关系就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Chen
-
物权是从大陆法系德国法引进的概念,泛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物进行管领、支配的权利。按照目前中国大陆教科书的的介绍,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所有权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完全物权,具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无限追及在内的等等权能。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其他物权都是所有权根据权能不同的衍生和附属。
拓展资料:
一、物权的内容: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二、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观念性,是指近代以来,所有权的存在已具观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对所有物的现实支配为必要,发生了重要的从所有到占有“所有人支配观念”的转化——把所有权行使带来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为重要的观念,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观念”的范畴。
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在我国《物权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平等原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权
百度百科所有权
- 二分好久没看
-
楼上张勇先生的回答完全正确,我用另外一种表述方法再说一遍,也许会使你清楚物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一、物权和所有权不是一个层面的概念,物权是个大概念、所有权是物权这个大概念下的其中的一个小概念。
物权包括所有权,所有权仅是物权其中的一种。
二、物权的下一阶分类分为: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举个例子:
物权是爸爸,所有权是物权的大儿子,而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分别的物权的二儿子和三儿子。
但这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又不像是物权的亲生儿子,更像用物权大儿子所有权的某些细胞生产出的不完全克隆体、衍生体。从“伦理”上,也得是物权的儿子辈。
三、基于以上的例子,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内容了。虽然是核心,但不是物权的全部内容。因为物权还包括除所有权以外的,基于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其他物权种类。
但愿我的例子没给你看得更晕。
- bikbok
-
我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由此可以得出:物权包含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
物权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权就是一种绝对的自物权,它是所有权人对特定物进行独占性的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他物权,设定在他人之物上面。
从对物的支配来看,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对物享有全面的支配权,不受他人干涉。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是从所有权这种原权利派生出来的,是一种受限制的物权。
- 穆武唐宁
-
物权是从大陆法系德国法引进的概念,泛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物进行管领、支配的权利。按照目前中国大陆教科书的的介绍,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所有权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完全物权,具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无限追及在内的等等权能。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其他物权都是所有权根据权能不同的衍生和附属。
在现今世界范围来看,并非所有国家的法律都存在严格的“物权”概念,对物进行利用的权利的地位也并非一定是所有权的附属。
- 神乐1103
-
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权,实际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如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以及由此衍生的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质押权等权利。
物权是权利人支配一定的物,并对物享有的一种排他性权利.所有权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一种排他性物权.所有权是最典型的一种物权.所有权是其他物权的源权利.
- 康康map
-
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物权这一说法,只有财产权的概念。财产的所有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里的财产当然包括了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至今还没有见到过。一般来说,物是指有形物,而无形的则是权。利如房屋是有形物,而相邻关系则是权利。法律上的物都有财产的属性。没有财产属性的物就不会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太阳月亮是物,没有财产上的意义,没有所有人,也就没有法律上意义。挡了别人家的阳光,并没有侵犯具体的物,但也是侵权,这个权是由财产的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切有形的物都是有所有人的,包括个人,法人,国家。没有财产意义,没有所有人,就不存在侵权问题,也就没有法律意义。
资源有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例如微波通道,卫星空间轨道,这些是无形的资源。显然,资源也具有财产属性,也可以有所有人,所以在法律上是有意义的。物权不能解释资源和无形财产,因此不如财产权准确。作为民法,还是讲财产权不要讲物权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