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计算方法

设备折旧计算方法

折旧方法有四种分别是: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扩展资料: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1、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