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独立性

经济效益审计独立性与财务审计独立性有何不同?

经济效益审计独立性与财务审计独立性有何不同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而经济效益审计,是由被授托或被委托的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进行审查、评价与报告,以促进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两种形式的审计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文就此进行比较。     一、财务审计同经济效益审计的联系 经济效益审计是现代审计的组成部分,它是现代审计区别于传统审计的主要标志。经济效益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活动,仍具有审计的基本性质。经济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的主要联系,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财务审计是经济效益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正因为财务审计的范围扩大,才产生了现代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具有一定的相融性,如在财务审计中,渗透着经济效益审计的行为;而在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往往又以财务审计的结果为依据,或者从财务审计入手,在核实财务资料正确无误的基础上,逐渐展开经济效益审计。但是经济效益审计绝对不是财务审计的延伸,也不是每一项经济效益审计均要从财务审计做起。     二、经济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区别 1.审计的目的不同。虽然任何审计的总目的都在于评价经济责任,但财务审计的具体目的是评价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公允性,以发挥其查错防弊的功能;经济效益审计的具体目的则是为了改善经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它要对被审查单位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以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2.审计对象不同。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虽然都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其审计对象,但它们的具体内容、对象、范围有很大差别。财务审计主要以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其载体会计资料作为审计对象,其内容小,范围小;而经济效益审计要以被审单位整个的经营管理活动及其载体作为审计对象,其内容复杂,范围涉及被审单位的整个活动。还可以根据日常所了解的情况和所掌握的资料,寻找生产、技术、经营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3.审计标准不同。财务审计的标准主要是国家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法令、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与财务计划。而经济效益审计的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企业经济效益审计评价必须以定性评价为前提,以定量评价为主体,定性标准主要是用来衡量被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是否正当合理,有无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及人民利益的行为,定性标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不易掌握,难于对照评价。一般来说,可以作为定性标准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①国家通行或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惯例,以及政府各部门对经营管理工作所作的有关规定;②企业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只要这些制度规定符合国家对企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又切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均可以作为定性评价的标准。定量标准,主要有各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指标,以及反映经营成果的指标。各种消耗指标和成果指标综合在一起,可以全面考察单位对经济资源的利用效果。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审计标准,一般要以价值增量的绝对值和相对值作为评价效益高低的主要标准。 4.审计的方法不同。财务审计一般以事后审计为主,而经济效益审计则有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并已有发展事前、事中审计的趋势。在具体方法应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使用会计资料检查法和实物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等;经济效益审计除了运用财务审计的所有方法外,还要运用大量的价值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等现代管理方法。运用经济活动分析和数理统计、数学等方法是评价经济效益高低,挖掘提高经济效益潜力的主要方法。 5.审计的作用不同。 虽然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职能均是经济监督,但发生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财务审计直接通过监督即能发挥作用,其审计结论和决定要强制执行;而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通过评价,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要被审计单位采纳后才能发挥作用,其审计结论和决定不带任何强制性。财务审计属于防护性或公证性审计,具有查错防弊及证明作用;而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建议性的,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纳了审计人员的意见、建议,就有利于改善经营,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6.审计的主体不同。 财务审计可由财务审计人员独立完成。因为财务审计人员只要具备财务会计知识、审计知识,掌握相关的财经法规,并能熟练运用传统的审计技术,就可以胜任工作。经济效益审计内容广泛,所担负的责任超出了财务审计的会计责任和财务责任,而涉及了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技术责任以及社会责任,所以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要进行彻底调查和评估,而且要提出一些积极建议。因而从事经济效益审计的人员,不仅要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有关的专业技术,这对于审计人员个体来说很难做到,因此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必须还要有懂工程技术、会经营管理的有关人员参加,否则就难以解决专业技术性强的问题。

跪求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及对策

一、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一)审计市场需求不足我国企业总体上并不积极要求,甚至排斥独立、客观、公正的高质量审计服务。绝大多数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不是为了改善自身经营管理或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是为了应付上市公告、政府监管以及应付年检、贷款、纳税等对企业强制审计的要求。这种基于需要不得已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状况使企业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作用不大,不愿接受审计,形成潜在的需求空缺或不足。还有某些客户从满足自身不正当利益出发,特意选择诚信不高的事务所为其服务或对原提供服务的事务所以种种理由进行变更威胁,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成为典型的“柠檬市场”,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二)审计关系失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者之间应当是相互独立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公司管理当局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公司管理当局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管理当局聘请审计机构审计,监督管理自己的行为,并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其选择的标准很可能是视其“配合”的程度而定,越是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和职业道德的会计师事务所越容易失去客户。这种与审计的独立性相背离的审计市场环境,往往使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客户之间的审计关系中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并对公司管理当局有经济依赖性,必然从根本上破坏审计的平衡关系。(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弊端1.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不独立的影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在挂靠体制下发展起来的,虽然目前已经完成脱钩改制,多数事务所采用了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但挂靠体制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造成的损害和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行政干预事务所现象仍然存在。事实上,有一部分事务所演变为事务所和原挂靠单位互相利用,共同创收,收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关系。一部分事务所仍依仗原挂靠单位手中的权力大搞地区割据和部门垄断。2.会计师事务所利益驱动的影响。目前,会计师事务所都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标,规模普遍偏小,客户数量不多,内部管理尚待加强,其扩大经营的心情非常急迫,都以争取客户为第一任务,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较差,赚钱意识强于服务意识,对潜在风险不太关心。大量事实证明,当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审计独立性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很难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自身利益视而不见或放弃自身利益,而去报告他所发现的错报,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目前,每一份审计报告都是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的结果,委托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购买“审计”,注册会计师则为获取利益而承担风险进而丧失独立性。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序竞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占有市场份额、保持客户,不惜降低审计收费,支付回扣、佣金,对企业管理当局言听计从,从而导致审计独立性的丧失。4.会计师事务所“混业”经营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非鉴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要以被服务客户的利益为重,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甚至利用自身娴熟的驾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能力,帮助客户制造虚假会计资料。同时,注册会计师又对经过自己许可或亲手处理生成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其结果的可靠性和独立性很难保证。而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鉴证业务等相关服务的收入比较可观,而审计服务的收入相对较低,事务所由于害怕失去非鉴证业务所带来的利益,作为妥协有可能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网开一面,在收取高额非鉴证业务服务费的情况下,事务所是很难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的。(四)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独立注册会计师应独立于客户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合营企业。如果注册会计师个人与客户之间有着直接、间接的经济利益、关联关系、长期交往等都势必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一旦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有着某种利益上的牵连,就有可能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五)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外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某种程度上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因而很难对我国目前的几千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地检查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我国已颁布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在现行制度下,造假被发现的几率还很小,从收益与风险相比的巨大差异来看,注册会计师有赌博的心态,也就纵容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增加了执业风险,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客观的自制力。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一)规范审计市场企业管理者要把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改善自身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真正地从内在要求上需要审计的监管,堵塞自身的漏洞。同时,我国还应培养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大多数投资者不重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不关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因而上市公司管理当局没有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的压力,甚至为达到其“利润操纵”的目的,他们反而需要“独立性低”的审计服务。如果投资者能够理性地运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投资决策,就会迫使公司管理当局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工作。(二)平衡审计关系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监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作用,杜绝由经营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真正做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相互独立。(三)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1.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上的独立。我国应深化企业改革,切实规范政府对法定业务的需求,改善审计关系,理顺审计需求秩序,给事务所以真正的经营自主权,从根本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2.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体制。发展合伙制事务所,实施对合伙人的财产登记制度,将赔偿责任追究到自然人,还要建立和健全职业保险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资者能够得到赔偿。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强强联合、强弱合并。通过合并重组,不仅客观上增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而且也增强了抵御来自客户压力的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并且也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地域垄断的局面。3.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我国应防范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规范审计收费,按规定的标准公开收费,杜绝或有收费。4.调整会计师事务的审计范围。混业经营是破坏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首要原因。当注册会计师介入到企业的管理中时,势必影响其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但因此而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鉴证业务还不太符合我国国情,也不利于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和加快行业建设。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对非鉴证业务加以规范。如:将审计业务和非鉴证业务由不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5.实行审计委派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库,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级归类,然后通过随机抽取,委派审计,这样可以阻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各利益相关单位的联系。虽然这样会加大审计成本,但可以相应提高审计费用。应制定合理的指导价格,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相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四)保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的独立性我国应加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的独立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与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承接对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和其他鉴定业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不独立,则该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五)加强监管力度我国应制定严厉的惩治制度和机制,使违规者承担的责任大于预期的违规收益,增加其违规成本,从而有效地遏制和威慑违法行为。具体措施:一是赋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权,可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下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管处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二是加大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众曝光,使全社会共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同时,还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公平竞争。从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人手,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强化行业内部的同业复查制度,使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落到实处。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