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企业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满意答案期待5级2010-06-081、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追问: 发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对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收到钱啊,只是少发放了一笔钱。 回答: 放发什么呢?向谁发放?是指年底向股东发放税后利润还是什么?如果年底向股东发放利润的时候,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收款(冲减实际应分配利润) 追问: 还是不大明白,明明是要付钱给别人,怎么会涉及到其他应收款 回答: 你的问题能否说得具体一点?到底要问几个问题,请分别列出来,以便大家帮你解答。 追问: 就是说,到年底你的企业要分配股息红利给你的股东,但是这部分分配的钱税法规定企业要代扣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这代扣的这部分钱应该怎样做会计分鲁?谢谢回答 回答: 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你仔细看看我的回答吧。代扣代缴时的分录我第一次已经把分录给你了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2015年9月7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企业向境外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应当在何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五条规定,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请参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稿酬所得怎样代扣代缴 降息是指银行利用利率调整,来改变现金流动。当银行降息时,把资金存入银行的收益减少,所以降息会导致资金从银行流出,存款变为投资或消费,结果是资金流动性增加。降息会降低贷款利率,推动企业贷款扩大再生产,鼓励消费者贷款购买大件商品,使经济逐渐变热。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一、纳税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所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分录怎么做? 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凭证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税金 (凭证附税收通用缴款书和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原件交对方作为收回款项的依据); 贷:银行存款。 从支付的管理费用中扣除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凭证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税金; 银行存款。 常见问题: 问:我公司与国外企业签订了一项劳务合同,按规定这笔劳务属于来源于国内所得,所以我公司在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现在的问题是,根据双方约定,这笔所得税款由我公司承担。请问这笔代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作为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该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纳税人为非居民企业,您公司是扣缴义务人,您公司替国外企业负担的税金,不是您企业的支出,因此不可以在您公司税前扣除。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加我,我可以告诉你 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怎样做分计分录 交纳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计提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金额小可以工资中扣除 企业代扣代缴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怎么做分录 (1)计算出应支付给外国公司的款额: 借:利润分配一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2)计算应代扣税款 借: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3)实际代交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银行办理海外代付业务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结汇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以及经营单位密切相关,因此,对于企业和经营单位来说,了解企业所得税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企业对外支付应怎样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相关居民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视税务机关制定情况。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因此,企业发生对外支付时,如果支付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无上述“机构、场所”,则属于源泉扣缴范围,即时存在上述“机构、场所”,判断支付款项是否须上述“机构、场所”有联系,如果没有联系,也属于源泉扣缴范围。第二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上述条款规定了判断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发生对外业务,支付款时首先需要利用条例第七条的原则判断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是否属于境内所得,若属于境内所得则需要考虑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第三步: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税法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第四步: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撤销更正产生的税会交滞纳金吗?

法律主观:现在的所得税,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人对自己的劳务收入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要交纳多少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费用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⑴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⑵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⑶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境外公司的服务发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则,按服务发生地确定属于境外所得,如果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申报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国内的一家 公司 付给 香港 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外支付劳务费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和企业以及经营单位密切相关,因此,对于企业和经营单位来说,了解企业所得税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企业对外支付应怎样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相关居民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视税务机关制定情况。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因此,企业发生对外支付时,如果支付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无上述“机构、场所”,则属于源泉扣缴范围,即时存在上述“机构、场所”,判断支付款项是否须上述“机构、场所”有联系,如果没有联系,也属于源泉扣缴范围。第二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上述条款规定了判断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发生对外业务,支付款时首先需要利用条例第七条的原则判断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是否属于境内所得,若属于境内所得则需要考虑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第三步: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税法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第四步: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如何计算?

代扣代缴支付境外的费用一般企业所得税都是10%,个别国家有可能会有优惠,,比如新加坡,可以按基数60%计算,具体你要查看与对方国家的税收协定。代扣代缴的税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合同额/(1+税率)*税率代扣代缴的国税附加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率(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按照各地税费内容计算)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合同额/(1+税率)*10%我确认与这个优惠政策,你可以查看与新加坡的税收协定国税发[2010]75号 第十二条 特许权使用费1、第一款规定,居民国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特许权使用费拥有征税权,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2、根据第二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国对该所得也有征税权,但对征税权的行使进行了限制,即设定最高税率为10%。但根据协定议定书第三条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 需要提供的资料你最好咨询主管税务局,另外需要填写享受税收协定备案表的。扩展资料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的范围第二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第三步: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第四步: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 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境外公司的服务发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则,按劳务发生地确定属于境外所得,如果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外债利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的计算

法律主观:现在的所得税,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人对自己的劳务收入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要交纳多少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费用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⑴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⑵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⑶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口罩进口支付境外海运费要不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口罩进口支付境外海运费不用代扣代缴所得税。向境外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海运费,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这个和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情况不一致。

境外汇款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如何入账

境外汇款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如何入账:1、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2、借:应付账款—境外公司非居民企业,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支付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什么情况下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国内的一家 公司 付给 香港 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可以代扣代缴吗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国内的一家 公司 付给 香港 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第一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从上述条款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对外支付实行源泉扣缴,规定了两类源泉扣缴的范围,即法定扣缴和指定扣缴。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相关居民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视税务机关制定情况。 所谓“机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因此,企业发生对外支付时,如果支付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无上述“机构、场所”,则属于源泉扣缴范围,即时存在上述“机构、场所”,判断支付款项是否须上述“机构、场所”有联系,如果没有联系,也属于源泉扣缴范围。 第二步: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上述条款规定了判断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发生对外业务,支付款时首先需要利用条例第七条的原则判断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是否属于境内所得,若属于境内所得则需要考虑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第三步: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税 法规 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四步: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境外付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境外付汇代扣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付账款—某某单位,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把代扣的企业所得税缴纳给税局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是怎样入帐的?

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借:应付款项,贷:应交税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1、概念根据我国规定,居民企业交纳境外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不交境外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他组织。2、计算步骤第一步:先计算国内外应缴纳的税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25%,(注: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第二步:计算限额(可以理解为国外所得额在国内要缴纳的税额),限额=国外税前所得额×25%, [注:如果境外是税后利润要换算成税前所得,即税后所得÷(1—境外税率)]。第三步:境外缴纳的税额和限额进行比较,境外税额大于限额不用补税,反之要补税。比如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4万元,不用补税,也不退税。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6万元,要补税1万元。汇总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第一步计算的税额+补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三、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一)、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应按有关合同约定应付交易对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三)、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比照上述第(二)项的规定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四)、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五)、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四、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居民企业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国内的一家 公司 付给 香港 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代扣的时候,借:应付账款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代缴的时候,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7日后加收滞纳金什么意思

因为扣缴义务人所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即7日内解缴。超过7天还没缴入国库的,就要对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了。

什么情况下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 企业所得税 吗?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问:国内的一家 公司 付给 香港 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支付美元,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怎么确认外汇牌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代扣代缴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怎样入帐

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借:应付款项,贷:应交税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1、概念根据我国规定,居民企业交纳境外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不交境外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他组织。2、计算步骤第一步:先计算国内外应缴纳的税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25%,(注: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第二步:计算限额(可以理解为国外所得额在国内要缴纳的税额),限额=国外税前所得额×25%, [注:如果境外是税后利润要换算成税前所得,即税后所得÷(1—境外税率)]。第三步:境外缴纳的税额和限额进行比较,境外税额大于限额不用补税,反之要补税。比如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4万元,不用补税,也不退税。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6万元,要补税1万元。汇总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第一步计算的税额+补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抵免境外已纳或负担所得税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三、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一)、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应按有关合同约定应付交易对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三)、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比照上述第(二)项的规定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四)、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五)、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四、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五、居民企业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

代扣代缴所得税怎么算

代扣代缴所得税怎么算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履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范围;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判断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计算代扣代缴所得税税额。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代扣代缴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怎样入帐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借:应付款项,贷:应交税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1、概念根据我国规定,居民企业交纳境外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不交境外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他组织。2、计算步第一步:先计算国内外应缴纳的税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25%,(注: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第二步:计算限额(可以理解为国外所得额在国内要缴纳的税额),限额=国外税前所得额×25%,[注:如果境外是税后利润要换算成税前所得,即税后所得÷(1—境外税率)]。第三步:境外缴纳的税额和限额进行比较,境外税额大于限额不用补税,反之要补税。比如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4万元,不用补税,也不退税。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6万元,要补税1万元。汇总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第一步计算的税额+补税代扣代缴所得税怎么算?以上就是专业人士给大家提供的答案,大家可以借鉴一下。另外,小编还要提醒各位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代扣时:借:应付账款等科目;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代缴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1、税法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2、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3、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4、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什么意思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所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指支付款项的企业或者单位在支付给企业收入时,对企业取得该项收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佣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对外支付佣金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收款方为个人,在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也即没有在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相关税款时,应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关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涉及的税种有: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增值税,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3、营业税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4、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5、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6、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7、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8、车船税中,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支付佣金,应由收款方提供发票,收款方在开具发票或到税局申请开具发票时,会由主管税局征收相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任何税款。当收款方未提供发票时,则支付方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种:1、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2、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3、“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的,该企业即为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因此,支付佣金应取得发票,在取得收款方发票的情况下,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应予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的,我在广州,业务中常遇到,一个一个问题来讲。(1)首先要看你接受台湾公司的技术指导,是否之前有接受台湾公司相关的一些特许权使用的费用,比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等。如果有,一并按特许权使用费来征,如果没有,按咨询劳务费来征。(2)如果是按特许权使用费来征,讲到计税依据,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是=(100000-100000*5%)*1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是=100000*10%。相关法规为新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明确了“收入全额”,不能再减应征的流转税了。(3)如果是按劳务费来征,地税的营业税从09年开始是逃不掉的了,但国税不是象特许权使用费来交10%的预提所得税的,是考虑是否需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这边的操作中,因为台湾没有与中国签税收协定(不象其他有签协定的国家地区),两国没有关于“常设机构”定义、期限的约定,所以台湾公司如果有到中国提供劳务,无论在华天数几天,只要踏足中国,都假定已成为“常设机构”(一般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要在华超183天才成为“常设机构”的),按“劳务收入*10%核定利润率*25%”计税。各地的核定利润率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台湾企业一天也没有来过中国,所有劳务都在境外提供,可以在国税申请企业所得税免税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是包括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出口付汇只会代扣代缴预提企业所得税或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会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所得税怎么算?

代扣代缴支付境外的费用一般企业所得税都是10%,这个税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合同额/(1+税率)*税率,代扣代缴的国税附加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税率(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按照各地税费内容计算),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合同额/(1+税率)*10%。更多关于代扣所得税怎么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51c0ab1615838692.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代扣的时候, 借:应付账款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代缴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非居民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1、非居民代扣代缴增值税根计税依据是合同和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一般来讲合同和发票应一致,但是考虑到框架合同以及合同后的调整事项,会不一致,所以以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应作为含税金额。2、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是什么意思?

关于 股权转让 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有相关介绍如下,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对外支付的货款,需要按我国税法的要求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给境外款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同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贷:银行存款。

外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计提

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合同额除以(1加税率)乘10%。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外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计提

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合同额除以(1加税率)乘10%。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支付境外投资款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吗?

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境外公司的服务发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则,按劳务发生地确定属于境外所得;如果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反应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做为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则进口材料支付的关税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列示。进口材料支付的增值税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示。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对外支付佣金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对外支付佣金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收款方为个人,在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也即没有在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相关税款时,应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关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  代扣代缴涉及的税种有: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增值税,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5、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6、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7、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  8、车船税中,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支付佣金,应由收款方提供发票,收款方在开具发票或到税局申请开具发票时,会由主管税局征收相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方不需要代扣代缴任何税款。  当收款方未提供发票时,则支付方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种: 1、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2、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的,该企业即为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因此,支付佣金应取得发票,在取得收款方发票的情况下,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应予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次申报有滞纳金吗

有。代扣代缴是指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扣缴纳税人的税款并上缴国库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通过该方式上交所得税的企业按次申报是有滞纳金的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

法律分析: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问:向境外企业租用了仓库,需要代扣代缴该境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吗?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该所得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国内的一家公司付给香港的公司咨询服务费,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商标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税款扣缴义务人如何纳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对外支付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通过小编老师针对境外非居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资料介绍,相信你们都非常清楚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缴纳应该是由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其他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这里找老师进行交流学习,对你们肯定有所帮助的.

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规定

法律主观:现在的所得税,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人对自己的劳务收入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要交纳多少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费用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⑴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⑵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⑶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进口商品需要帮境外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不需要。进口商品,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在境外采购货物销售给客户,销售货物的起运地在境外不属于在境内销售货物,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进口商品是指一个国家本身不生产而从国外购买以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的商品。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1、借: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借:应付款项贷:应交税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1、概念根据我国规定,居民企业交纳境外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不交境外所得税。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他组织。2、计算步骤第一步:先计算国内外应缴纳的税额=国内外应纳税所得额×25%,(注: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第二步:计算限额(可以理解为国外所得额在国内要缴纳的税额),限额=国外税前所得额×25%,[注:如果境外是税后利润要换算成税前所得,即税后所得÷(1—境外税率)]。第三步:境外缴纳的税额和限额进行比较,境外税额大于限额不用补税,反之要补税。比如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4万元,不用补税,也不退税。境外缴纳的税额是5万元,限额是6万元,要补税1万元。汇总我国缴纳的所得税=第一步计算的税额+补税判断支付的款项是否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的境内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上述条款规定了判断所得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标准,因此企业在发生对外业务,支付款时首先需要利用条例第七条的原则判断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是否属于境内所得,若属于境内所得则需要考虑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以上就是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全部介绍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项目),贷记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借记应付款项,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对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请问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代扣时:借:应付账款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代缴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是什么意思?代扣代缴是指按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现行征收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温馨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需要结转吗?企业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为应补税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4、缴纳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主观: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应该这样算的: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4、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向境外企业支付货款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支付货款的时候代扣企业所得税,借:应付账款—某某单位,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扣缴代扣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即企业的所得税代扣代缴,指企业以代扣代缴的方式为取得所得的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员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税费的过程。其中个人所得税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负责代扣代缴的企业应当在纳税期间内及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费,若出现逾期申报和缴纳的情况时,主管税务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什么意思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所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是指支付款项的企业或者单位在支付给企业收入时,对企业取得该项收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关税”都是税种。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6% (商业为4%)。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根据行业的不同,按照收入计征3%-10%不等。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所得税是以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收益额一般指纯收入,就是企业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缴纳流转税金后的利润额。现在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近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种。一般来说,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采用免税、出口退税政策以上为流转税,都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查帐征收,就是根据你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得出利润,再乘以相应的税率(25%);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就是根据你的收入直接乘以一个比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行业确定),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得出的数就算是你的利润,再乘以相应的税率18%、27%、33%等等。“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什么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返点?

分类: 商业/理财 问题描述: 希望知道准确的解释 解析: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祖国大陆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台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根据货物情况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分为0、13%和17%3个档次。除原油等特殊货物外,出口货物适用0税率。 一般纳税人按下面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6% 增值税的免税和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国家规定特准某些货物可以退还或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规定的经营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祖国大陆境地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应税劳务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其他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一共设有9个税目,一律采用比例税率,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从3%~20%不等。营业税的免税和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通俗地说,就是对内资企业的收益额(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营业税,销售税,个人所得税都是什么意思?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解释一下就行了。 解析: 营业税是向非工业和商业企业的如交通运输业、娱乐服务业、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等企业征收的税种。一般是营业额的3%、5%至20%不等。 销售税是向工业或商业企业征收的又叫增值销项税。分一般纳税人交的17%和小规模纳税人交的工业6%,商业4%税率。 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工资奖金或中奖的偶然所得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营业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说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6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实施,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总额怎么算

法律主观:在我国有纳税人有很多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过不同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有些税率为百分之三,有些为百分之二十。一、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三、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情形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要看是什么收入所得,如果是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计税档次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有两种,分别为综合所得适用和经营所得适用。新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计税档次表如下: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上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上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扩展资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

全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一般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低往高分别是0%、6%、11%、17%这四类征收率,根据其行业不同,适用的征收率也有所不同。1、一般纳税人0%征收率的适用行业为进出口货物;2、一般纳税人6%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3.一般纳税人17%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但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区间

法律分析:3%-45%是属于综合所得适用,具体区间如下: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25%。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经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交多少?

答:2019年1月1日个税改革后,个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发生了变化,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享受专享附加扣除以及社保扣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如下:1、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超过85000元,没有上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

法律主观:对新认定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 、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原有“二免六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增加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 增值税 地方分成部分的50%;之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50%.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过所得税减免优惠,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税务部门批准,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 个人所得税 ;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从1998年起(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从被认定之年算起) 三年内由市财政部门返还50%,属于国家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或试生产计划的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经市有关部门审定,由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返还50%.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转让及其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技术成果转让及其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 印花税 。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免征 房产税 。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科研、生产用地,免收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以及相关收费; 契税 由财政部门按实际交纳额给予返还。 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当年销售额的3%-5%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对从事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产品生产的企业,经批准可按5%-10%的比例提取。所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未使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实行差额补提。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生产和科研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加速折旧,以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法律客观: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二、税收优惠享受的起止时间是什么规定的?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2、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3、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三、中小高新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是怎样的?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参照所获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由此可见,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话,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征收,而营业税则可以全面免除。中小高新企业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期缴纳。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得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

职工体检费做为福利费入帐,也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恳求专业人士回复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福利费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公司发给员工福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给职工的福利费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员工福利费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以下几点: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给予职工福利待遇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百分之10到20;(2)住房津贴;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3)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4)工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5)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过百分之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百分之2.5的部分可以累计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居间费所得税扣除比例规定

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根据查询顺企网显示,居间费用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比例:不超过20000元的按照百分之20的税率征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30的税率征收。超过5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40的税率征收。

居间费用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取居间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一、个人获得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二、单位取得中介费(居间费)收入,按照营业收入计税。1、增值税=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增值税=收入(不含税)*6% - 进货金额(不含税)*6%(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2、城建税=(应纳增值税+消费税)*7%(月报);3、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3%(月报);4、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消费税)*2%(月报);5、堤围防护费(水利基金):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6、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是代理业务,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包括:(1)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出口的业务。(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居间费用超过3%违法吗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因此,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可以拒绝。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是什么居间合同的收费主要是看双方合同中的约定,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个人所得税要交多少钱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永远都是大家最关系的问题,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十分广泛,而且关系到千千万万公民的利益。一、个人所得税交多少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案例】张三在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应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2018年8月31日消息,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交多少是由个人所得收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等因素决定的。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交多少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 工资 、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等 社会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1、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3、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选综合收益年度自行申报比较好,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税收特征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征收方式有两种,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税率都是25%。1、查帐征收主要指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1)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2)即: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3)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开票后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客观:奖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目前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中国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个税最高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可分为三大类: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又可分为十一小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税率分别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比例。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收入不同,税率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缴税比例具体如下:1、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2、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比例: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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