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区别是什么?

一、用途不同:1、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比如股票买卖。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是需要有席位的,也就是一种交易资格,但是个人没办法取得这种资格。而证券公司有这种资格。2、基金是把小股资金集合起来进行投资的。基金公司就是公司制的基金,也就是这个基金是以公司法人的形式存在,在法律上有法人地位。二、方法不同:1、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2、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三、作用不同:1、当你想要投资到证券市场上的时候,就要借用证券公司的资格,也就是把你的钱存进它的户头,然后再进行交易。实际的交易都是你自己在进行,只需要给证券公司一笔手续费,相当于租用交易席位的费用。2、购买基金相当于把钱交给它,然后一切的交易都有它来负责,最终的收益扣除公司的运作成本就是你自己的收益,会返还给你。但是在此期间你的钱的支配权在它手中。扩展资料:一、证券公司的分类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4、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二、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什么是证券承销

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1.代销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2.包销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等。2.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其本身的作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参与体系。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   2)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截至2007年5月8日,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达9436万。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目前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他们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QFII等。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具有证券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   4)自律性组织:在我国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5)证券监管机构:依据《证券法》,证券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3.综上所述,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被划分为四类:第一,证券经纪商,也就是居间帮投资人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第二,证券承销商,帮助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如果投资人要买公司发行的新股票时,就必须找这种类型的证券公司。第三,证券自营商,他们如同一般投资人一样,也是股票的买卖者。我们一般称为的法人,其中一类就是证券自营商。第四,综合类证券商,就是同时经营以上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的包销 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1、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1)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2)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包销的特点:  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2、证券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证券代销的特点:  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代销或者包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

根据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尽力推销及余额包销三种形式。(1)包销(firm commitment)。即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直接从发行者手中购进将要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银行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包销证券所筹的的资金全部交付给发行人。采用这种销售方式,承销商要承担销售和价格的全部风险,如果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承销商只能自己“吃进”。这样,发行失败的风险就从发行者转移给了承销商。然而,承销商承担风险是要获得补偿的,这种补偿通常就是通过扩大包销差价来实现的。对于发行人而言,他无需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特别适合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发行人。 (2)代销(best efforts)。即承销商只作为发行公司的证券销售代理人,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证券,发行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尽力推销也称代销。采用这种方式时,投资银行与发行人之间纯粹是代理关系,投资银行为推销证券而收取代理手续费。尽力推销一般再以下情况下采用:①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信心不足时提出;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发行公司为减少发行费用而主动向投资银行提出采用;③在包销谈判失败后提出采用。 (3)余额包销(standby commitment)。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即需要在融资的上市公司在增发新股之前,向现有股东按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提供优先认股权,在股东按优先认股权认购股份后若还有余额,承销商有义务全部买进这部分剩余股票,然后再转售给投资公众。

什么是证券承销,承销是什么具体意思?能不能解释得通俗点啊?

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哪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倒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证券公司是干嘛的

一、证券公司的定义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的都是与证券相关的业务,比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二、证券公司的分类证券公司按照功能可分为三类: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是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可以代理买卖证券,也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特点是资金实力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三、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2、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4、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保荐是指证券公司同企业达成协议,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5、证券自营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6、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7、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8、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证券承销是一级还是二级

证券承销是一级。因为证券承销主要是指一级市场,证券公司承销要上市的企业的股票,是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且一级市场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银行、经纪人和证券承销自营商。所以证券承销是一级。

什么是证券承销,承销是什么具体意思?能不能解释得通俗点啊?

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哪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倒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分为四类:1、股票经纪人,这是一家帮助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2、证券承销商,帮助公司上市的人。这是投资者想要购买该公司发行的新股票必须去的证券公司类型。3、证券交易商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买卖股票。我们通常称之为法人的一类是证券交易商。4、综合证券公司是同时经营上述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分为四类:1、股票经纪人,这是一家帮助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2、证券承销商,帮助公司上市的人。这是投资者想要购买该公司发行的新股票必须去的证券公司类型。3、证券交易商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买卖股票。我们通常称之为法人的一类是证券交易商。4、综合证券公司是同时经营上述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何谓证券承销?与证券交易有什么区别?还有什么叫融资?

承销就是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专门的股票承销机构代理。  承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同,分为代销和包销。  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代理向投资者销售证券。如在约定期限内未全部售出,则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关系,不承担风险。承销费用为实际售出股票总金额的0.5%至1.5%。  包销是指承销机构按合同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是买卖关系。承销费为承销股票总金额的1.5%至3%。  如发行股票数额较大,往往由多个承销商(既承销团)共同承销。  承销:承销商卖给大家  交易:大家互相买卖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式?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发行风险各自由谁承担?

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是发行人,二是承销商即证券公司,三是投资者,即购买证券的人或机构。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  1.代销  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  2.包销  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  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证券承销的义务是什么啊?要做些什么啊?

 1、材料核查义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2、禁止预留义务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为取得股票而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证券经营机构以包销方式承销股票,不得为取得股票而以下列行为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1)故意囤积或截留;2)缩短承销期;3)减少销售网点;4)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行为。   3、备案义务   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保安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不得透露未依法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前的发行方案以及承销过程中认购数量、预计中签率等非公开信息。   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具体来讲,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1)不当许诺;2)诋毁同行;3)借助行政干预;4)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6、禁止承销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企业70%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   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股票。   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   股票发行价格或配股价由承销商与发行企业共同商定。承销商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   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进行虚假承销。所谓虚假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名义上是承销团成员,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和承担承销股票应尽的责任。   10、其他义务   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和在承销结束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所承销股票及其认购证的私下交易,并不得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   注: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同时承销4只或4只以上的股票。

证券代销和承销的区别

证券代销和承销有2点不同:一、两者的概述不同:1、证券代销的概述: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承销的概述: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二、两者的优点不同:1、证券代销的优点: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2、证券承销的优点: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发行证券的效率。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扩展资料:证券承销的相关介绍: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代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承销

什么是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承销方式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证券承销的三种形式

【答案】:证券承销是指按照协议约定,以包销或代销方式为发行人销售证券的行为。其主要方式有代销、承销和承销团承销三种:(1) 证券代销。证券代销指证券经营机构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耒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其具有以下特征:①在代销中,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②采代销方式销售证券,对于发行人来说,承担的风险大,成本低;对于证券经营机构来说,风险小,收益也少;③在代销中,由于发行失败的风险全部由发行人承担,所以适用的范围有限。(2) 证券包销。证券包销指证券经营机构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其特征有:①在包销中,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的法律关系可能是买卖关系,也可能是既有委托代理关系,又有买卖关系;②采包销方式销售证券,对于发行人来说,成本大,承担的风险小;对于证券经营机构来说,收益高,承担的风险大;③在包销中,由于发行失败的风险分配比较平衡,所以适用范围较广。(3) 承销团承销。承销团承销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联合承销组织,为发行人销售证券的承销方式,只有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一定数额时,法律才要求采用此方式。具有以下特征:①承销商的主体为复数,即要求有两个以上的承销商;②适用范围有限制,只有当承销的证券面值超过一定数额时才有此要求,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面值超过50叩万元的须采取承销团承销;③参与的证券公司地位不同,主承销商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较大,需要对整个发行过程负责,分销商则只需对承销部分负责。应分别阐述证券承销的各个种类及其特点

证券承销商在承销证券过程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1、材料核查义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2、禁止预留义务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为取得股票而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证券经营机构以包销方式承销股票,不得为取得股票而以下列行为故意使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有剩余:1)故意囤积或截留;2)缩短承销期;3)减少销售网点;4)限制认购申请表发放数量;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行为。3、备案义务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4、保安义务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不得透露未依法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告前的发行方案以及承销过程中认购数量、预计中签率等非公开信息。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具体来讲,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1)不当许诺;2)诋毁同行;3)借助行政干预;4)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6、禁止承销业务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企业70%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购买股票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股票。8、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义务股票发行价格或配股价由承销商与发行企业共同商定。承销商不得迎合或鼓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9、不得虚假承销义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进行虚假承销。所谓虚假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名义上是承销团成员,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和承担承销股票应尽的责任。10、其他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和在承销结束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所承销股票及其认购证的私下交易,并不得为这些交易提供任何便利。

什么是证券公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呢?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保荐业务是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应答时间:2021-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证券承销和保荐是什么意思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保荐制全称为证券上市保荐制度是指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温馨提示: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应答时间:2021-11-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什么是证券承销 基本简介

证券承销(Securities underwriting)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基本简介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承销方式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管理办法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 【发布日期】2006-09-17 【生效日期】2006-09-19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七日 询价与定价第五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第六条 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称股票配售对象)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七条 询价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三)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 第八条 下列机构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除应当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证券自营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二)信托投资公司经相关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已满两年,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三)财务公司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第九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 第十条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由承销商的研究人员独立撰写并署名,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承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制度,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独立、审慎、客观; (二)引用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权威并须注明来源; (三)对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评估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 (四)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对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的行业分类、行业政策,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的比较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二)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分析;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比较; (六)宏观经济走势、股票市场走势以及其他对发行人投资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行业公认的估值方法对发行人股票的合理投资价值进行预测。 第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第十五条 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第十六条 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中止发行后重新启动发行工作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七条 询价对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第十八条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第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区间和发行价格确定后,应当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干扰询价对象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披露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推介资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一条 询价对象应当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对上年度参与询价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其是否持续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遵守本办法对询价对象的监管要求进行说明。总结报告应当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保荐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和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发售第二十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等。 第二十四条 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询价对象应当承诺获得本次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的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发行完成后无持有期限制的股票数量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 第二十六条 股票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 (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 (十一)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第二十七条 询价对象应当为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分别指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专门用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指定账户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单一指定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票总量。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当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配售数量时,应当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初步询价后定价发行的,当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配售数量时,应当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第三十条 主承销商应当对询价对象和股票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对象不得配售股票: (一)未参与初步询价; (二)询价对象或者股票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不一致;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者足额划拨申购资金; (四)有证据表明在询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股票,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网上发行时发行价格尚未确定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应当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可以对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机构投资者设定不同的配售比例,对同一类别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相同的比例进行配售。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明确机构投资者的分类标准。 主承销商未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回拨后两者的获配比例应当一致。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或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对象及其数量的选择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证券承销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实施证券承销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采用包销或者代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第四十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的,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股票发行失败后,主承销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第四十一条 证券发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 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三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 第四十二条 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规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承销。 第四十三条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可以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 第四十四条 主承销商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机构,协调公司投资银行、研究、销售等部门共同完成信息披露、推介、簿记、定价、配售和资金清算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期间相关证券的停复牌安排,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主承销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划付申购资金冻结利息。 第四十七条 投资者申购缴款结束后,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向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的询价和配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等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四十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主承销商应当在证券上市后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承销总结报告,总结说明发行期间的基本情况及新股上市后的表现,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单行本; (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三)律师见证意见(限于首次公开发行);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格式,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将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 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筹资金额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者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同时刊登发行公告,对发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公告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应当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还可以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 第五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承诺持有期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十九条 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前,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按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公告。 监管和处罚第六十条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询价对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整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询价对象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一)承销未经核准的证券; (二)在承销过程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以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三)在承销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一)提前泄漏证券发行信息;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在承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披露信息; (四)在承销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与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方案不一致; (五)违反相关规定撰写或者发布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及其承销商违反规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 第六十五条 询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一)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最近12个月内因违反相关监管要求被监管谈话三次以上; (三)未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附则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发行,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技术系统进行的证券发行。 本办法所称网下配售,是指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技术系统、由主承销商组织实施的证券发行。 第六十七条 上市公司其他证券的发行和承销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证委发[1996]18号)、《关于禁止股票发行中不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21号)、《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等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字[1996]169号)、《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证监机字[1997]4号)、《关于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54号)、《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121号)、《关于股票上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86号)、《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199号)、《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2号)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同时废止。

简述证券承销与保荐

承销就是证券发行的时候,券商和证券发行人签署协议负责销售,分为包销和代销。保荐就是证券发行的时候,需要有专门的保荐机构,对证券的发行和上市进行推荐。  证券承销方式如下: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基数。采用包销方式的,应当明确包销责任;采用代销方式的,应当约定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证券发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3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规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承销。

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为主。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4、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5、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以及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以获取盈利的行为。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证券不一定都采用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证券发行方式按照有无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类,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称为直接发行;发行人将证券委托给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机构代理销售的,属于间接发行。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以不采用承销的方式,另外,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虽然属于公开发行,发行人也可以直接发行,不用采用承销的方式。

投资银行在对证券进行承销的过程中有几种成交方式

证券承销的过程中有四种成交方式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要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拓展资料: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 金融机构 。 主要从事 证券发行 、承销、交易、 企业重组 、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 风险投资 、项目融资等业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 金融中介 。

什么是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

证券承销和证券代理买卖的区别?

一,证券承销和证券代理买卖的区别:1.证券承销主要是指一级市场,证券公司承销要上市的企业的股票,是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2.服务对象是准备上市的企业,证券承销有几种形式包括代销、包销等,证券代理买卖,是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是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进入交易所系统进行买卖。3.属于二级市场,服务的对象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和保荐的净资本多少?注册资本多少?

净资本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1.经营经纪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5千万。2.如果是承销保荐、自营、资产管理之中一种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是1亿。3.如果是承销保荐、自营、资产管理之中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是5亿元。拓展资料: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我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业务范围1、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3、证券承销、包销、代销业务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可分为四类:1、股票经纪人,这是一家帮助投资者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2、证券承销商,帮助公司上市的人。这是投资者想要购买该公司发行的新股票必须去的证券公司类型。3、证券交易商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买卖股票。我们通常称之为法人的一类是证券交易商。4、综合证券公司是同时经营上述三种业务的证券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证券的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有什么关系?

在证券发行活动中,证券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证券承销协议而建立的,承销商的证券承销活动是根据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进行的。  根据证券承销协议,承销商是受发行人的委托而代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承销商在证券承销中,要履行受托人职责,替发行人向投资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如应将招股说明书提供给认购人并有义务提醒其阅读,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其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等。  在证券承销关系中,证券承销商无论是包销或是代销证券,都是为发行人发行证券;发行人通过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通过承销商向发行人投资认购其证券;有关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文件是以发行人名义公开,投资者是根据发行人公开的信息文件进行投资判断。因此,在证券承销协议这一合同规定的法律关系范围内,发行人要对已公开信息向投资者负直接的法律责任,而承销商则只是根据承销协议向发行人承担责任。

投资银行在对证券进行承销的过程中有几种成交方式

证券承销的过程中有四种成交方式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要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拓展资料:投资银行 (Investment 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 金融机构 。 主要从事 证券发行 、承销、交易、 企业重组 、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 风险投资 、项目融资等业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 ,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 金融中介 。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1.代销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2.包销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法律依据:《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承销机构承销境内公司债券时,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由受托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第四条 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和方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是券商和证券发行人签署协议负责销售,分为包销和代销,证券发行方法是根据发行人的选择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根据是否有中介分为直接配送和间接配送,根据发行价格与面值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证券承销方法分为全额承销和差额承销。一、证券发行方式的选择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出以下几类主要的证券发行方式。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发行方式划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大类。1、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指以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为证券发行的对象,按统一的条件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公募发行一般数额较大,发行人通常委托证券承销商代理发行,因而发行成本较高。公募发行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发行过程比较复杂。二、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按照证券发行价格确定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发行方式划分为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定价发行,这是由发行人事先确定一个发行价格来发售证券的方式。根据发行价格同证券面值之间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我国法律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债券则可根据发行时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选择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证券发行,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共同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名词解释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名词解释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拓展资料】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或者证券经纪商;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在欧洲大陆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的一个部门;在东亚则被称为证券公司。光大证券是由中国光大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该公司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已成功发行A股股票,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秉承“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的核心价值观和“合规稳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外资本市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突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和首批17家A类A级证券公司之一。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为( )。A.直接发行B.包销C.代销

【答案】:BC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人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简述证券承销诸方式及其特点。

【答案】:证券承销是指按照协议约定,以包销或代销方式为发行人销售证券的行为。其主要方式有代销、承销和承销团承销三种:(1) 证券代销。证券代销指证券经营机构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耒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其具有以下特征:①在代销中,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②采代销方式销售证券,对于发行人来说,承担的风险大,成本低;对于证券经营机构来说,风险小,收益也少;③在代销中,由于发行失败的风险全部由发行人承担,所以适用的范围有限。(2) 证券包销。证券包销指证券经营机构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其特征有:①在包销中,发行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的法律关系可能是买卖关系,也可能是既有委托代理关系,又有买卖关系;②采包销方式销售证券,对于发行人来说,成本大,承担的风险小;对于证券经营机构来说,收益高,承担的风险大;③在包销中,由于发行失败的风险分配比较平衡,所以适用范围较广。(3) 承销团承销。承销团承销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证券经营机构组成联合承销组织,为发行人销售证券的承销方式,只有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一定数额时,法律才要求采用此方式。具有以下特征:①承销商的主体为复数,即要求有两个以上的承销商;②适用范围有限制,只有当承销的证券面值超过一定数额时才有此要求,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面值超过50叩万元的须采取承销团承销;③参与的证券公司地位不同,主承销商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较大,需要对整个发行过程负责,分销商则只需对承销部分负责。应分别阐述证券承销的各个种类及其特点

证券的承销是什么

证券的承销是什么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由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本并交付证券的行为和制度.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在目前实行的证券发行核准制下,只有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向中国证监会推荐股票和转债的发行申请人.因此,目前证券经营机构推荐公司发行股票或转债实行"证券经营机构自行排队、限报家数"的办法.该办法具体是指每家证券经营机构一次只能推荐一定数量的公司申请发行股票或转债,证券经营机构应将拟推荐的公司逐一排队,按序推荐.并且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券经营机构上一年度的承销家数确定其一次所能推荐的公司数量.证券承销方式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哪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倒投资者欢迎的证券.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人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放置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上文解答了证券的承销是什么,承销就是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专门的股票承销机构代理.具体的含义上文已经为你一一例举了,我们在操作的时候最好仔细一点,小编提醒大家最好是理解记忆,这样才会记得更牢,如果您想知道更详细的会计内容,敬请关注本网站的资讯更新.

证券承销业务有什么基本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这两种方式是证券承销业务的基本方式,也可以说是法定方式。为了有效地规范证券承销业务,明确在证券承销业务中发行人与证券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对证券代销和证券包销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这一规定表明,在证券代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公司的责任是在承销期内尽力销售证券,期限届满时能销出去多少算多少,尚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基本上不承担什么风险。相应的,证券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也较少。对发行人来说,自己要承担全部的发行风险,但发行成本较低,销售证券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实际中,代销证券的方式适合于一些信誉好、知名度高、比较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的大公司的证券。  二、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购入的承销方式。在证券包销方式中,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是买卖关系,证券公司的责是按协议购入发行人的全部证券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购入未售出的全部证券,发行风险全部由证券公司承担。与此相对应的是证券公司包销的收益较高,其收益主要来自低价从发行人处买进又以高价向投资者售出所赚取的差额利润。对发行人来说既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又能迅速筹集到资金,所以,包销证券是证券市场中最常见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具体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这两种包销方式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又各具特点。

什么是证券承销业务

  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根据协议,依法协助证券发行人销售其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委托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承销业务分为代销或包销两种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全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先全额买断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再向投资者发售,由证券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是指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按照约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证券由证券公司负责认购,并按约定的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发行价款的承销方式。  为了防止证券公司超出风险承受能力承销证券,《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砸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其他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负有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根据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违约责任;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证券承销的方式

1、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等等拓展资料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证券承销是什么意思

证券承销指的是一种间接发行证券的行为,它的发行方是证券发行人,代理方是证券经营机构。因此,它是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公众发行证券的一种活动。同时,证券承销也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本的职能之一。在承销方式上,证券承销又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包销,这是证券承销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它是指证券承销机构将全部的证券买下或者是销售完之后剩余的证券全部买下的承销方式。这种方式对于证券承销机构来说,几乎承担了证券销售的全部风险。投标承购,对于众多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受欢迎的证券承销方式。因为这种承销方式,一般是投行处于被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运用这种方式发行的证券,往往在信用度方面比较高。代销,这种方式可以说是与包销相对的一种方式,整个证券发行的风险由发行人来承担。这种方式是指投行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代理销售证券。如果在到达期限之后仍然还有剩余的证券,最后将会退回到证券发行人的手中。赞助推销,这种方式主要针对的是现有的股东,它是指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在不能确定股东均认购其证券时,发行公司会委托投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

简述证券承销的概念与种类

证券承销的概念:证券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良好信誉和销售渠道将拟发行的证券发售出去,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的一毓活动。证券承销的种类:一、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对发行人而言,这种承销方式风险较大,但承销费用相对较低。二、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证券包销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将证券的所有权转移给证券承销人。因此,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由承销人承担。但其费用高于代销的费用。【拓展资料】证券承销的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四,应当在代销期满的15日内,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股票发行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的承销的规定有哪些

证券的承销的规定:证券承销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或者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股票发行失败后,主承销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证券承销商承销证券的方式有哪几种

证券承销的方式包括:1、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照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3、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4、承销团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1、获得债券承销业务投资银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与发行人直接接触,了解并研究其要求和设想之后,向发行人提交关于债券发行方案的建议书。如果债券发行人认为投资银行的建议可以接受,便与投资银行签订债券发行合同,由该投资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立即着手组建承销辛迪加。另一个途径是参与竞争性投标。许多债券发行人为了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获得最优的发行方案,常常采用投标的方式选择主承销商。投资银行可以单枪匹马地参与投标,但一般先于若干家其他投资银行联合组成投标集团,以壮大自身实力。中标的投标集团在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发行合同之后,便立即开始着手组建承销辛迪加。2、组建承销辛迪加债券承销辛迪加与股票承销辛迪加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是,辛迪加成员并不一定单纯是投资银行或全能制银行中的投资银行部门构成,这是因为许多限制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国家,对商业银行参与债券尤其是国债的承销和分销的限制比较宽松。3、实施发行组建承销商辛迪加并确定辛迪加中各成员的责任后,便进入了债券的发行阶段。严格来说,债券的发行与股票的发行并没有太多的差别。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六)违约责任;(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证券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承销是什么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即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证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通常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简述证券承销的概念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拓展资料】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或者证券经纪商;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在欧洲大陆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的一个部门;在东亚则被称为证券公司。光大证券是由中国光大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该公司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已成功发行A股股票,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秉承“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的核心价值观和“合规稳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外资本市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突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和首批17家A类A级证券公司之一。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

法律分析: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主要技术指标有哪些?

分类: 商业/理财 解析: 主要包括趋势型指标、超买超卖型指标、人气型指标、大势型指标等内容。 一、趋势型指标 1、MA(移动平均线) 移动平均的分类: 根据对数据处理方法的不同: 1、 算术移动平均线(SMA) 2、 加权移动平均线(WMA) 3、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EMA) 实际应用中常使用 根据计算期的长短: 1、短期移动平均线(5日、10日线)――快速MA 2、中期移动平均线(30日、60日线) 3、长期移动平均线(13周、26周)――慢速MA 基本思想:消除股价随机波动的影响,寻求股价波动的趋势。 特点:①追踪趋势。②滞后性。③稳定性。④助涨助跌性。⑤支撑线和压力线的特性。 MA的应用法则:葛兰威尔法则(“移动平均线八大买卖法则”)――以证券价格(或指数)与移动平均线之间的偏离关系作为研判的依据。(4条买进法则,4条卖出法则) 葛兰威尔法则的不足:没有明确指出投资者在股价距平均线多远时才可以买进卖出,这可用乖离率指标弥补。 MA的组合应用: ①“黄金交叉”与“死亡交叉”(向上突破压力线或向下突破支撑线):当现在价位站稳在长期与短期MA之上,短期MA又向上突破长期MA时,为买进信号;若现在行情价位于长期与短期MA之下,短期MA又向下突破长期MA时,则为卖出信号。 ②长、中、短期移动平均线的组合使用 2、MACD(指数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由正负差(DIF)和异同平均数(DEA)组成,DIF是核心,DEA是辅助。DIF:快速平滑移动平均线与慢速平滑移动平均线的差。 应用法则(从2个方面考虑): (1)DIF和DEA的取值和相对取值 ①DIF和DEA均为正值时,属多头市场。DIF向上突破DEA是买入信号;DIF向下跌破DEA只能认为是回落,作获利了结。 ②DIF和DEA均为负值时,属空头市场。DIF向下突破DEA是卖出信号;DIF向上穿破DEA只能认为是反弹,作暂时补空。 ③当DIF向下跌破0轴线时,为卖出信号,即12日EMA与26日EMA发生死亡交叉;当DIF上穿0轴线时,为买入信号,即发生黄金交叉。 (2)指标背离原则 ①当股价走势出现2个或3个近期低点时,而DIF(DEA)并不配合出现新低点,可买; ②当股价走势出现2个或3个近期高点时,而DIF(DEA)并不配合出现新高点,可卖。 优点:消除MA频繁出现买入与卖出信号,避免一部分假信号的出现。 二、超买超卖型指标 1、WMS(威廉指标) 涵义:当天收盘价在过去一段时日全部价格范围内所处的相对位置。取值范围:0~100 应用法则(从2个方面考虑): (1)WMS的数值 ① WMS高于80时,处于超卖状态,行情即将见底,应当考虑买进; ② WMS低于20时,处于超买状态,行情即将见顶,应当考虑卖出。 盘整过程中,WMS准确性较高;上升或下降趋势中,却不能只以WMS超买超卖信号作为行情判断的依据。 (2)WMS曲线的形状 背离原则――①WMS进入低数值区位后(此时为超买),一般要回头。如果这时股价还继续上升,就会产生背离,是卖出信号。②WMS进入高数值区位后(此时为超卖),一般要反弹。如果这时股价还继续下降,就会产生背离,是买进的信号。 撞顶和撞底次数原则――WMS连续几次撞顶(底),局部形成双重或多重顶(底),则是卖出(买进)信号。 2、KDJ(随机指标) KD在WMS基础上发展起来,具有WMS的一些特性。反映股市价格变化时,WMS最快,K其次,D最慢。K指标反应敏捷,但容易出错;D指标反应稍慢,但稳重可靠。 J是D加上一个修正值。 应用法则(KDJ指标是三条曲线,应用时从5个方面考虑): (1)KD取值的绝对数字:KD取值范围为0~100,80以上为超买区,20以下为超卖区,其余为徘徊区。 (2)KD曲线的形态:KD指标在较高或较低位置形成头肩形和多重顶(底)时,是采取行动的信号,位置越高或越低,结论越可靠。 (3)KD指标的交叉:K线与D线的关系有死亡交叉和黄金交叉,应用时的附带条件: 第一个条件:金叉位置应该比较低,在超卖区位置,越低越好。 第二个条件:与D线相交的次数。交叉次数以2次为最少,越多越好。 第三个条件:“右侧相交”原则――K线是在D线已经抬头向上时才同D线相交,比D线还在下降时与之相交要可靠得多。 (4)KD指标的背离:KD处在高位或低位,如出现与股价走向背离,是采取行动信号。 (5)J指标的取值大小:J指标常领先于KD值显示曲线的底部和头部。J指标的取值超过100和低于0,都属于价格的非正常区域,大于100为超买,小于0为超卖。 理论转向讯号:当K线和D线上升或下跌的速度减弱,出现屈曲,通常表示短期内会转势;K线在上升或下跌一段时期后,突然急速穿越D线,显示市势短期内会转向;K线跌至0时通常会出现反弹至20~50之间,短期内应回落至零附近,然后市势才开始反弹;如果K线升至100,情况则刚好相反。 3、RSI(相对强弱指标) RSI通常采用某一时期内收盘指数的结果作为计算对象,来反映这一时期内多空力量的强弱对比。 应用法则(从4个方面考虑): (1)RSI取值大小 (2)两条或多条RSI曲线的联合使用: 短期RSI>长期RSI,属多头市场;短期RSI<长期RSI,属空头市场。 (3)RSI的曲线形状 (4)RSI与股价的背离:顶背离(RSI处于高位,并形成一峰比一峰低的两个峰,此时,股价却对应一峰比一峰高)是比较强烈的卖出信号。底背离(RSI在低位形成两个底部抬高的谷底,而股价还在下降)是可以买入的信号。 4、BIAS(乖离率指标) 测算股价与移动平均线偏离程度的指标。基本原理:如果股价偏离移动平均线太远,不管是在移动平均线上方或下方,都有向平均线回归的要求。 应用法则(从3个方面考虑): (1)BIAS的取值大小和正负:正的乖离率愈大,表示短期多头的获利愈大,获利回吐的可能性愈高;负的乖离率愈大,则空头回补的可能性也愈高。实际应用中,可预设一分界线(参考因素:BIAS参数、所选择股票的性质、分析时所处的时期) (经验)遇到由于突发利多或利空消息而暴涨暴跌时,可参考的数据分界线: 综合指数:BIAS(10)>30%为抛出时机,BIAS(10)<-10%为买入时机; 对于个股:BIAS(10)>35%为抛出时机,BIAS(10)<-15%为买入时机。 (2)BIAS的曲线形状:适用形态学和切线理论,主要是顶背离和底背离原理。 (3)两条BIAS线结合:短期BIAS在高位下穿长期BIAS时是卖出信号;短期BIAS在低位上穿长期BIAS时是买入信号。 三、人气型指标 1、PSY(心理线指标) 应用法则: ① PSY取值在25~75,说明多空双方基本处于平衡状态。如果PSY取值超出这个平衡状态,则是超卖或超买。 ② PSY取值过高或过低,都是行动的信号。一般说来,如果PSY<10或PSY>90两种极端情况出现,是强烈的买入和卖出信号。 ③ PSY取值第一次进入采取行动区域时,往往容易出错。一般要求PSY进入高位或低位两次以上才能采取行动。 ④ PSY曲线如果在低位或高位出现大W底或M头,也是买入或卖出的行动信号。 ⑤ PSY线一般可同股价曲线配合使用,这时,背离原则也同样适用。 心理线显示的买卖信号为事后现象,运用有局限性。 2、OBV(能量潮指标) 理论基础:市场价格的有效变动必须有成交量配合,量是价的先行指标。 应用法则: ① OBV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股价曲线结合使用才能发挥作用。 ② OBV曲线变化对当前股价变化趋势的确认: 股价上升(下降),而OBV也相应上升(下降),则可确认当前上升(下降)趋势 股价上升(下降),但OBV并未相应上升(下降),出现背离现象,则对目前上升(下降)趋势的认定程度要大打折扣。 ③ 形态学和切线理论同样适用于OBV曲线。 ④ 股价进入盘整区后,OBV曲线会率先显露出脱离盘整的信号,向上或向下突破,且成功率较大。 OBV线是预测股市短期波动的重要指标,利用OBV可验证当前股价走势的可靠性,并可以得到趋势可能反转的信号。 四、大势型指标 1、ADL(腾落指数) ADL以股票每天上涨或下跌的家数作为观察对象,通过简单算术加减来比较每日上涨股票和下跌股票家数的累积情况,形成升跌曲线,并与综合指数相互对比,对大势的未来进行预测。 应用法则: ① ADL的应用重在相对走势,而不看重取值大小。与OBV相似。 ② ADL不能单独使用,要同股价曲线联合使用才能显示出作用。 ADL与股价同步上升(下降),创新高(低),则可验证大势的上升(下降)趋势,短期内反转可能性不大。 ADL连续上涨(下跌)了很长时间(一般是3天),而指数却向相反方向下跌(上升)了很长时间,这是买进(卖出)信号,至少有反弹存在。 在指数进入高位(低位)时,ADL并没有同步行动,而是开始走平或下降(上升),这是趋势进入尾声的信号。 ADL保持上升(下降)趋势,指数却在中途发生转折,但很快又恢复原有趋势,并创新高(低),这是买进(卖出)信号,是后市多方(空方)力量强盛的标志。 ③ 形态学和切线理论也适用。 ④ 经验证明,ADL对多头市场的应用比对空头市场的应用效果好。 2、ADR(涨跌比指标) ADR是根据股票的上涨家数和下跌家数的比值,推断证券市场多空双方力量的对比,进而判断出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应用法则: (1)ADR的取值: ADR在0.5~1.5之间是常态情况,多空双方处于均衡状态。极端特殊情况下,如出现突发利多、利空消息引起股市暴涨暴跌时,ADR常态的上限可修正为1.9,下限修正为0.4。超过ADR常态状况的上下限,就是采取行动的信号。 (2)ADR可与综合指数配合使用,应用法则与ADL相同,也有一致与背离两种情况。 (3)ADR曲线的形态: ADR从低向高超过0.5,并在0.5上下来回移动几次,是空头进入末期的信号。ADR从高向低下降到0.75之下,是短期反弹的信号。 ADR先下降到常态状况的下限,但不久就上升并接近常态状况的上限,则说明多头已具有足够的力量将综合指数拉上一个台阶。 (4)大势短期回档或反弹方面,ADR有先行示警作用。若股价指数与ADR成背离现象,则大势即将反转。 3、OBOS(超买超卖指标) 运用上涨和下跌的股票家数的差距对大势进行分析。 应用法则: (1)OBOS取值在0附近变化时,市场处于盘整时期;OBOS为正数时,市场处于上涨行情;OBOS为负数时,市场处于下跌行情。 OBOS达到一定正数值时,大势处于超买阶段,可择机卖出;OBOS达到一定负数时,大势超卖,%B

证券行业EPS和PE分别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EPS是每股盈余(英文全称Earnings Per Share)的缩写,指普通股每股税后利润,也称为“每股收益”。EPS为公司获利能力的最后结果。每股盈余高代表着公司每单位资本额的获利能力高,这表示公司具有某种较佳的能力——产品行销、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等,使得公司可以用较少的资源创造出较高的获利。市盈率(Price earnings ratio,即P/E ratio)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简称市盈率)”。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扩展资料: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取年度末的普通股份总数,理由是新发行的股份一般是溢价发行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新股前的收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股份数用按月对总股数加权计算的数据,理由是由于公司投入的资本和资产不同,收益产生的基础也不同。市盈率是很具参考价值的股市指针,一方面,投资者亦往往不认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盈利数字真实反映公司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获利能力,因此,分析师往往自行对公司正式公布的净利加以调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EPS百度百科-市盈率

停盘是谁停的?上市公司还是证券交易所?停牌和停盘有什么区别?

正常停牌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后,由证券交易所实施,异常停牌直接由证券交易所实施。

证券交易中的 “停牌”和“停市”的联系、区别?

停牌:指的是个股因为重大事项可能会影响到股价的走势,故此向证券公司申请停牌。停牌之后的股票不能交易,等复牌之后再进行交易休市:是指不开盘,比如周末,法定节假日

证券从业资格证报名时间?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测试的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3日至4月2日,考试件事是2023年6月3、4日。另外还有四次专场测试,测试时间分别是3月、6月、9月、11月,报名时间一般是考试时间前1-2个月。需要报考证券从业资格证的考生请记号这些时间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以免错过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流程第一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找到报名入口。第二步:新考生需要注册账号和密码,老考生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登录。第三步:上传照片:利用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点击保存→把保存的照片上传至报名网站。第四步: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并点击接受。第五步: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测试科目,选择考试地点。第六步:网上缴费,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并缴费”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即报名完成。报名条件: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三十六个月以上工作经历;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证券行业机构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报名时间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即5月初。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所以统考报名应该在5月初开始。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所以统考报名应该在5月初开始。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三十六个月以上工作经历,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证券行业机构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证券从业9月考试时间

证券从业9月考试时间如下:证券从业2023年报名时间为2月/7月/9月/11月,分为统一考试、专场考试以及云考试。不同的考试类型,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是不同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4月份。证券的考试的时间是6月3日、6月4日,报名时间要在考试时间的前一到两个月,因此2023年证券报名时间为3月份、4月份。证券从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报名截止日年满8周岁。2023年证券从业专场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和6月,3月考试的报名时间为3月9-13日,6月考试的报名时间为考前1-2个月。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测试的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3日至4月2日,考试件事是2023年6月4日。另外还有四次专场测试,测试时间分别是3月、6月、9月、11月,报名时间一般是考试时间前1-2个月。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报名时间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即5月初。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所以统考报名应该在5月初开始。证券从业资格证官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2时至5月12日15时。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该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是什么时候?

2023保代考试时间是8月20至21号。考试科目: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设定2门,名称分别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设相应考试科目1门。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和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的考试科目分别对应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一般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科目设定为《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专项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科目设定为《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合规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报名费用:2022年证券从业(统一)测试报名费用为61元每科。证券从业人员报名缴费采取在线支付的方式。即时到账,支持绝大多数银行借记卡及部分银行信用卡,交费成功后请在已报考科目中,确认科目已支付。2023保代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学历: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三十六个月以上工作经历;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证券行业机构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业务水平: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或符合《管理规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参加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以及证券评级等相关监管规定参加测试的人员,或通过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以上数据出自希赛网。

2021年7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https://www.87dh.com/xl/ 】根据《证券法》,2023年3月起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实施事后登记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为水平评价类考试。现就2021年7月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费用  考试时间:2021年7月3日至4日  考试费用:61元/科  交费方式:网上交费  报名交费时间:2021年6月1日15时至6月11日15时  退费时间:2021年6月3日15时至6月11日15时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三、考试科目、范围及题型  (一)考试科目  考试安排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5个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投资银行业务》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二)考试范围  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  参考《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详见  http://www.sac.net.cn/tzgg/202010/t20201015_144217.html)  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参考《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2021)》(详见http://www.sac.net.cn/tzgg/202105/t20210528_146588.html)  “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  参考《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详见  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01/t20150109_115292.html)  “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  参考《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5)》(详见  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12/t20151210_126750.html)  (三)考试形式及考试题型  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00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  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  (四)考试城市(41个)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赣州、珠海。  提示:考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关注所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调整,请考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参加考试;如果报名后考区不能正常组织考试,协会将取消当地考试,并为已报考考生办理退款。  四、台湾同胞报考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发〔2018〕1号)的精神,为台湾同胞来大陆金融业就业提供便利,持有(包含曾于最近三年内持有)台湾证券执业证照的台湾合法居民,可按照规定的简化程序考试及执业。报名和考试需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和申请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http://www.sac.net.cn/tzgg/201806/t20180601_135526.html。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时间登录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六、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所填写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须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参加考试,使用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须按照监考老师要求就座。  (三)考试时手机应关闭,桌面只允许放置准考证、身份证件、演算笔、橡皮及草稿纸,随身物品须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请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以防丢失。  (四)纸质准考证和草稿纸不得带离考场,否则将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试成绩  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单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  其他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长年有效。如对考试有异议,考生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八、考试违纪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行为的,协会将根据情节对违纪考生给予处理:包括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至两年的处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在协会登记的证券从业人员严重违纪的,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纪律处分。考场纪律、违纪处理和违纪申诉详见《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  。  九、特别提示  (一)首次报名考生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白色或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照片切勿进行修图处理,否则因照片比对无法通过将影响正常考试。已提交注册照片的,如存在上述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换。  (二)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协会官方网站(www.sac.net.cn),考生应避免登录其他网站进行上述操作,以免泄漏个人信息。  (三)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及出版相关辅导材料。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提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考场采用专业设备对考试进行全程监测,对利用通讯设备、专用作弊工具等非法传输试题、答案的违法违纪行为,协会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将向公安机关反映。  (五)对于试卷作答高度雷同、经他人举报有作弊行为或存在其他作弊嫌疑的,事后一经查实,协会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协会已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立违纪考生信息交互机制,对失信考生实施联合惩戒,在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被禁考的考生,禁考期内也将无法报名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各项考试。  (七)考生发现以提供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骗,向考生售卖无线接听设备和专用作弊工具非法为考生提供试题和答案等问题的确切线索,可向协会或公安机关举报。考试过程中,发现其他考生有拍题、作弊等行为,可向监考老师或协会举报。  十、防疫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未见异常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如健康码提示异常或体温超过37.3℃不能入场。除现场取像外,考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期间,考点将提供有效安全间隔距离的座位,同时各考点会安排专人在考试间歇期对考场进行消毒。  十一、考试咨询  如有疑问,请登录协会网站查询常见问题及解答,亦可通过网报平台在线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1年5月28日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分别是什么呢?

  201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  随着证券业市场的迅猛发展,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而即使为了个人理财需要,参加此项培训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年考几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考四次,具体的四次报名时间是:1月9日至2月13日,4月10日至5月8日,7月17日至8月14日,10月8日至10月31日。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2日-15日。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2日-15日。2、自2015年7月起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介绍:1、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2、自2015年7月起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3、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会计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是个人财商水平的一个体现,是个人进行投资获利的知识工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考几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2次。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拥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是春季和秋季。因此,2023年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依然按照这个规则进行,即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两次。具体考试时间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中查询。2、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从业人员进行法律职业培训必须拥有的证书,缺少这个证书将无法从事证券领域的职业。它代表了从业人员在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覆盖的知识范围非常广泛,考生需要细心备考和系统学习。为了提高考生的备考效率,需要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该合理利用时间,制定明确的复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制定合理的目标,每天坚持复习,逐渐递进、渐进拔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介绍:1、新大纲的实施主要是对考试内容进行了重新界定,与旧大纲中的考试内容相比,新大纲涉及到不同的方面,内容更加广泛,更贴近现代证券市场的发展。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中,增加了更多现实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股票市场基础知识、大盘股池、交易品种与场所等。2、随着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的发布,企业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关注点也发生了变化。以前主要是考虑证券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但现在企业更加注重证券从业人员的实际能力和专业素养。企业希望通过考试的变化,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实践能力。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的实施是适应市场发展与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素质的必然趋势。企业更注重招聘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员工,更加倾向于能有效配合公司实际工作和能力合适的从业人员。以上数据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

证券从业考试一年几次?

证券从业资格证每年的考试次数都比较频繁,但考试次数并不是每年都固定的,基本上一年安排有5次考试。有关最新一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人员应当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管理类资格考试,其中,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均为必考科目。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证券分析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类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和《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证书管理1、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2、通过基础科目答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3、通过基础科目及任何两科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蓝色)。4、通过基础科目及其他四科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紫色)。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二级资格证书(紫色)。证书可以累计升级,比如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再通过其他三门中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证券从业一级资格证书。二级资格证书也一样。提醒: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不需要申请,通过任意一门科目考试者均有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考试结束后15天,考生只需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输入有效证件即可下载成绩合格证书。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每(两)年检查一次。具体年检事宜请咨询相关所在机构或关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相关公告。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2报名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2报名时间如图所示:第一次统考考试时间:8月20日至21日,报名时间:7月25日15时至8月1日15时第二次统考考试时间:11月5-6日,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10月左右开通报名近两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下称考试)出现取消、延期等情况,给考生造成了一些困扰,在此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和配合。自2020年3月1日起,《证券法》已将“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修改为“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也相应地调整为事后登记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考查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水平评价类考试。在疫情常态化下,为了支持证券行业选用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缓解就业和人才引进需要,保障证券业务服务质量。2022年,计划在安排统一考试的同时,组织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专场考试。请考生提前做好规划,关注考试动态。

证券从业资格证2022年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拟举办2次,面向社会报考,全国41个城市举办;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拟举办2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专场)考试拟举办2次,其中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场考试拟举办1次,全国36个城市举办;新疆、西藏、青海专场考试拟举办1次,面向户籍属于新疆、西藏、青海的社会考生报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云)考试拟举办2次,面向证券公司报考,全国36个城市举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测试拟举办11次。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拟举办3次;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拟举办1次。考试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证券考试章节知识点解析免费看,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zqcy/?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zqcy/?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2023证券从业资格证报名时间

2023证券从业资格证报名时间是2月15日15时至21日15时。证券从业资格证基本上一年安排有5次考试,考试次数都比较频繁,但考试次数并不是每年都固定的。2023年证券从业首次报名时间是2月15日15时至21日15时。2023年证券从业首次时间是2月28日(预约)。2023年证券从业第二次报名时间是3月9日15时至13日15时,2023年证券从业第二次考试时间是3月25日(专场);2023年证券从业第三次考试时间是6月3日、4日(统考),2023年证券从业第三次考试报名时间是考前1月左右。2023年证券从业第四次考试时间是6月左右(专场),2023年证券从业第四次报名时间是考前1月左右;2023年证券从业第五次考试时间是9月左右(专场),2023年证券从业第五次报名时间是考前1月左右。证券从业资格证介绍:证券从业资格证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也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它的资格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人员,即取得从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考试内容主要为《证券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的具体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五门。以上信息来自考试网。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年总共举行3次,之前拟定的2023年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分别为:首次报名时间预估3月份,考试时间4月10日和11日;第二次报名时间预估6月份,考试时间7月3日和4日;第三次报名时间预估10月,考试时间10月30日和31日。但由于疫情原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延期了,具体的时间及相关的问题可以前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查看。证券从业资格证是从事证券行业必备的,含金量还是较高的,考试难度也有,主要是需要好好准备。

请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几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4月份。证券的考试的时间是6月3日、6月4日,报名时间要在考试时间的前一到两个月,因此2023年证券报名时间为3月份、4月份。证券从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流程:1、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找到报名入口。2、新考生需要注册账号和密码,老考生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登录。3、上传照片,利用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点击保存,把保存的照片上传至报名网站。4、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并点击接受;5、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测试科目,选择考试地点。6、网上缴费,再次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并缴费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即报名完成。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候

2022年证券从业考试时间第一次统考在7月2日开始,7月3日结束,报名考生需要好好准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大家一定要拿到。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6月,在原计划安排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增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两个科目的专项资格考试。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同一考场试卷题目相同,但试题顺序不同。同一道题答案选项内容相同,但是顺序不一样,正确答案通过计算机“自动派位”。在考完对答案的过程中,不要以选项序号作为参考。不同时间段、不同场次的考试试题不一样,每场考试的试题均为等值的不同试卷。考试结束时,若考生未主动交卷,系统自动统一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场,不得关闭考试计算机。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方法:理清思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容繁多,备考初期大家一定要理清思路,条理清晰的进入备考中,切忌盲目备考。对于科目的选择,不要盲目,根据自己的复习时间来规划一次报考一科还是两科。如果你是门外汉,想要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可以选择一门一门来,不可操之过急。坚持备考:成功在于坚持,现代人大多存在拖延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要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坚持备考,规划好每天的复习时间,以及复习内容,严格按照每天学习计划进行,耐得住寂寞才能佣得了繁华。试题结合知识点备考:备考前期以知识点的掌握记忆为主,结合试题的练习,后期以试题练习为主,对于自己长错的考点知识点,最好做好记录,下次着重备考。(领取证券考试资料)学会提炼:将学过的知识用自己理解的话总结出来,形成一个个的点,能用自己理解的方式将这些点串联成知识体系;或者将知识点形成一个个问题,通过提问的方式反问自己,如果能答出来也就掌握了。反复强化,巩固记忆:相信考生们都有记笔记的习惯,把每天的学习重点记录下来,可以是一句话,一个关键词,也可以只有一个字,在坐公交或者工作之余拿出来扫一眼,回顾一下,以此类推形成一个记忆链条,周末休息的时候再集中串一遍。这种方法简单有效,难在坚持,但大多数人都适用这种证券从业备考经验。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记忆时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学习习惯,也包括记忆习惯,根据以往经验,早晨、深夜,这两个时间点都是比较好的记忆时间,也有人习惯利用零碎的时间,有一种时间的紧迫感,记忆效果反而更好。总之,因人而异,找寻属于自己的最佳记忆时间,其实学霸并不是比常人聪明,只是他们运用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证券从业考试知识点解析免费看,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zqcy/?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zqcy/?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证券从业资格证上午几点考试?

证券从业资格证每科考试时间需要打印完准考证才知道,一般上午设置两个时间点,8:30到10:30和9:00到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3月28至29日、5月30日至31日、7月11日至12日、8月29日至30日、11月28日至29日。报名官网:中国证券业协会(https://www.sac.net.cn/)报名入口:https://www.sac.net.cn/cyry/kspt/ksbm/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报名费用:61元/科考试形式:闭卷、机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证券从业资格证上午几点考试? ]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考前1-2个月。2022年5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为专场考试,报名近期将开始。面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报考,社会考生无法报考。考试时间5月28-29日。1,考试地点: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36个城市等)。2,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拟举办2次,面向社会报考,全国41个城市举办,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拟举办2次。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专场)考试拟举办2次,其中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场考试拟举办1次,全国36个城市举办,新疆,西藏,青海专场考试拟举办1次,面向户籍属于新疆,西藏,青海的社会考生报考。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云)考试拟举办2次,面向证券公司报考,全国36个城市举办。5,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测试拟举办11次。6,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拟举办3次;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拟举办1次。7,考试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

证券从业资格证2023年考试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证2023年考试时间:2023年4月24日。相关资料: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推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这个规定,我国于1999年首次举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已举办了5次。30余万人参加了考试,78228人取得各类从业资格,其中,取得一种从业资格的有49693人、取得两种从业资格的有19632人、取得三种从业资格的有8835人、取得四种从业资格的有68人。按照从业资格类别统计,67907人取得证券经纪资格、26033人取得证券代理发行资格、19106人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441人取得证券投资基金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

证券从业资格证每年四次考试报名时间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只有3次。第1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4月24日。第2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7月3日、4日。第3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10月30日、31日。预约式考试为贯彻落实证券行业创新,为证券行业选拔储备专业人才队伍,方便考生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2013年起,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每年举办四次全国统考的基础上,增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以下简称“预约式考试”)。预约式考试是指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考试注册及报名,并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考试时间,经考试组织者确认后进行预约考试的模式。其实质是考生可以通过预约,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时间,因此,我们将该考试模式称为预约式考试。报名按照时间优先、缴费优先的原则,并且只接受个人网上预约报名。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年几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年有四次。分别是三月,五月,九月,十一月,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报名,具体时间官方网站上有通知,报名也是在官方网站上报名的,提前一个月报名。总共考5门,基础,交易,咨询,基金,投资,过两门就可以拿到证。x0dx0ax0dx0a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x0dx0ax0dx0a自2003年起,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在所有的金融证书中,从事证券工作的人员一直都是居高不下的。证券从业考试内容涉及证券、基金、银行、期货的相关知识。毕竟证券从业证是从事金融工作的必考证书,有了它能帮助大家快速通过相关金融考试,积累相关理论知识,并且快速掌握相关考试内容。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可知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按照惯例报名时间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即5月初。二、报名入口。中国证券从业资格官网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用在线报名,届时报名入口开通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考试报名”链接到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报考。证券考试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证券从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并缴纳相应的报考费用。2、考试内容和形式。证券考试包括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两部分,每部分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为200分,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3、备考时间和方法。备考证券考试需要提前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明确复习重点和难点,同时也需要适当增加模拟考试和练习题的数量,以便更好地掌握考试技巧和策略。4、注意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换试卷、抄袭等作弊行为。同时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题,不得迟到早退。以上数据来源于环球网校。

2022证券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共安排6次,分别是2月26日,5月28-29日,7月2日,7月2-3日,9月24日,11月5-6日。报名时间一般是考前1-2个月开始。详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度考试计划公告》。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共2次,是面向社会人员,所有考生均可报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专场)考试共2次,一次面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就是已经在证券公司入职的人员参加考试(没在证券公司\机构上班的不能参加),还有一次面向户籍属于新疆、西藏、青海的社会考生。证券考试条件(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考试。(三)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报名条件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主要面向拟任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020证券从业资格报考时间?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报名通常会在考前一个月左右进行,所以统考报名应该在5月初开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进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考试报名,首次报考人员注册。1.进入上传照片打开照片,然后填写验证码,保存照片(已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次上传)。2.进入声明承诺页面,点击接受。3.进入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完考生的报考信息后,点击保存。4.勾选要报考的科目。5.选择要报考的省份和城市考点。6.生成报考的订单,选择缴费方式。7.支付完成即报名成功。二.证券从业考试科目1.证券从业一般资格考试的科目有《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都是必考科目。单科合格成绩永久有效,考生可以选择一次性报考两科,也可以选择分多次报考。2.考试题型分为单选题和综合型选择题,单选题一共有50道,每题一分,共计五十分,组合型选择题每题一分,共计50分,整张试卷梁搭派共计100分。三.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长证券从业资格一般从业考试的考试时间是120分钟,考试题量总共有100道题,题目都是选择题。证券从业资格专项业务考试的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题量为120题。橡贺2.所以在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做题时间,对于不会做的题目,可以先做标记,然后跳过。后面有时间再回过头来做,不能因为一道题上耽误大量时间,导致后面的题没有看到或者枝坦因为不够时间而失去作答机会。3.选择题当中包含一些送分题,对于这种送分题,根据生活常识就可以选择,此时我们一定要争取快速选出正确答案,节省作答时间,可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后面一些中等难度的题型上,取得更高的分数。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多长时间?

证券从业资格证是从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等机构的人员从事相应的证券活动,必须取得的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自行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报考,考生参加证券从业考试时,需要考多长时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长证券从业资格一般从业考试的考试时间是120分钟,考试题量总共有100道题,题目都是选择题。证券从业资格专项业务考试的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题量为120题。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从业一般资格考试的科目有《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都是必考科目。单科合格成绩永久有效,考生可以选择一次性报考两科,也可以选择分多次报考。考试题型分为单选题和综合型选择题,单选题一共有50道,每题一分,共计五十分,组合型选择题每题一分,共计50分,整张试卷共计100分。专项业务资格考试科目有三个,分别是《投资银行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这三个分别对应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和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能力考试。这三门科目一次只能报考一个,考试总共有120道题,也是分为单选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单选题一共有40道题,每题0.5分。组合型选择题一共有80道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整张试卷共计100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一般证券从业的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量有100道题,平均每一分钟至少要完成一道题,所以在考试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做题时间,对于不会做的题目,可以先做标记,然后跳过。后面有时间再回过头来做,不能因为一道题上耽误大量时间,导致后面的题没有看到或者因为不够时间而失去作答机会。选择题当中包含一些送分题,对于这种送分题,根据生活常识就可以选择,此时我们一定要争取快速选出正确答案,节省作答时间,可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后面一些中等难度的题型上,取得更高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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