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大税收类型。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

在种类繁多的税种中,财务人员接触到最多的就是增值税。增值税时一个很重要的税种,基本上每个企业都会有所涉及。那么,什么是增值税呢?增值税,直观一些的理解是,针对商品或者服务等流通的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该项税种征收的最直观的依据。增值税的征收通常包括商品的生产,消费,流通等过程中的一个一个具体的环节,基于在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额或者差价为计税基础所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理论上应当包括各个产业领域,具体地有:制造业,采矿业,交通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具体包括生产环节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以及流通环节的消费,零售,批发等。增值税本质上属于销售税,因为它是在商品或者服务销售的基础上,基于增值而产生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追溯其源头,是法国税务总局局长莫里斯·洛雷于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所提出的。增值税在其他国家,如新西兰,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又被称为商品及服务税。上述内容就是深空网整理的有关增值税概念方面的定义,增值税属于一个很大的税种,是需要每一个财务人员都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