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是金融企业为满足客户的存款提取和资金结算而准备的货币资金。在国际上,存款准备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储备现金;第二,按照存款总额或负债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央行的存款,称为法定准备金;第三,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那部分央行存款称为超额准备金。本法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范围限于法定准备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会计部门存放并由出纳管理的现金。库存现金是企业最具流动性的资产。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核算现金收支,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拓展资料1、存款准备金是金融企业为满足客户的存款提取和资金结算而准备的货币资金。在国际上,存款准备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储备现金;第二,按照存款总额或负债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央行的存款,称为法定准备金;第三,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那部分央行存款称为超额准备金。本法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范围限于法定准备金。2、现金持有量限额是指为保证每个单位每天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保留的最大现金数额。现金限额由开证行根据开证单位的实际需要和与银行的距离确定。限额一般根据该单位3-5天每天零星费用所需的现金金额来确定。偏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现金限额,可根据5天以上15天以下的日常零星费用确定。3、存款准备金制度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具有以下几个功能:一是调节和控制信贷规模;二是加强中央银行信贷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就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存款准备金制度对提高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还款能力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限制商业银行衍生品存款的扩张能力可以减轻商业银行的债务负担和支付压力,客观上提高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和资金偿还能力。中央银行的集中存款准备金在支持和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稳定方面起着最后的作用。当商业银行存款减少时,中央银行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减少存款准备金,从而增加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