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用

居间费用合法吗

法律分析:居间服务费是否合法,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2022年居间费用如何纳税

居间费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40%。个人居间费应承担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方面,增值税的税率为3%。而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收益金额来缴纳,如不超过2万元,则税率20%,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则税率为30%,超过5万元,则税率为40%,个税相对较高。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取得居间费收入,将居间费作为企业经营所得,并且个人企业可以建立在政策优惠园区内,园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自然人到税务局开具专用个人票,有了税务局的个人票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06%的额外税率和0.5%的营业所得税即可。此方法简单快捷,且个人不需要通过公司办理手续,便能有效进行节税。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的承担是居间人会与委托人就居间报酬进行约定并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而非全部都由委托人支付。不过,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不得由委托人承担,而是由居间人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间人应该如何向委托人收取居间费用?

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居间费支付合法的方法:1、合同必须成立。合同没有成立时,居间人不能请求支付报酬;2、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合同成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无权请求支付报酬。如果已经支付了报酬,给付居间人报酬的委托人有权请求居间人返还该报酬。

关于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费用最高标准原则上是房产交易额的2%,具体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房产买卖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房产交易额的0.5%至2%,房产租赁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半月至一月的成交租金额,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居间费用多少是合法的?

间费2%-5%左右是合法的。居间合同的成立及费用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关于居间收费法律无统一标准,各个部门或者政府存在着针对本行业的居间收费标准。比如关于房屋中介,北京住建委即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居间费用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取居间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一、个人获得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二、单位取得中介费(居间费)收入,按照营业收入计税。1、增值税=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增值税=收入(不含税)*6% - 进货金额(不含税)*6%(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2、城建税=(应纳增值税+消费税)*7%(月报);3、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3%(月报);4、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2%(月报);5、堤围防护费(水利基金):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6、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是代理业务,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包括:(1)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出口的业务。(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居间费用超过3%违法吗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因此,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可以拒绝。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是什么居间合同的收费主要是看双方合同中的约定,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居间费用合法的比例

居间费用合法的比例我国法律对居间费用合法的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可以在签订的居间合同中进行约定。关于《合同法》中有关居间合同的规定如下:1、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以上就是关于居间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居间费用20%合理吗?

法律主观:居间合同的居间费用超过3%不违法。当事人可以在居间合同中自行协商约定报酬,如果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地来确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费用合法吗?

间费2%-5%左右是合法的。居间合同的成立及费用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关于居间收费法律无统一标准,各个部门或者政府存在着针对本行业的居间收费标准。比如关于房屋中介,北京住建委即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居间费用如何纳税

居间费需要如何缴税: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临时取得的收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超过征税额度就要交税,没交税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居间费需要如何缴税: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临时取得的收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超过征税额度就要交税,没交税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

居间费用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居间费用的多少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使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是多少,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居间费用的多少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使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可以拒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是从事居间服务的,如果提供相关的中介服务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当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居间服务费用应当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确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费用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居间费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40%。个人居间费应承担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方面,增值税的税率为3%。而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收益金额来缴纳,如不超过2万元,则税率20%,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则税率为30%,超过5万元,则税率为40%,个税相对较高。个人以公司的名义取得居间费收入,将居间费作为企业经营所得,并且个人企业可以建立在政策优惠园区内,园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自然人到税务局开具专用个人票,有了税务局的个人票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06%的额外税率和0.5%的营业所得税即可。此方法简单快捷,且个人不需要通过公司办理手续,便能有效进行节税。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的承担是居间人会与委托人就居间报酬进行约定并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而非全部都由委托人支付。不过,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不得由委托人承担,而是由居间人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间费用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的。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居间合同,但规定了与之类似的中介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中间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这是符合民法典意思自治精神的,而且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关于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一、居间服务合同未实现,居间费用由谁承担1、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2、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费用怎么算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就是居间费用,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费用合法吗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可以拒绝。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居间费用为多少点

一般不超过3%,行情不好时可以谈,有的中介0.5%都做。

居间费用计哪个会计科目

一、居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二、具体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三、《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扩展资料: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规定。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促成,有着不确定性,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有时尽管居间人为了使合同能促成也尽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合同终究没有成立,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居间人仍然不能请求报酬,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报酬,因为报酬是居间人服务成果的对价,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这一点与承揽合同必须是承揽人完成了工作后才能请求报酬是一样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间费用

居间费用什么意思

居间费是指:在一定的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合理报酬称为“居间费”。经纪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中介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体服务并促成合同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中介的平均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居间费用超过10%违法吗居间费需要交多多少个人所得税?

居间费用超过10%是不违法的,我国法律对居间服务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说,对于居间费用,居间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只要该费用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认可该约定的居间费用,则居间费用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执行。在税法上作为个人偶然所得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没有什么限制。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居间费用如何纳税个人收取居间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居间费用和佣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样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是一种经营活动,只要居间成功,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一定的报酬费用,就是居间费用。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的佣金。(暂行规定)第7条第1款更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同时,为区别佣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对佣金的概念作了规定,即‘本规定所称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关于居间费用的法律规定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费用最高标准原则上是房产交易额的2%,具体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房产买卖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房产交易额的0.5%至2%,房产租赁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为半月至一月的成交租金额,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居间费用什么意思

居间费用是居间人从居间活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种费用,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中介费用。居间费用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也称为从事中介服务的人员。居间人或是居间费最常见的是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市场中的居间人是指,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费用的比例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居间费用

居间费用什么意思

居间费是指:在一定的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合理报酬称为“居间费”。经纪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中介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体服务并促成合同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中介的平均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