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

印度与香港税收协定,我想得到香港与印度的税收协定

  印花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就合同上书立的金额按印花税相应税率贴花缴纳的一种行为税。   根据以上定义,该印花税显然是针对我国的,是属于地方税种。   国外也有印花税的,如:   世界各国或地区证券交易印花税概览   印度:6月1日起,a,交割交易:从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其税率从0.02%提高到0.025%,由买方纳税。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不征收印花税。但澳大利亚各州对各类文书(即书面文件)和相关交易征收印花税。各州采用不同的印花税率,文件和交易类型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差别。如今,有些地区征收不再需要实际的书面文件来征收印花税,现多称为“交易税”。   香港:   印花税主要形式包括对土地、营业、股份和其他可征税财产的转让所征的流转税,抵押税,租赁税,出租税。初次购房者可以享受流转税与抵押税的折扣或免除。 2005年4月20日,若干州或领土的财政主管宣布,他们要在近五年内逐步取消部分印花税。但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所征流转税仍将保留。有关第1类 坐落香港的不动产(物业):(1) 香港的不动产售卖转易契(楼契)(1A) 香港的不动产买卖协议(2) 香港的不动产租约 (租约)2类 香港股票及证券第3类 香港不记名文书证券第4类 以上文件复本及对应本。   台湾: 印花税属凭证税,而凭证之种类繁多,并非各种凭证均需贴用印花税票,故税法采列举式规定,仅规定应税之凭证始应缴纳印花税。而缴纳方式亦非仅贴用印花税票一途,亦可使用缴款书逐件缴纳或汇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