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条件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首先,股东符合主体和数量的法定条件。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利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国家投资者应当按照政企分开、转变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的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基于出资人地位,国家出资人享有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指挥、干涉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条件第二,股东的出资已经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限额。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巨大,投资金额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在公司注册注册前必须缴纳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国有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并评估资产价值,办理财产权利转移手续。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条件三是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投资者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及其投资者、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条件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还必须符合《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过时,请参考新《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