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意味着什么?为何企业要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意味着企业不存在。 企业在经营不下去的是破产是唯一的出路,在破产的时候往往需要企业进行清算。很多人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主要目的并不是那么的了解,不清楚破产清算的意义在哪里。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有哪些一、保护股东的权益引发公司破产危局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可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决策错误,可能是从事了欺诈投资者的事务,面临破产困境。那么,如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股东的权益?此时,恰好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来找出到底有没有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高管,如果有责任人,股东便可以提起《公司法》或《证券法》上的诉讼。此外,法律也给予股东一个选择权,是清算还是重整,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如果启动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复生机,股东也不至于颗粒无收。二、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1、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根据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应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2、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3、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因此,补充申报对债权人极为不利。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以维护自身权益。4、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性行使行使以下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是有它的作用在,如果企业破产没有经过清算,将可能会带来许多严重的后果,大家对此要能够清楚。企业破产清算的做法、目的跟清算的时候具体的法律要求,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答: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企业破产的特点是什么  (1)它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状态。  (2)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状态。作为破产原因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合的。  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通例,是采用单一规定,即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唯一原因。而破产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复合规定和单一规定并存的方式。  企业破产并不是说说就可以的,后续还有不少的工作要做,而且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员工的工资和债务清偿,当然可能企业的资产无法全部还清,但也只能还多少是多少了。希望被采纳,谢谢。

什么是企业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一、保护股东的权益引发公司破产危局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可能是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出现了决策错误,可能是从事了欺诈投资者的事务,面临破产困境。那么,如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保护股东的权益?此时,恰好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法》中的清算程序,来找出到底有没有需要承担责任的公司高管,如果有责任人,股东便可以提起《公司法》或《证券法》上的诉讼。此外,法律也给予股东一个选择权,是清算还是重整,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如果启动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复生机,股东也不至于颗粒无收。二、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1、及时申请公司债务人破产根据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应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2、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3、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必须明确自己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法院申报。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在此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因此,补充申报对债权人极为不利。因此,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报债权,以维护自身权益。4、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性行使行使以下职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x0dx0ax0dx0a  一、成立清算组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x0dx0ax0dx0a  二、接管公司x0dx0ax0dx0a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0dx0ax0dx0a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x0dx0ax0dx0a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x0dx0ax0dx0a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x0dx0ax0dx0a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x0dx0ax0dx0a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x0dx0ax0dx0a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x0dx0ax0dx0a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x0dx0ax0dx0a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x0dx0ax0dx0a  三、清理公司财产x0dx0ax0dx0a  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x0dx0ax0dx0a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x0dx0ax0dx0a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x0dx0ax0dx0a  四、接管公司债务x0dx0ax0dx0a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x0dx0ax0dx0a  五、设立清算账户x0dx0ax0dx0a  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x0dx0ax0dx0a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一环节,清算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报告表,以利于及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解决纠纷。x0dx0ax0dx0a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x0dx0ax0dx0a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为了结公司现有业务而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应收款,收回债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因为不同的债权有着不同的情况,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x0dx0ax0dx0a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x0dx0ax0dx0a  公司清理活动中,无可避免的会和其他相关主体发生纠纷,这时候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x0dx0ax0dx0a  九、处理公司财产x0dx0ax0dx0a  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x0dx0ax0dx0a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x0dx0ax0dx0a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相关报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x0dx0ax0dx0a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清算公司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有权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议和意见,由清算组进行修改,直至通过。x0dx0ax0dx0a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x0dx0ax0dx0a  (1)支付清算费用;x0dx0ax0dx0a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0dx0ax0dx0a  (3)缴纳所欠税款;x0dx0ax0dx0a  (4)清偿公司债务;x0dx0ax0dx0a  (5)分配剩余财产。十三、提交清算报告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x0dx0ax0dx0a  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x0dx0ax0dx0a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x0dx0ax0dx0a  (2)清算组的组成;x0dx0ax0dx0a  (3)清算的形式;x0dx0ax0dx0a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x0dx0ax0dx0a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x0dx0ax0dx0a  (6)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x0dx0ax0dx0a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x0dx0ax0dx0a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x0dx0ax0dx0a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x0dx0ax0dx0a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确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并进行清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意味着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企业破产清算,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企业破产清算是根据《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规定执行的,是处理企业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公司与公司之间,这些情况也导致了有的小型公司无法生存而最终破产,公司一旦破产,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指什么呢?大家有兴趣,可以跟随律霸小编阅读下文。一、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什么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二、破产清算的程序该如何走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8、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9、登报声明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其实,企业破产清算指企业破产后,由专门的人员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算,而破产清算的步骤首先就是要成立清算组,然后才能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其债权的,则不再对其进行偿还。我们还要注意,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的人员必须按照清算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关注的税收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主要程序:(一)破产申请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二)破产申请的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三)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通常由企业自愿提出破产申请时,不必经过和解整顿时期,即可直接进入破产宣告阶段。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四)破产清算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破产清算是一项具体而繁重的工作,也是破产案件的核心阶段。(五)破产程序的终结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是怎么回事?

aqui te amo。 企业破产清算指的是通过清偿债务人和赔偿投资者来进行企业财产处置和偿还债务。破产清算是指企业破产后由法定破产管理人负责进行破产财产处置,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便结清一切债务和分配一切应付款项的清算程序,并结束破产程序。 为何企业要破产清算:1、以债务为基础的破产清算,使得债务能得到尽可能公正和有效的清偿。2、企业破产清算使法律正义使企业有效地重组和恢复,使企业经营市场秩序得到维护,给企业提供优惠的重组和重整机会,使企业有机会清偿债务和恢复经营。 3、企业破产清算可以保护生产秩序和 企业供求秩序,减少破产带来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危害,从而改善 企业的准入机制和有效的监管,以及企业的债务清偿机制。4. 企业破产清算有助于有效地清偿企业债务,严格维护债务人权益。有效地清偿债务,促进偿付能力恢复,有利于市场秩序的稳定,有利于企业出入市场的管理,有利于经营环境的改善。

企业破产清算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当一家公司无法清偿其债务时,由法院或监管机构指定的破产清算人,根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清算和分配的过程。企业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破产清算,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的清偿。公平地分配资产:通过破产清算,将破产公司的资产公平地分配给各类债权人。清理市场:通过破产清算,清理市场中的不健康因素,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防止恶劣影响:通过破产清算,防止破产公司对其他公司和经济的恶劣影响。总的来说,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旨在通过合理、公平的方式,处理破产公司的资产和债务,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简述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法律主观:破产程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① 破产财产 的移交、清理和估价。 ②对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 清算 人决定解除的,另一方当事人因 合同解除 受到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法院裁定解决,裁定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列入破产债权。 ③破产财产的处理。 ④破产财产的分配与领取。 ⑤清偿顺序。 ⑥终结破产程序。 ⑦破产财产终结后的财产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 注销登记 。法律客观: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8、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输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公司与公司之间,这些情况也导致了有的小型公司无法生存而最终破产,公司一旦破产,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指什么呢?大家有兴趣,可以跟随律霸小编阅读下文。一、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什么企业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二、破产清算的程序该如何走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5、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8、破产清算的结束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9、登报声明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其实,企业破产清算指企业破产后,由专门的人员来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算,而破产清算的步骤首先就是要成立清算组,然后才能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放弃其债权的,则不再对其进行偿还。我们还要注意,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的人员必须按照清算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破产清算中应关注的税收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x0dx0ax0dx0a  一、成立清算组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x0dx0ax0dx0a  二、接管公司x0dx0ax0dx0a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0dx0ax0dx0a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x0dx0ax0dx0a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x0dx0ax0dx0a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x0dx0ax0dx0a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x0dx0ax0dx0a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x0dx0ax0dx0a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x0dx0ax0dx0a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x0dx0ax0dx0a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x0dx0ax0dx0a  三、清理公司财产x0dx0ax0dx0a  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x0dx0ax0dx0a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x0dx0ax0dx0a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x0dx0ax0dx0a  四、接管公司债务x0dx0ax0dx0a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x0dx0ax0dx0a  五、设立清算账户x0dx0ax0dx0a  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x0dx0ax0dx0a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一环节,清算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报告表,以利于及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解决纠纷。x0dx0ax0dx0a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x0dx0ax0dx0a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为了结公司现有业务而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应收款,收回债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因为不同的债权有着不同的情况,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x0dx0ax0dx0a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x0dx0ax0dx0a  公司清理活动中,无可避免的会和其他相关主体发生纠纷,这时候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x0dx0ax0dx0a  九、处理公司财产x0dx0ax0dx0a  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x0dx0ax0dx0a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x0dx0ax0dx0a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相关报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x0dx0ax0dx0a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清算公司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有权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议和意见,由清算组进行修改,直至通过。x0dx0ax0dx0a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x0dx0ax0dx0a  (1)支付清算费用;x0dx0ax0dx0a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0dx0ax0dx0a  (3)缴纳所欠税款;x0dx0ax0dx0a  (4)清偿公司债务;x0dx0ax0dx0a  (5)分配剩余财产。十三、提交清算报告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x0dx0ax0dx0a  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x0dx0ax0dx0a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x0dx0ax0dx0a  (2)清算组的组成;x0dx0ax0dx0a  (3)清算的形式;x0dx0ax0dx0a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x0dx0ax0dx0a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x0dx0ax0dx0a  (6)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x0dx0ax0dx0a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x0dx0ax0dx0a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x0dx0ax0dx0a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x0dx0ax0dx0a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