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期

合同展期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展期是什么意思? 贷款展期是指耽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由借款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有条件地延长借款期限。 问题二:合同法中规定的借款展期是什么意思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 问题三:什么叫做自动展期合同啊? 1、合同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在合同期满前几个月,双方如果没有书面的有关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期1年,其后……”这就是合同的自动展期条款。 2、我国的定同,一般不约定合同的自动展期。 3、在贷款中,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由借款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有条件地延长借款期限。展期基本等同于延期,不过是有条件的。 问题四:小额贷款 展期和签新合同有什么区别 展期就是贷款快到期了,但是企业不能按期归还,可以向银行提出把该笔贷款展期,就是把到期日延长一些. 1. 贷款展期是指贷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 2. 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且符合展期规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 申请展期的时间以及条件 入境问俗贷款的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入境问俗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任期贷款帐户。 问题五:法律有关于合同自动展期的具体规定么?合同可以约定自动展期几次?每次展期是多少年呢? 合同法没有这种规定。但合同是契约法,以当事人的意思为主,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的约定都是会得到法院肯定的。关于你说的合同展期,可以理解为双方合同期满,或者某一次的交易已经完成,但合同另一方又开始履行下一次交易,而对方也表示接罚的。那么这样就构成了新的合同。也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确认。 问题六:贷款展期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申请借款展期,是对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保证人如果未书面同意,只在原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出借人如果同意为借款人展期且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反担保是相对于本担保而言的,是建立在既存的本担保的基础之上的一种担保。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以本担保为限,若本担保发生变更,则反担保的保证责任不会因本担保的变更而扩大其保证责任。因此如果本担保发生变化,则反担保也需要作相应的调整。 建议(可选取任一种方式): 1.采取重新签署的方式,可以按照原来的担保合同,重新拟定,但是需要解除原担保合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重新签署反担保合同的操作亦如此。 2.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原有担保合同除担保日期外不变的情况下,拟一补充协议,补充情况明确即可。反担保亦可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 3.承诺方式。考虑到合同签署的成本较大,可以采取承诺的方式,已承诺书的形式,向债权人承诺“已知晓并同意在原担保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保证期限”等。反担保操作亦如此。 也可选择问题律师tieba.baidu/f?kw=%C2%C9%CA%A6&fr=index 问题七:展期合同算不算新立合同 展期合同不是新合同,是合同延续。 问题八: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某信用社贷了一笔资金给借款人甲,用自己的房产进行了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与信用社达成展期协议。随后,该信用社到房产局咨询是否需要重新登记,房产局答复:无须重新登记。后信用社心里不塌实,咨询本律师。 本律师认为,应当重新办理。首先,信用社与借款人甲达成了展期协议,实际上变更了原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属于新的协议。而原抵押合同及登记所担保的是原来合同约定的范围,必然不包括展期后的利息。其次,原借款合同到期后,作为抵押权人的信用社本可以变卖抵押物实现债权,现放弃债权恐怕将来会遭到抵押人或第三人的抗辩,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信用社应当重新登记,把抵押担保的范围扩大。 问题九:银行自动展期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取消的话,有什么影响的呢 1、合同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在合同期满前几个月,双方如果没有书面的有关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期1年,其后……”这就是合同的自动展期条款。 2、我国的合同,一般不约定合同的自动展期。 3、在贷款中,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由借款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展期协议,有条件地延长借款期限。展期基本等同于延期,不过是有条件的。 4.自动展期的话,原来定期一年,可以展期一个月,就存13个月,利息也是按照一年定期算,比较灵活的。 问题十:合同欠款什么意思 欠款协议书: 格式可参照: 甲方: 乙方: 鉴于:(事实经过)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应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款共计人民币xx元) 第二条 甲方分期返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xx,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一、年月日前还款 元; 二、…… 八、甲方每期应还款必须于当月30日前主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xx银行xx支行 户名:账号: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则甲方余下应还款视为全部到期,乙方除有权追收甲方全部应还款额之外,还有权追收全部应还款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xx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甲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款项付清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xx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乙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甲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甲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向xx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乙方出具文件说明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xx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乙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甲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甲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甲方仍未向xx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乙方的债权处也未与乙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乙方将向xx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乙方有权依据xx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乙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xx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甲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强制执行申请》; (2)甲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甲方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甲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3)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4)乙方在xx公证处的监督下向甲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5)其他材料。 (6、甲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市xx公司其法定资产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与此项目有关的股东或项目负责人(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身份证号:)的法定财产。)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xx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甲方付款当日向甲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乙方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损害甲方名誉及甲方股东与管理人员的人身权利,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如每期按协议规定按时还款,乙方不得对甲方提起以本项欠款为标的的诉讼,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