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是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这个辅导期是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和辅导期之后的有什么区别变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和辅导期之后的有什么区别变化? 1、辅导期内,要先扫描比对,下个月才能抵扣。辅导期过后,当月即可抵扣。 2、辅导期内,只能购买25份万位发票,超出份数要预缴税款。一般是上次购买份数开票总额的百分之三。此部分税款辅导期内未冲抵完,要申请退税。 3、辅导期内一般不批十万位的发票,每单业务超过百万的机电装置公司除外,但需要申请。 处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和正式一般纳税人两者的区别在哪儿?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本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本期不能抵扣,需通过比对后才能抵扣。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 证。 另外辅导期半年,期满后符合标准的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和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相比不同的情况有: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资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资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月使用量为25份,且为千元版(单份价款最高开具9999.99元),如果25份的月使用量不够,增票时要按当月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款的合计数依4%的征收率预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和转正后有什么区别? 一、由“先比对,后扣税”改为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增加开票限额(辅导期只能使用万元限额发票); 三、可以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月使用量,同时申请增量不需要预缴税款。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头疼的几个问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ue004 第二条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ue004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ue004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ue004 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ue004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ue004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ue004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ue004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ue004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ue004 第七条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ue004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 *** 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 新办的公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有辅导期吗 有辅导期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 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具体请咨询你们专管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需要写申请吗 需要写转正申请,写明公司情况,经营情况,完税情况,最后提出申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限是统一为半年吗?可以提前结束辅导期吗? 答:根据国税发[2010]40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应实行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另根据第三条规定: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应对照上述规定执行,不得提前结束。 请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有几个月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国税发[2010]40号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为什么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开万元的票 为了避免开票公司从国税局套取专用发票,对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所用专用发票的版面和数量均有限制,所以才叫辅导期嘛。坚持到正式认定就好了。
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怎么确定?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六个月,辅导期结束后,税务机关才放心让纳税人领发票、开票。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取消纳税人的资格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且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属于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悉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税权、申请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简单来说,这个辅导期就是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那段时间。一般纳税人的意义: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不进行税款抵扣),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到期或辅导期满,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正式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批的业务。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ue004(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ue004(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ue004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ue00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ue004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ue004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ue00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企业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申请,通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纳税诚信、实缴税款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缺乏纳税信用记录的小规模企业。在获取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前,可以申请进入辅导期,通过缴纳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的50%后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申请,通过审核批准后才能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纳税诚信、实缴税款、财务制度健全等。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申请企业还需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等。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信用记录、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若符合条件则核准其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值得注意的是,获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不代表企业已经成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定的纳税额和纳税期限后才能获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如何评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的实施效果?实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既有利于缩小小微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差距,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又有利于稳定税收收入。但也存在一些小微企业滥用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税收失信行为的发生。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是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和税收制度。企业在申请该政策时要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纳税诚信原则,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国家税收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没有三个连续月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错误率达到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的,应当自下一纳税期开始,停止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为领用机打发票。
请问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认定后一般有六月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才能自己领发票,自己开票。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更多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是什么意思,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4a059c161583942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实行当月认证次月比对通过之后抵扣销项税额,而不是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什么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主要包括新认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时长: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2.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且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属于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悉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税权、申请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一般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以一般纳税人当中衍生出来的概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具体是指什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主要核实为以下几个内容是否正常:(1)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2)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对增值税的进销税是否能核算正常。做好当地的审核调查工作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需要返还给纳税人,做好归档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管理执行:(1)偷税额达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百分十以上,以及金额在十万人民币以上。(2)有骗税的违法情形(出口税)。(3)违法违规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抵扣。(4)国家税务局的其他规定情形。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的账务处理企业认证后: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收到比对结果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行税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什么意思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前,需要通过一定的期限进行申报、纳税等方面的指导和辅导,以保证其能够顺利完成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需要经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为3个月至12个月不等,期间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等工作。在辅导期内,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同时需要遵守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辅导期的指导和辅导,小规模纳税人能够逐步适应一般纳税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纳税合规意识和能力,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靠性。纳税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纳税人按照不同的税种和税收政策向国家缴纳税款,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政策和程序,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按时缴纳税款,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综上所述,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公民和企业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也是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第八条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近姻亲关系;(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个人所得税纳税比例如何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2)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12000-1100-3500=7400元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资料扩展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纳税
问题一:个人独资企业该如何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方式: 1.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投资者。 2.如果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并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这一实际情况,单位适合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问题二:请问,个人独资企业怎么交税,交哪些,交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不同的地方在于所得税的缴纳,其他是一样的。 比如说,你销售了100万的货物,达到这个金额则必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17%,当然你采购时随货款支付的增值税在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抵扣 这个是主要的税种 别外,地税主管的地建税、教附、地方教附和一些地方规费也需要缴纳,不过金额不会很大,合计在一起应该在1%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或者直接核定征收。 做为企业老板,建议你找个专职会计,让他来给你管理税务、财务事宜,你应该多花精力去管企业经营等重大事项。 问题三: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纳税企业所得税吗 现行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交企业所得税,而交个人所得税(类似工资薪金)。 【个人独资企业全年应纳所得额和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 5 即对于不超过15000元的,适用5%税率。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即对于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适用 10%税率。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即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税率。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即对于超过60000元至少10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税率。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即对于超过10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税率 问题四: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元的,税率为5%; 2、超过5000-10000元部分,税率为10%; 3、超过10000-30000元部分,税率为20%; 4、超过30000-50000元部分,税率为30%; 5、超过50000元部分,税率为35% 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另扣除企业业主费用每月2000元,即每年24000元。 问题五:个人独资企业怎么交税啊?? 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苗圃行业增值税全免,所得税林木全免、花卉减免50%。 1、你个人收入就是公司的收入。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 2、是不是企业银行账号的收入才算公司收入?可以这么理解,但不是唯一。例:现金收入、开具发票等,不管你收没收到款项,只要开出发票,就应该确认收入。 3、即便你一年没有收入,也需要每月做零申报。 4、给你确定的核定征收,是为所得税考虑的。 5、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逾期申报或缴纳,按税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天数征纳滞纳金。 问题六: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征方法:按年计征。 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解释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解释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使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问题七: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流转税缴纳与有限责任等形式的公司一样,或交增值税,或交营业税。只是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性质与企业所得税相同,只是税种有别。 具体纳税也是向税务机关报税,然后按月扣款(银行或存折),除了到税务代开发票以外,均是扣税方式而不用到现场(税务局所)交钱。 问题八: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纳税吗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额2万以下不一定就属于免税对象。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没有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明确列入,所以是否需要交税,要看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管理规定。 问题九:个人独资企业除了要交所得税还要交什么税? 1、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在浮税交); 2、个人独资企业还要根据的经营业务来征税:如果是属于销售生产货物或者修理修配劳务,要交增值税(国税交),税率是4%(工业)或6%(商业);如果是属于其他的服务业要交营业税(地税),税率根据行业不同从 3%到5%,个别行业向网吧是20%。 3、此外,还有一些附加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附加,只要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还要根据一定比例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地税还征收一些小税种:印花税、房产税等 5、大部分税都不是针对利润征收的,所以和是否赔钱没关系,照样征税 问题十: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不需要缴税,在缴税上有什么不同?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都需要缴税,在缴税上基本相同。 他们都是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营业收入带征(0.5%--2%之间),营业税或增增值也都是按营业收入计算的。 有不同的是,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定额征收的话,营业额在月2万元以下的不用交营业税或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人是谁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要纳税。个人独资企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的税款方法采用核定征收,不强求成本票,直接核准开税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2、收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独资企业收到投资分红如何缴纳税款
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扩展资料: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第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前款所称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调整其价款、费用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申报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是指那些个人独立出资的企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形式,在申报地税的时候,也需要按照地税的申报流程去进行申报。一、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申报地税合伙企业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合伙企业投资者分配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三个原则确定:有合伙协议约定的按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而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3、采用查账征收方法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4、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二、怎么查纳税人信用等级1、打开税局官网;2、点击页面左上方的【登录】;3、点击【登录】后,输入用户名、密码、滑动验证条,点击【登录】;4、再次点击【登录】后,选择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5、点击【企业进入】后,页面进入到系统主界面,点击【涉税查询】;6、点击【涉税查询】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纳税信用查询】;7、点击页面左边的【纳税信用查询】后,右边会弹出选择框,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8、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后,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示例为2016年;9、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后,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10、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后,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几级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全部退给纳税人的?
不是这样的。这时因为我国对于居民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按年计算、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年终汇算清缴后多退少补。年终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大于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那么两者差额就是应退税额,而不是全部退税。如果全年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小于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是否补缴,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综合所得全年不超过12万元,并且平时又按照规定预缴了个税,那么年终可以不做汇算清缴,那么就不需要补缴少缴税款了;或者虽然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但是汇算清缴后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不需要补缴税款。你的年收入12万元,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那么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60000=60000元,对应税率表,级数为2,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所以,全年应纳税额为60000×10%-2520=3480元。所以,你全年累计预缴税额2900元,如果考虑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缴税额小于2900元,比如全年应缴2700元,那么就应当给你退税2900-2700=200元,而不是把2900元全部退还给你。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你的全年应缴税额为3480元,你累计预缴2900元,少于应缴税额3480元,那么肯定就不会给你退税了,如果你的全年收入超过12万元,弄不好你还得补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全退吗?年收入12万,纳税2900
年收入12万,已经超过了退税的标准了,不能退了,退税是年收入不能超过10万。
出售厂房的外国人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吗?
出售厂房的外国人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公民等。区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关键在于看其是否因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而取得了收益,只要以出售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而取得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出售自建厂房如何纳税
法律主观:一、自建房出租如何纳税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为什么出租人要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和出租人、承租人三方应当就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的安全责任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责任。签订上述二份责任书,是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人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动员出租人积极参加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出租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忠实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