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基金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基金会章程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 本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管理和使用海内外组织或者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以及政府资助财产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条 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基金会法人资格。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筹措文化发展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推动文化创新,扶植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致力于上海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第二章 基本工作原则第五条 本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文化基金。第三章 基本功能和基本任务第六条 本会基本功能和基本任务是:(一)筹集文化发展资金。其中包括筹集海内外组织或者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争取政府资助。(二)资助公益文化。主要资助有示范性、探索性、经典性、国际性的文化项目以及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三)推动文化创新。资助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实验性的文化项目。(四)扶植文化人才。资助文化新人的培养和文化艺术人才的进修提高。(五)促进文化交流。资助有助于提升上海文化艺术总体水平和扩大上海文化影响力的国内外文化交流项目。(六)开展基金会之间的交流。接受海内外其他基金会的委托,处理相关文化事务,加强双向文化协作。(七)接受政府委托,组织文化奖励活动以及办理政府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条 本会依据宗旨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并管理下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理事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国内外著名文化艺术家、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等组成。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监督本会工作;(三)参加本会活动。理事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接受和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积极为本会开展工作。第九条 本会理事会每届五年,理事任期与理事会同。理事会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多不超过一年。如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提请理事会批准。调整理事,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提请理事会确认。其中增补理事,须由现任理事两人以上联名推荐。第十条 本会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召开日期由常务理事会确定。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三)审批工作报告和年度预决算;(四)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本会理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工作。常务理事会向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其他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本会章程提出的任务;(三)聘任名誉理事、副秘书长、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四)审批本会工作计划;(五)审议工作报告和年度预决算;(六)对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七)提出理事人选调整方案;(八)安排和协调理事大会议程及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九)讨论和决定本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第十二条 本会常务理事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常务副理事长召集。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三条 本会理事会改选期间,由本会业务主管部门行使理事会职能。第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的工作职责是:(一)召集、主持或者委托常务副理事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二)安排常务理事会工作及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其他常务理事的分工;(三)责成秘书长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基金会运行情况;(四)行使理事会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本会设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配合理事长工作。常务副理事长的工作职责是:(一)受理事长委托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二)受理事长委托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三)协助理事长安排和处理常务理事会工作。第十六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秘书长的工作职责是:(一)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二)协调本会下属各办公室之间的工作;(三)向常务理事会汇报本会运行情况。第十七条 本会的日常行政工作机构为基金会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是:(一)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二)组织起草本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案;(三)提出设置或者撤销工作机构、机构负责人任职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常务理事会批准;(四)处理本会其它日常事务。第十八条 本会为确保资助方向的准确和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特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向基金会提出申请资助的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对申请项目进行预选;(二)提出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预案,报常务理事会批准;(三)对资助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第十九条 本会办公室专职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基金来源和使用第二十条 本会的基金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筹集:(一)政府资助文化的资金;(二)海内外组织或者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三)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一条 本会基金使用办法如下:(一)本会根据上海文化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资助计划、方案、规则,并将资助范围、资助额度、申请办法、评审程序以及受资助者的义务向社会公布。(二)为了保证资助项目选择的公正性,资助项目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常务理事会批准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三)为了保障资助的有效性,本会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进行必要调控。第二十二条本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执行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检查,每年进行审计。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会由于分立、合并、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二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二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理事大会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修改时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公司收到财政局拨款500万产业发展基金,不知道如何做会计分录,查过很多资料都模棱两可,希望贵人相助

其实你挂往来也一样的,即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但企业开支时也不可以列支成本费用的。借:银行存款 500贷:专项应付款 500使用时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至于可以做挂账多长时间,具体要看地方的税务部门执行口径,一般在2-3年之内应该没有问题,超过期间,税务会让你转入“营业外收入”计缴所得税的。如果你做“递延收益”也是一样的,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多长时间,还是要和税务部门沟通的。建议:如果企业现金流还可以的话,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缴税金,以后开支时就可以直接列支成本费用。希望能帮助到您!

文化发展基金

  不知你是要哪个发展基金的内容: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96年12月,是北京作为国家文化中心和北京文化发展战略的需要,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发起联合北京有关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创立,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为公募性的基金会法人机构,是北京最有影响权威的基金会之一。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广泛联系海内外关心首都文化发展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人士,多方筹集文化发展资金,以各种形式资助、扶持、推动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文化创新,扶持文化新人,促进首都北京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致力于首都北京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国家文化中心的魅力。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来,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北京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展示推广功能  通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资助扶持北京市各类文化项目。增加文化发展基金募集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展示推广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北京文化消费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大,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基金会将成为活跃的文化融资领域。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社会各界对北京文化发展的支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公益文化基金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公益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首都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中,为发展民族文化和开展文化交流做出积极的贡献。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公益文化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公益文化项目向北京这个国家文化中心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和人文奥运理念的实施,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需要筹集资金设立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奖项,评选展示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加大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发展扶持。基金会积极鼓励文化艺术创新和培育文化艺术新人,突出中国特色和北京特点,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更多的文化动力和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北京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北京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同交流和发展。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任务  ·接受并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发展北京市文化事业。  ·开展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化素质的文化艺术活动。  ·推动并资助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组织有关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  ·评选并奖励为北京市文化建设及文化艺术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与个人。  ·组织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  ·资助北京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发。  ·开展其它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86年11月,是应上海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的需要而建立的国内首家地区性(市级)文化类基金组织,也是上海地区成立最早、规模及影响最大的几家基金组织之一。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筹措文化发展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推动文化创新,扶植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致力于上海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基金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上海地区的文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誉为上海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助推器"、"蓄水池"。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主导示范功能  通过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社会上的各类文化基金和基金会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成为活跃的文化投资和融资领域。基金会将不同于社会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专业类基金会,以鲜明的政治导向、积极的社会效益、广泛的公益服务、国际化的操作规范,起到良好的主导示范作用。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金会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去,为发展民族文化和人类进步而做出积极的贡献。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涌动着密集的资金流和资产流,许多个人和机构也有资助文化发展的强烈愿望,但又顾虑政策风险、操作失误等诸多问题。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文化项目向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群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迄今为止,上海所设立的大型文化艺术奖项,比如上海文学艺术奖,宝钢高雅艺术奖等,主要侧重于评选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会高高举起鼓励创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帜,会突出自己的鲜明特色,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更多的文化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上海与整个长江三角洲及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类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基金会的集资融资和文化资助的范围,将立足上海,又不限于上海,而是逐步扩大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成为大江和大海交汇处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帜。随着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一个包括江、浙、沪15个大中小城市,纵横绵延300公里,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15%以上、中国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兴起。通过设立基金会,将更有力地吸纳"长三角"的资金和资源,促进"长三角"的文化协作、融合和创新,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赢。  近年来,基金会还主办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如每年一届的"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电子艺术节”等。  自2003年3月开始,本会进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规范的资助模式和运作机制。本会经过全面调整改革,接受政府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面向全社会开展公益文化项目资助、奖励、扶持贷款和(影视)投资(资助)。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以其独特的优势与海内外众多文化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上海新闻、企业、文化艺术等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地址:番禺路396号2楼,电话:62815037(总机)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成员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成员国分为三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发达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资金来源主要靠第一、二类国家按比例认捐,第三类成员自愿认捐。截止1997年2月,有成员161个。第一类国家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第二类国家为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阿尔及利亚、加蓬、印度尼西亚、伊朗、科威特、利比亚、尼日利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委内瑞拉。第三类国家是其他发展中国家。 截至2012年10月24日,在IFAD共有168个成员国,其中A组(经合组织)成员国23个,B组(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12个,C组(发展中国家)成员国133个。在C组成员国中,又细分为C1组(非洲地区国家)成员国50个,C2组(欧洲及亚太地区国家)成员国51个,C3组(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国家)成员国32个。中国于1980年1月加入该机构。 截至2014年9月,共有173个成员国(如下)。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成员国分组成员国  A组 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日利亚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  B组 阿尔及利亚加蓬伊朗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委内瑞拉            C1 安哥拉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喀麦隆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科摩罗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马达加斯加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埃及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卢旺达圣多美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舌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南非南苏丹苏丹斯威士兰刚果多哥突尼斯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C2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不丹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摩尔多瓦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斐济格鲁吉亚印度以色列乔丹哈萨克斯坦基里巴斯柬埔寨中国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马绍尔群岛蒙古缅甸瑙鲁尼泊尔纽埃岛阿曼巴基斯坦库克群岛菲律宾韩国克罗地亚罗马尼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叙利亚塔吉克斯坦泰国东帝汶汤加土耳其图瓦卢博茨瓦纳瓦努阿图越南也门    C3 安提瓜巴布达阿根廷巴哈马群岛巴巴多斯伯利兹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塞浦路斯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圣基茨尼维斯圣·露西亚圣文森特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多巴哥乌拉圭

小规模纳税人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填在资产负债表哪个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在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里面填列。企业发展基金,实际上就是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政策指导文件?求指教!!

关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情况的报告发布时间 :2013.06.14 来源:  转变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相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 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背景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创新财政支持金融支农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11年5月,财政部提出“设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基金,2012年,财政部牵头完成相关发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资(财政部代表中央财政出资10亿,其他三家金融机构各出资10亿,基金首期规模40亿),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正式设立。  (二)基金组织结构  1、决策及执行层:由“财政部+农发行+中信集团+中国信达”成立股东会,实行基金董事会负责制,下设基金董事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2、管理及运作层:由基金聘任农发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监督责任,聘任信达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  (三)基金目标范围  1、投资目标。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经营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经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2、投资范围。为体现国家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以价值型投资为主,追求长期增值,采取多轮次组合投资方法,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企业、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涉农担保公司等,采取二级市场退出的方式实现短期收益,同时也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  3、投资方式。主要为四种方式,一是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二是农业保险,三是涉农担保,四是少量非股权投资,且后三种方式均以第一种方式为前提,即基金对投资的企业均需有股权(30%以内的小股权),不控股。  (四)基金项目申报  由于基金成立时间较短,目前采取地方(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直接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和地方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农业处)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两种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设立依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因此,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由政府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整合各方优势,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扩大了基金规模,同时避免违背政府财政资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则,也避免政府财政资金占小股份收益减少的投资回报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行,因此,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对行业成长性的挖掘和企业基本面的把握,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深化挖掘农业产业化投资价值,获得稳定投资回报实现自身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与生命力。  4、通过投资推动农业产业化,引导市场和金融资本投入三农,深入挖掘农业产业投资价值,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解决农业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制约瓶颈,因此,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三、建议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实,探索发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为创新发展合肥特色现代农业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变思路,转变以往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重予轻效、事后奖补、各处开花”的传统模式,转而向以:树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导思想,发挥金融手段和财税杠杆作用,突出重点行业扶持,把握发展关键阶段,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夯实合肥农业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合肥现代农业产业规模。  (三)继续关注此次基金考察的丰润公司项目申报进展,跟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基金的联系,引入基金业务为我市农业发展服务。 (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事业发展基金是什么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员工交企业发展基金

此种做法从本人从业经验来看,有点钻法律的空子。其一:有可能该企业的现金流量出现一点小问题,用企业发展基金的方式去代替以前的押金,从劳动法的角度任何企业招聘的时候是不允许收取押金的。其二: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因为只有银行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机构才可以吸纳公众存款。其三、这样的企业现金流都成问题,从另外一个侧面暴露了该企业可能存在一定的运营危机。最后具体的事情还是自个掂量一下,值不值得去。

如何申请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

  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财农[2014]23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对象  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对象为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原则上注册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属于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扶持范围  2015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重点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加工和循环农业项目,包括蔬菜、畜牧、水产、林果茶、健康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循环农业方面主要包括生物有机肥生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食用菌生产等节能环保生产性项目建设。  三、扶持方式、标准  (一)扶持方式  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以借用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项目借用期一般为三年,合同约定期内免收资金占用费。  (二)扶持标准  拟扶持项目原则上借用额度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建设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借用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立项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项目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市场潜力较大,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预期效益好;有较好的还款能力。  3、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4、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5、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2、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年内完工投产。其中,新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原则上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3、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  4、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5、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一般应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加工项目所需原料的以本市农产品为主。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项目单位须向所在区农业局财政局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申报。  2、项目于2015年2月15日前申报。各区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真实性初审评估,提出本区申报意见,并在2月15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  3、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类扶持项目。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4、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和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下列相关附件等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土地、规划、环境、节能等必要文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6、与本市农民建立利益联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区农业部门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将按省纪委、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农规[2012]4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项目申报指南可在市农业信息网站下载。  武汉市农业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15年2月4日

什么是农业发展基金

  一、农发基金的成立  七十年代初,世界不少地区农业欠收,出现"粮食危机"。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于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粮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便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开发,尤其是粮食生产提供资金。  联合国《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协定》于1977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农发基金于1977年12月成立,并从1978年1月1日起开始其业务活动,现已发展成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的三大机构之一。  农发基金现有162个成员国,这些国家共分为三个类别,即I类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共21个;II类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共12个国家;III类国家-发展中国家,共129个国家。  农发基金的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提供给发展中的成员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逐步消除农村贫困现象"。农发基金是为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和农业开发提供资金服务的一个国际金融机构。  在增加粮食生产方面,有短期项目、长期项目和政策支持项目。①短期项目主要是通过改良土地、改进排灌、改良品种、改进农作制度和管理水平来提高作物产量。②长期项目主要是通过兴修水利、垦荒和移民等手段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③政策支持项目主要是协助政府解决在土地、物价、信贷、市场、补贴等农业政策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  在消除贫困方面,农发基金主要强调贷款项目要直接用于经济条件差的个体农户和乡村妇女,而不能用于国营企业或为私人资本赢利。  二、资金来源与筹措  农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①创始基金;②成员国补充捐款;③非成员国和来自其他方面的特别捐款;④农发基金的投资收益。  农发基金资金的筹措由三个类别的国家协商提出认捐总额。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捐助国;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受援对象,但也根据自愿的原则捐助部分资金。农发基金每3-5年进行一次资金补充,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五次补充资金认捐,累计总额达41亿个特别提款权(包括创始基金)。  三、资金的使用∶分赠款和贷款两种  赠款用于技术援助,不超过年度工作计划的7.5%。  贷款分为三类,即∶  高度优惠贷款,每年收取0.75%的服务费(1994年以前收取1%),贷款期40年(1994年以前为50年),含宽限期10年。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超过805美元的国家均可使用此类贷款;  中度优惠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50%(现为3.54%),贷款期20年,含宽限期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806-1305美元之间的国家适用此类贷款;  普通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100%(现为7.07%),贷款期15-18年,含宽限期3年,适用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306美元以上的发展中国家。  贷款项目涉及农业开发、乡村发展、信贷、灌溉、畜牧、渔业、移民定居、农产品储存、加工和销售、科研推广培训等九个领域,近来又强调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扶持。  四、组织机构  农发基金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大会;执行局;秘书处(总裁及其工作人员)。  ⒈管理大会(管理理事会)  农发基金的管理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为农发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候补理事;理事有投票权,候补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管理大会每年召开一届年会,审议上年度的工作报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资金补充认捐、选举新总裁、修订贷款政策和贷款条件等。我国政府一直派较高级别的代表团出席其历届管理大会。  ⒉执行局  农发基金执行局由18个董事成员国组成,在管理大会年会上选出,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执行局经管理大会授权,主持农发基金的日常业务活动。执行局主席由农发基金总裁兼任,但无表决权。执行局一般在每年的4月、9月、12月份召开会议审批贷款和赠款项目及有关政策事项。  ⒊秘书处  秘书处由总裁和下设的资源策略部、项目管理部、管理和人事服务部等组成。总裁是农发基金的法定代表和行政首长,任期4年,只可连任一届。总裁任命一名副总裁和三名助理总裁,并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主持日常事务。农发基金现任总裁为瑞典人鲍格(Lennart Bage)。前三任总裁分别为科威特人阿尔苏丹(Fawzi Al-Sultan),沙特阿拉伯人阿尔苏德里(Abdel Muhsin Al-Sudeary)和阿尔及利亚人雅泽利(Idriss Jazairy)。  农发基金共有26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111人,来自49个成员国。中国有2人在农发基金秘书处工作。  为避免机构庞大和占用过多的资金,农发基金注重利用其它联合国机构(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粮农组织、联合国发展支持与管理服务部、世界银行等)为其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进行项目准备和监测评价、贷款管理等事宜。  五、农发基金援华项目原则  1989年10月27日,农发基金确定的对华贷款策略包括以下八点∶  ⑴边陲贫困集中地区应予优先考虑,  ⑵强调帮助贫困农户进行集体开发活动,  ⑶特别注意加强农户组织和其它形式组织的参与,  ⑷鼓励使用新型适用技术,  ⑸鼓励机构创新以帮助边远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投入物、信贷和支持服务,  ⑹支持市场销售以提高贫困农户的现金收入,  ⑺向由受益对象自己管理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提供资助,  ⑻强调经营多样化,以纠正过去只侧重粮食生产的做法。  根据农发基金在世界各地执行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又增加如下八点∶  ⑼确定受益对象方法的可行性,  ⑽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⑾重视粮食安全和温饱问题,  ⑿根据项目活动规定贷款限额,  ⒀借贷机构和村委会应得到加强,以帮助贷款的发放和有效运用,  ⒁在连片种植试验能更好地利用土地和水资源的基础上,鼓励连片开发,  ⒂支持推广、技能培训和当地机构的发展,  ⒃项目区应适当缩小,以便更有效地确定受益对象和利于项目实施。  六、我国与农发基金的合作  1979年7月,中国代表团利用在罗马参加《世界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大会》的机会,与农发基金官员进行接触,开始了双方的合作往来。  1979年冬季,中国代表团在参加粮农组织大会的同时,与农发基金官员协商入会事宜,后于1980年正式加入农发基金,并承诺认捐。1980年下半年,中国提出"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的申请,与农发基金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  随着业务的发展,双方的高层官员互访也日趋频繁。农发基金的前三任总裁:阿尔苏丹、苏德里、雅泽利都曾先后访华,并会见了我国领导人;我国家领导人访问意大利时,也都会见了当时在任的总裁等高层官员,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做了大量工作。  我国自1980年加入农发基金以来,已累计向农发基金认捐3033.85万美元,其中:初始认捐60万美元和6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补充资金认捐130万美元;第二期补充资金认捐180万美元;第三期补充资金认捐800万美元;第四期补充资金认捐850万美元;第五期补充资金认捐1000万美元。  作为第III类成员国,中国在与农发基金合作早期时间内曾交替使用过高度优惠贷款和中度优惠贷款。自1987年以后,农发基金一直向中国提供高度优惠贷款。到目前为止,农发基金共向我国提供了16笔优惠贷款,协议贷款额4亿美元。农发基金贷款项目覆盖了我国的17个省(市、自治区)的150个贫困县(市),约有900万贫困农民直接受益。

企业发展基金的介绍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儿童艺术发展基金会的章含金量

高。1、儿童艺术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奖章对于学生在学校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职业发展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作为进入相关行业的一个重要资格认证,拥有较高的市场价值。2、可以证明学生的艺术能力,这可以为学生在升学申请中提供加分优势。

海南省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拨款制度改革,管好用好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以下简称基金),促进科学技术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设立海南省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为基金会的管理部门。基金会由省科技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热心支持科技事业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会二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省科技厅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基金会成员协商推荐,省科技厅任命,每届任期三年。省科技厅计划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基金会汇报执行情况。第三条 基金会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基金;  (三)根据我国和我省社会、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内外市场需要,制订和颁布基金项目指南和指标项目;  (四)组织项目招标,受理项目申请,组织论证,统筹安排,择优资助;  (五)签订基金资助项目合同,协同指定的银行,负责基金的发放和回收;  (六)对资助项目的进展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七)负责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并上报省财税厅;  (八)汇总资助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组织信息、情报交流和促进成果推广应用。第四条 基金的来源:  (一)省财政等部门的拨款;  (二)省科技三项经费指标中划拨;  (三)基金使用项目回收的资金;  (四)省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按合同偿还的资金;  (五)国家科委的资助;  (六)个人、社团和企业的资助和捐赠;  (七)省政府从省外汇指标中拨给的外汇额度。第五条 基金使用的范围和原则。  (一)有利于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对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可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让;新产品、新材料移植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资源(包括科技信息资源、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  (二)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研究手段和经济偿还能力的全民、集体、中外合资企业和民办科技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基金;  (三)基金实行有偿使用,按课题技术难易程度、研制期限长短和经济效益大小等不同情况,分别以无息、低息、利润分成等方式收回资金;  (四)基金的使用管理采取“计划指导、自愿申请;同行评议,择优支持;专款专用,银行监督”的方式;  (五)基金只用于同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支出和课题组人员津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于支付课题组人员工资,不用于基建和购置大型设备。第六条 基金的申请。  (一)申请使用基金者需按下列内容提交申请书:1.项目名称;2.起止年月;3.课题的内容、意义和预期的目标;4.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5.技术路线、措施;6.阶段计划,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目前的技术能力(包括人力、设备条件等);7.经费预算和使用项目明细表等。  (二)申请使用基金的项目,都应当进行技术论证,内容包括:1.开题的必要性;2.省内有否重复;3.技术关键解决是否合理、可行、先进;4.承担者的条件和技术水平;5.协作单位、协作完成投产是否落实;6.经费补助是否合理;7.完成项目后经济效益预测;8.环境污染治理。  (三)基金使用者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有经济担保单位的签章。第七条 基金的审批。  (一)申请使用基金项目,由基金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分类,对符合要求者,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提出是否资助及资助金额的意见,提请基金会审批。  (二)获批准的项目,按省科技厅制定的统一表格编制项目计划上报备案,作为省科技计划的一个组成部门。第八条 基金的发放、使用和回收。  (一)获准资助的项目,承担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到基金会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合同必须经委托单位、承担单位、担保单位和指定的银行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手续后才能生效。基金会将基金委托指定的银行监督管理,按委托合同付给银行一定的手续费;银行根据基金会下达的拨款额度,办理转拨手续,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基金使用者回收应当偿还的资金。  (二)承担项目单位使用基金应当单独立户上帐,专款专用,遵守有关财务制度,接受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单位的检查监督,每半年汇报一次项目执行情况;每年度向基金会提交进度报告(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交总结报告和决算清单。  (三)基金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资金。对项目完成好而又能提前偿还者,基金会从收取的利息中拿出一部分给予奖励;对逾期不偿还者,限期偿还;无能力偿还者,由担保单位偿还;不还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发展基金是什么

1、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2、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跟顺丰快递有合作吗?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与顺丰快递有合作。根据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官方网站的公告,该基金与顺丰快递达成合作协议,旨在提高器官移植手术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顺丰快递作为中国领先的快递公司,具备完善的物流网络和专业的运输团队,能够确保器官的及时、安全送达。

国开行发展基金公司在河北省投资什么企业

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根据律渐查询显示,国开行发展基金公司在河北省投资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民航发展基金要交增值税吗

不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基本原则,上环节征多少,下环节扣多少,上环节不征税,下环节不扣税。因此,民航发展基金不应纳入进项抵扣的范围。”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的乘机儿童;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其中任一条件,可以免征民航发展基金。而此次“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是针对民航企业减税降费,并不包括旅客缴纳的部分。进入2021年后,目前执行的民航发展基金缴纳政策,与2019年下半年一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后,意味着今年航司要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是原征收标准的40%,预计民航局等相关部门会进一步明确减负征收开始的具体时间。

公司发展基金提取比例

法律分析: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才有的,计提依据是董事会的年度决议。比例都是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经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自行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是。根据查询动力高考网显示,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0日,注册资金10.226亿元,是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国企。

国资委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意义

1、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基金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进行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基金可以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和创新能力。3、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发展基金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产业发展,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4、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基金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促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和重大资产重组,提高国有资本的效益和价值。

什么是企业发展基金?

我查了一下,企业发展基金的意思就是,企业在税后企业留利基金之中,用来企业发展的一项专用的基金,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可信吗

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可信。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直属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关注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发展和助力。基金会致力于推进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推进妇女和儿童的整体发展。作为一个正规的基金会,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应当受到政府监管和行业规范,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可信。陕西是中国的一个省份,位于中国的西北部。它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化和政治中心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