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

三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

住房租金合同到期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扣除个税要有租房合同。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中减除费用是指每个月5000起征点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由于现在的房价非常的高,因此还是有很多人需要靠租房来生活,然而国家减轻这些租房人员的负担,施行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吧! 一、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住租房的详细地址以及出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出租人的单位名称及纳税人的识别号、租赁时间等信息。若纳税人有配偶的,还需填写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 1、政策适用条件 ⑴缴纳个税者与配偶都应在生活的城市无住房。 ⑵缴纳个税者与配偶的个税未扣除住房贷款的利息与支出。 ⑶缴纳个税者与配偶在同一座城市工作,配偶在未享受年度租房租金支出扣除的情况下即可扣除。 2、扣除标准 ⑴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500元。 ⑵除了一线城市之外,市级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的扣除标准为1100元;人口在100万内城市的,每月应扣除的标准为800元。 3、 起止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至结束租赁的当月,应以实际的租赁终止月份为准。 4、备查资料 缴纳个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备查。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以及个税扣除住房租金支出详解,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一个月可以扣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扣除标准不同: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好处

减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查询紫牛网,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可以填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到手多拿一笔钱,住房租金扣除对于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也十分受用。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租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是什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范围,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请注意,国家在民生层面针对纳税人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给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义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是五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仅有其一,不可重复扣除。——扣租不扣贷、扣贷不扣租。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附则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请注意:当期不用,过期作废。比如,纳税人当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万元,减除年度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是3万元,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专项附加扣除无法全部扣除的问题,此时无法将不足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到下一个年度。实施经过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如果2019年填报过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则不再需要纳税人进行修改,之前已经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延长至2020年。以上为[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环球青藤教育官网!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可选择自己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和配偶各扣50%。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可按主贷人100%比例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半扣除,每人扣5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附加专项扣除标准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2、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 3、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 4、准备被赡养人信息,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5、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6、填报大病医疗前,需准备患者信息和医疗信息。交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有如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 2、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3、缴纳税款。 总之,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根据其项目各有不同。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名目繁多的税种中,个人所得税是公民接触的最多的一个。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申报扣除方式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应缴所得额的,也就是抵消计税金额的。例如工资6000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了1000,应交所得额变成了5000,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下列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

法律主观: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租赁合同存续的时间,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自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

一、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1、专项附加扣除有七项具体如下:(1)赡养老人的支出;(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租金;(5)子女教育;(6)住房贷款利息;(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怎么填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时间是把租房时间内的租房信息补充完整,步骤如下: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2、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上方的登录/注册,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3、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4、选择扣除年度。5、选择住房租金。6、选择准备完毕,进入填报。7、确认本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8、输入租房具体信息。9、选择申报方式,若就职于某公司,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若是自由职业者,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然后点击提交。10、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要查询的年份,点开之后若有填报记录,即填写成功。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和租金能同时扣除吗

法律分析:个税扣除租金和房贷时不能同时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贷和租房不可以同时抵扣个税,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既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自行决定是选择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1、如果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并且该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2、如果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由于是双方婚后购买,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信息怎么填写呢?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例如上次填报的租赁期是2018年1月21日至6月20日,接着换租另外一处住房,租房期是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那么今年第二次填报住房信息,开始时间就应填写7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扩展资料:注意事项: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专项抵扣额度为1500元/月。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市辖区租房可抵扣的额度为1100元/月。人口一百万以下的市辖区租房专项抵扣额度为80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房屋租赁专项抵扣的方式可与五险一金扣除方式相同,在员工发放工资时进行直接抵扣。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居住,那么只能从夫妻中一方扣除住房租房专项额度,如在不同城市居住,则双方都可以享受住房租房专项扣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住房租金 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有3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和租金

法律主观: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定额扣除的方式来扣的。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住房租金支出则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定额扣除。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2、纳税人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也没有自有住房。4、纳税人及其配偶未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选择了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相应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住房租金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式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地没有住房: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扣除起止时间: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个税抵扣如何自己申报在单位领取,或在国税总局官网、省、市税务机关官网自行下载《扣除信息表》并打印,填写好之后交给单位,之后让单位代缴个税。个人自行申报专项扣除时,可以依旧选择纸质版《扣除信息表》,之后交给个税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能需要签字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标准如下: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会收到专项扣缴的提示信息,来确定专项扣除是否成功。个税申报住房租金信息验证不通过,则需要检查在填写住房租金附加专项扣除时是否将所有信息都填写正确。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住房租赁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住房租赁信息中需要填写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起始时间,出租房类型,租赁合同编号。因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是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什么意思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租房扣除

法律分析:1、子女教育: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个子女的标准是按12000元/年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按4800元/年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按3600元/年扣除。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医疗负担超过15000元的,按60000元/年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按12000元/年扣除,租房的按9600元—14400元/年的标准扣除。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或法定赡养人等,按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一千,若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都各自办理贷款购买了首套房,那既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让购买者按扣除标准的100%运行扣除;也可以各自对所购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运行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一千五;市辖区户籍人口超一百万城市每月一千一;市辖区户籍人口未超一百万城市每月八百。了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最新标准 一、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定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二、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1.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2.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还款人,且每年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低于每年的住房贷款本金支出;3.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担保人,且担保的住房贷款本金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值的70%;4. 个人必须是住房贷款的受益人,且购买的住房必须是个人住宅,不得是商业用房。 三、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1.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限额为15万元;2. 住房租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租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3. 住房公积金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限额为12万元;4. 住房装修支出: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装修支出限额为20万元。 四、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此外,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还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1.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2.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3.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4.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5.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6.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有限的,因此,个人在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六、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总结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在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节省个人的税费,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同时也可以激励个人购买住房,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填写申请材料,以免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如何计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涉及到住房租金这一项内容,然而很多人不清楚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怎么计算的问题,对此,深空网今天为大家一一详解。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住房租金扣除即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通俗来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何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举个例子小王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5000+1500=6500(元);8000-6500=1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 :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新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啊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拓展资料: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月1000元。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享受在税前扣除的优惠。专项附加扣除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2、继续教育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3、大病医疗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万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也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过程也力求简便易行,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

唐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题解答汇总

唐山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答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如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注意事项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照护费用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内容解读编辑 播报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三、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七、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个人所得税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扣除标准是1000元。若夫妻双方都想添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专项附加扣除的,每人只能扣除百分之五十,也就是每月可以扣500。若一方工资没有达到扣税标准的,可以让一方添加,这样在第二年个税年度汇算的时候,可以多退一点税。下面带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其它问题回答如下: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5、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  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有哪些?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有哪些?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标准: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三岁一下小孩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拓展资料: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你如何看待这一政策?

这一政策能够推动三孩政策的实施,而且也会进一步减轻多孩家庭的经济压力和负担,更重要的是,该政策能够提高民众的生育意愿,从而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大多数家庭都需要投入较多的婴幼儿照护费用,而这些费用会加重我们的负担。而在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能够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并且将更多教育和养育费用纳入扣税之列。专项附加扣除不仅是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也是利国利民的举措,而这一政策必然会产生良好的效果。首先,这一政策能够提高民众的生育积极性和能动性。虽然这个政策的限制条件较多,而且无法惠及全国人民,但这仍是税制改革的进步,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意愿。因为大多数家庭仍然需要承担高额养育费用,而若能将这些费用与应纳税额进行抵扣,那么我们便能对未来有更深层次的计划,并且重新考量生育的成本和代价。其次,该政策能够降低民众的税负,并且减轻其压力。虽然这个政策无法完全减免民众的税收负担,但我们的压力仍然会因此而有所减轻。因为我们无需缴纳更高的负税,也无需担忧养育费用的增加。因为在扣除相应的费用之后,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并且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最后,这是利民之策,也是发挥个税功能的举措。我坚信这个政策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且产生深远的意义,因为该政策以减税降负为基本理念,以提高生育率为目标,因此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这不仅能够激励民众积极生育,而且也会减轻现有的人口压力,从而缓解人口老龄化困境,这也是个税所具有的功能。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流程未满3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或50%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申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税能扣除几个月

法律主观:重磅消息!由于人口 生育 意愿降低,国家出台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也就是说每年在扣税的时候,多了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内容有哪些,和 网 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全文 国发〔2022〕8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2年3月19日 以上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的其有关问题,大家可以实时关注官方消息,也可以搜索“网”点击 法律知识 栏目进行查看。以上消息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不满三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当月满三周岁可以申报嘛

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说明: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常见问题:  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谁?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6、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规定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注意事项:【1】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你好,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以上就是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一、《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三条u2002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第十八条u2002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开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附图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或50%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三岁的儿童可以开始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注意事项:【1】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0-3岁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3岁以下子女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扣除支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未满3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在抵扣时,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且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注意事项: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举个例子,一方可选择每月1000元标准抵扣,另一方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抵扣。

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报几个小孩

有几个就填写几个吧,只要你有。但必须是抚养关系。

3岁以下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根据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与此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形成了良好衔接。至此,从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到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赡养老人,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实现了纳税人各阶段支出全覆盖。根据政策规定,在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你好,关于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且听我来跟你详细介绍:《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以上就是关于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介绍,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转发分享。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3月29日起,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1   每月扣除标准是1000元。若夫妻双方都想添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专项附加扣除的,每人只能扣除百分之五十,也就是每月可以扣500。若一方工资没有达到扣税标准的,可以让一方添加,这样在第二年个税年度汇算的时候,可以多退一点税。下面带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其它问题回答如下: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5、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   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以上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每月扣除标准是1000元的定额进行扣除。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2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3月29日起,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如何操作?五步走就能完成。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   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   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   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多少3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今日(3月29日)起,你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据新华社报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个税负担。   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部署,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适用面为所有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无论是家有一孩、二孩或是三孩,都可以享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北京大学教授刘怡表示。   在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多少人能享受到该政策?   那能够享受到该政策的人群有多少?   对此,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专题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根据202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约7016万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全国人口的4.97%。2019年至2021年全国出生人口约为3727万人,按照4.97%的比例计算,有超过185万名在2019年至2021年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能够享受该政策。    我国现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有6项   “纳税人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来选择扣除方式,体现了灵活、周全的制度设计,也体现了对于家庭因素的充分考虑。”李旭红说。   业内人士介绍,对于这项政策,不同纳税人享受到的个税减免力度会有差异。如果家中有多个婴幼儿,政策减免力度可以叠加。最终能减免多少个税,要看纳税人适用的具体税率情况。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有6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第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这项政策发布后,我国个税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李旭红说,目前来看,我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包括婴幼儿照护费用、子女教育经费、继续教育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费用,有助于减轻广大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

绵阳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一期限,起始时间与婴幼儿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终止时间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有效衔接,纳税人终止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可按规定接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绵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镇江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题解答汇总

镇江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相关问题解答汇总1、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4、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5、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起算时间是怎样的?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7、双胞胎婴幼儿父母可以填报吗?如何填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填报。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镇江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镇江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标准: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镇江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主体: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镇江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_延伸阅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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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

在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抵扣,另一种是在每月或每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抵扣。首先,需要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3岁以下子女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每月500元的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和每月5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1. 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抵扣,即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全年实际发生的婴幼儿照护费用金额填报到税务机关指定的表格中,再进行抵扣;2. 每月或每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抵扣,即在每月或每季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当月或当季实际发生的婴幼儿照护费用金额填报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再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幼儿园开具的收费证明等。如果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费用由多人共同承担,如何申报抵扣?如果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费用由多人共同承担,每个人可以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分别进行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能够为纳税人减轻一定负担,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方式。若照护费用由多人共同承担,则需按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分别进行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简介2023

   u27a42023年度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说明: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常见问题:   1、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谁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3、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5、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6、 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在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   可以同时扣除。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8、 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3周岁以下小孩专项附加税扣除怎么填

一、正面回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方法,无需上传户口本、出生证。按照页面提示的五步走指南包括,进入申报界面、选择扣除年度、填写扣除信息、设置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二、分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三、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软件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宿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答:如果纳税人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工资时会自动为纳税人扣除从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的累计扣除;如果纳税人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举个例子,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2年2月出生,自2022年2月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可为纳税人申报2至4月份累计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二、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

法律主观: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3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3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专项附加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在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申报扣除方式: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每月代为扣除,或者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3岁以下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这项扣除适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纳税人,包括工薪阶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如果符合条件,纳税人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幼儿园收费等证明文件,以便税务部门审核确认。注意事项对于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三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啊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新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流程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或50%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9日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_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乡三岁以下小孩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条件

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何享受该政策?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