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过程及基本方法:统计工作是以客观事物总体的数量特征作为其研究内容,为了实现其研究目的和任务,一般说来,统计工作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及统计分析。 (一) 统计调查 1. 统计调查的种类 (1) 按调查对象包括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所有的单位全部进行调查,其主要目的是要取得总体的全面、系统、完整的总量资料。如普查。全面调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非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非全面统计报表等。 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是以调查对象所包括的单位范围不同来区分的,而不是以最后取得的结果是否反映总体特征的全面资料而言的。 (2) 按登记时间是否连续,可分为经常性调查与一次性调查 经常性调查,是随着调查对象在时间上的发展变化,而随时对变化的情况进行连续不断的登记。其主要目的是获得事物全部发展过程及其结果的统计资料。 一次性调查:是不连续登记的调查,它是对事物每隔一段时期后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登记。其主要目的是获得事物在某一时点上的水平、状况的资料。 一次性调查又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调查是每隔一段固定时期进行一次调查,不定期调查是时间间隔不完全相等,而且间隔很久才调查一次。 (3) 按调查的组织方式不同,可分为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门调查 统计报表制度: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查要求与文件(指标、表格形式、计算方法等)自下而上的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报表制度。 专门调查: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统计调查。包括: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 ① 普查:普查是专门组织一次性的全面调查,用来调查属于一定时点或时期内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普查要遵循以下几点: a. 确定普查的标准时间:普查的标准时间是指登记调查单位项目所依据的统计时点。所有的调查资料都必须是反映这一时点上的情况。例如,我国第四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凡是在这个时点以前死亡和这个时点以后出生的,都不能计入这次普查的人口数内。这样才可避免所登记的生重复或遗漏。 b. 普查的登记工作应在整个普查范围内同时进行,以保证普查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避免资料的搜集工作拖的太久。 c. 同类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在历次普查中应尽可能保持连贯性。普查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组织专门的普查机构,派专门的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单位直接进行登记;另一种是利用一定的组织系统,由被调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原始记录和实际情况,填写调查表,然后上报。 ② 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按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来进行观察,并根据其观察的结果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非全面调查方法。 随机抽样一般是指每个总体单位都有同等被抽中的机会,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并不完全是这种情况。通常采用的抽样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a. 简单随机抽样:又称纯随机抽样,它是指对总体不作任何处理,不进行分类也不进行排除,而是完全按随机的原则,直接从总体中抽取样本单位加以观察。从理论上说,是最符合抽样调查的随机原则,是抽样调查的最基本形式。具体方法有:直接抽选法、抽签法和随机数表法。 考试大@为你加油 b. 分层抽样:又称类型抽样或分类抽样。是先将总体各单位按主要标志加以分层,而后在各层中按随机的原则抽取若干样本单位,由各层的样本单位组成一个样本。 c. 等距抽样:又称机械抽样或系统抽样。它是将总体全部单位按某一标志排队,而后按固定的顺序和相等间隔在总体中抽取若干样本单位,构成一个容量为n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