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

请问代位清偿与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有什么区别啊?注意是代位清偿,不是代为清偿。

二者的区别是;1 代位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行使,代位清偿是相关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实施2 代位权实施后债务债权同时消失,代位清偿后,债务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给新债权人.3代位权行使主体是确定的债权人,代位清偿的主体身份是不确定身份代位清偿,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代位清偿的结果为债权移转。代位清偿的效力与债务人清偿不同,它只使债务相对消灭,而不是绝对消灭。对于原债务人来说,债务依旧存在,债权仅脱离旧债权人移转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非专属于其本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