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师

土地评估师取消了吗?

问题一:土地估价师要取消吗 请参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将取消的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问题二:土地评估师职业资格取消还有用吗 只是取消了土地评估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并未取消土地评估师职业资格。也就是由 *** 管理变为行业协会管理而已,其他照旧。 问题三:2015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是否取消 现在国务院取消了部分资格考试,并且还会进一步取消其他的好多证书,但就当前短时间内土估应该不会取消。土估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暂时不会取消,还是行政许可类的资格。即使以后取消,作为水平类证书,对自己还是有作用的,只是挂靠就失去了市场。 问题四:2015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取消了吗? 是否取消还是以官方文件为准,如果取消了也发布文件的。 点击网站,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动态,更有备考达人分享备考经验! 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问题五:我是土地资源管理本科毕业生,能考什么证?取消了土地估价师考试是不 10分 可以考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毕业后可以去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估价评估公司,土地整理公司,规划院等。每年国家都会招这方面的公务员,进房地产公司的比较普遍吧! 问题六:国务院已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今后该怎么办 基本没有影响,只不过是由原来的 *** 管理改为以后由协会管理。其他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问题七:土地估价师取消什么意思 取消行政审批制度,其实就是减少行政 *** 干预,市场化。以后的趋势是协会自律管理。 影响不大的。 问题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后现在开土地估价公司是不是不需要资格证了 放心吧,这个不会的,其实只是原来是 *** 管理,现在由协会管理,办理资质同样是需要3-15个估价师的 问题九:土地估价师 资格取消后 还有必要考吗 如果取消了,就没有必要考了。

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不同,下面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释一下。一、设立1、评估师(指注册资产评估师,简称)是财政部设立的。2、房地师(指房地产估价师,简称)是住建部设立的,原建设部。3、土地师(指土地估价师,简称)是国土部设立的。二、业务范围1、评估师,范围比较广,但是不精,都是略懂皮毛。按财政部说,什么都能评。财政部、工商局、国资委认可。但是其中涉及房地专业的、土地专业的还要房地师和土地师出报告,评估师再引用。2、房地师,主要侧重于建设部门使用,房产过户、交易那是必须房地师的。3、土地师,主要是侧重于土地管理部门的。三、是不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从事房产和土地的评估?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在三类资格的业务范围上做出划分。有的只是部门规章,所以难免有矛盾的地方。资产评估师好像什么都能评,但实际上土地出让、转让,房地产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等目的的评估,只能有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来做。目前实际工作中大概是这样:到土地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只能由土地估价师出,到房管部门备案或拆迁补偿的由房地产估价师做,企业改制及动产、国资委审批的由资产评估师出。四、考了资产评估师是不是就不需要考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了?不行,如果你从事这类行业,为了收入多一些,为了工作方便,还是都考了吧。毕竟其中有许多相近和相通的内容。

土地评估师条件?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考土地估价师有什么要求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回从事相答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 土地估价师考试资格有什么要求 土地估价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1、2、3条要求的,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下列情况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 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 自2008年起北京、上海、广州三个考区接受香港和澳门人士的报名,凡符合《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报名。学历是经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视同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与内陆名称相似,如:不动产管理、不动产研究、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不动产估价、不动产测绘等。 土地佑价师的次格及要求: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秩序,加强土地估价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土地估价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方可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三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一)、 (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 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二)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四)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第六条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考试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 第八条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 第九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于每年第三季度在各考区同时举行。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 (一)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二)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三)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四) 土地估价实务。 第十一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统一的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第十二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三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评卷。各科成绩于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布。 第十四条 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四章 考务 第十五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以下考务工作: (一)发布考试公告; (二)组织报名和发放准考证; (三)安排考点考场; (四)落实考试安全、保密措施; (五)协助实施监考; (六)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上述考务工作委托当地的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 特殊情况下考区需要临时调整的,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报考人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后果分别予以警告、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处罚: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 (二)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三)扰乱考点、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对于有前款规定情形,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撤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协助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人报名的; (二)应当申请回避而未回避的; (三)擅自变更考试时间的; (四)泄露考题或考试工作的其他保密信息的; (五)包庇、纵容考生作弊的; (六)篡改分数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 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实践考核和执业登记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可依法从事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相关权利、权益的价格或者价值进行评测、判定、咨询等土地估价活动。 第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进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考土地评估师需要什么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土地估价师的考试资格及要求有哪些!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秩序,加强土地估价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土地估价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方可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三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 报名条件 第四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二)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四)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第六条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考试 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 第八条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 第九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于每年第三季度在各考区同时举行。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 (一)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二)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三)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四) 土地估价实务。 第十一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统一的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第十二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三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评卷。各科成绩于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布。 第十四条 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四章 考务 第十五条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以下考务工作: (一)发布考试公告; (二)组织报名和发放准考证; (三)安排考点考场; (四)落实考试安全、保密措施; (五)协助实施监考; (六)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上述考务工作委托当地的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 特殊情况下考区需要临时调整的,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报考人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后果分别予以警告、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处罚: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 (二)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三)扰乱考点、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对于有前款规定情形,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撤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协助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人报名的; (二)应当申请回避而未回避的; (三)擅自变更考试时间的; (四)泄露考题或考试工作的其他保密信息的; (五)包庇、纵容考生作弊的; (六)篡改分数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 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实践考核和执业登记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可依法从事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相关权利、权益的价格或者价值进行评测、判定、咨询等土地估价活动。 第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进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土地估价师挂靠条件 实践考核通过即可。 报考评估师需要什么条件 看你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还是房地产评估师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土地估价师报考条件

土地评估师哪里考?土地评估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伴随着如今土地评估这一人物角色愈来愈火爆,如今许多小伙伴们要想报名土地评估师,但是,要想报名土地评估师都是要一定标准的,有一些要想报名土地评估师的好朋友并对相关事项表明并非很了解。那么,土地评估师哪里考?土地评估师报考条件是什么?我们为你讲解。土地评估师哪里考1、在我国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中由国家土地局统一机构。经测试、审批,录取者发送给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证。土地估价师推行登记注册规章制度,期限一般为五年。2、在我国当合理到期,上岗者要按照规定积极到省级以上土地资源监督机构申办登记注册,换领资格证书。在我国的其他地域凡摆脱土地估价工作中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质的,不可以给与再次登记注册,其所获得的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证全自动无效。土地评估师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在我国,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学校文凭(包含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同),具备8年之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其中从业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满5年;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文凭,具备6年之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其中从业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满4年。3、在我国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土,具备4年之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其中从业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满3年,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研究生或第二、在职研究生班大学毕业,从业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满2年,获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的;4、在我国不具备以上要求文凭,但根据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学专业初中级资质或财务审计、财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对应资质,具备10年之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在其中从业房地产估价操作实务满6年,成绩显著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含经济发展、工程建筑、计划和监管等学科。5、在我国依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实质。6、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域住户申请办理参与房地产估价师测试,在报考时要递交自己身份证件、从业相关技术专业工作经验证明和国务院单位认同的对应技术专业文凭或资格证书。

评估师是怎样估算价值的?(上)

如果要讲述评估这一套理论,不得不动用在长期以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房地产评估原理。这些原理全部或部分地,也用于评估机器的设备,宝石,艺术品。   评估就是评价事物属性的某一方面的一种意见。评估可以是说明事物的吸引力,式样,质量,尺寸大小,重量或者是颜色,此外“评估”和“估价”这两个词是交替地用于表达对财产用货币价值度量的一种意见。因为价值和财产这两个词用得如此普遍,所以,十分重要的事就是检验它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变化的意见。以及规定它们的用处。   对于评估过程而言,产权属于谁,评估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了。如果没有一个确定的价值前提估价便无法进行。举个例子说,如果有人问我:我的汽车价值多少?由于没有其它必要的附加的信息,对于无法得到一个有意义的答案。价值不能绝对存在。而必须具备时间、地点、潜在的所有人以及潜在的用处等方面的内容。如果说,汽车的价值在”旁观者的眼里“是多少?我们需要知道这个“旁观者”是谁。它是:   1.一个保险公司?   2.一个二手汽车商   3.邻居   4.税收员   5.会计师   6.我们的财产执行人?   7.废品处理商?…   就评估方法而言,现在有三种可接收的估价方法:成本法,收益法,以及市场法。也可以在教科书中找到其它的方法。但是通过分析可以揭示出:其它方法只不过是这三种基本方法的变换形式。   《成本法》   成本法测定所有者的未来利益是通过确定替换被评估资产未来服务能力所需的货币量。这一般被定义为重置成本。这种方法的假设依据是:新的资产价格与该资产在其寿命期所能提供的服务的经济价值是相当的。市场则是这个方程的检验地。举例,如果我们设定一个新机器的价格水平比它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要高得多。那么,这机器肯定卖不出去。如果反过来,则会供不应求,随之,价格会提高。由于新机器的价格没有市场的畸形,所以等于它的公平市场价值。   「折旧」   人们对于新资产很少要求能提供几种价值的选择。然而,采用成本法总是把此过程复杂化,即由于折旧的作用,要定量的估算新价值,以及折旧即资产的实体损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的结果。以上三者的适当反映是运用成本法估价的基础。   《收益法》   收益法,不考虑成本的构成,或重新购置新资产,而是注重资产产生收益的能力。其理论基础是: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资产经济寿命期间收到的净经济收益(现金流入减去现金流出)的现值来确定。这个概念在有的书上的描述很精彩。常常是这样陈述资产(无论是砖与灰浆,土地,设备或是公司的股份)都是在它们能够获利的公开市场上的价值,而这个价值的测定当与企业固有的风险联系在一起时就是资产的盈利能力。   「现值的概念」   在这里为读者提供的一些背景,读者可能不太熟悉,那就是“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是将来得到的一美元在今天的价值将比立即得到的一美元的价值低。为了解释这一点,我们从“知识产权许可与合资利益策略”中摘录如下一段话:   举例说:如果我们发明了一种办法,或者说一个设计,使你能在悠闲的散步的同时却能准确无误地把高尔夫球打进洞内。……我们已经仔细地保护了自己的设计并获得专利。让我们进一步假设:我们决定卖掉这个专利来开发此知识产权。我们已和两家高尔夫设备公司接触,他们均有兴趣。zing高尔夫公司已付现金55万美元,congar俱乐部公司已付30万美元,并准备在一年内再付30万。   如果两家都是付现金,这个选择是清楚的。但是c俱乐部作两次付款的延期使这个决定复杂化了。另外的5万美元肯定是有吸引力的。但我们必须考虑在第二次付款的所有不确定因素。c公司从现在起一年内是不是会跨台?不跨台,它是否有钱付这笔款?如果这个新设计并不能使每一个笨蛋高尔夫球手每球必中,c公司是否愿意接收这个高价?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使我们能在同一基础上对两种付款方式进行比较。   c和z付款的方式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呢?这个例子就提出了一个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用“现值”来衡量,现金的现值是明显的。我们并不困难可以比较两种现金付款方式的现值。而当引入时间因素之后,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一年后收到的30万的现在价值是多少。要计算这个结果,我们需要了解一些什么情况?我们在这里讲的第一点就是我们如何确信这笔款会全额付出和按时付出。如果我们确实感到买家有能力付款,那么我们可以作如下推断:   1.如果我们今天有了这30万而不是一年以后,我们可以把它投入我们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挣取4%,按此利率,30万将值31.2222万,这个运算是采用了一个基本数学公式。i=prt(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乘以时间)。为了直接计算将来值,公式可以转换为:   未来总值=p(1+rt)   2.看了其它方面,我们自问,我们必须向货币市场基金投入多少才能得到一年后的30万。答案是:28.8256万。这个计算是使用基本利息公式的另一种转换公式。   现值=未来值÷(1+rt)   3.所以,一年后收到了30万按4%的利率算则现值为28.8256万元。   如果我感到c俱乐部公司财务上可靠(作为我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持股者)那末,我的分析就完成了。如果,在另一方面,我不能确信按时收到30万,或全部收到30万。我就会要为接收更大风险而要求更大的回报。在计算中的利率就是我们承受风险的一种度量。以15%利率计一年后收到30万的现值是25.8453万。如25%计则只有23.4241万。下面为各种情况预计销售作一个比数:

中华会计网校资产评估师考试奖学金是多少

每一位CPAer都知道,CPA证书的含金量高,拿下CPA证书,不仅可以落户加分、免考其他30几门考试科目,最重要的是还可以直接拿钱!并且金额还不少!近期,各地注协又陆续发布了关于CPA的奖励通知。现在快来跟着小编一起看看这些发钱的省份,有没有你所在的地区!一、考过CPA,福建最少发2000元,江苏直接发10000元11月,福建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业人才基金奖励名单的通知》,对注册会计师人才奖励金额进行了公示。从名单中可以看出,基本上奖励金都有2000元,而更nice的是,补贴直接发放!不仅是福建省,江苏注协10月份也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的通知》,其中一条表明:自2016年6月30日起大学毕业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在三年内取得CPA资格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不愧为中国GDP前三的省份,江苏注协手笔十分之大!那么,是不是只有福建和江苏对考过CPA者才有补贴呢?当然不是!二、除了福建和江苏,这些省市CPA也有补贴!1、河南——奖金发放:考过CPA奖励3000元!根据河南注协2017年发布的《关于申报“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奖励申请的通知》,从2013年开始,只要通过CPA考试,并承诺在河南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三年,即可奖励3000元!2、浙江——奖金发放:一次性通过CPA六科奖励5000元!根据浙江省注协2017年通过的《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一年考过CPA六科可奖励5000元!另外,如果注会专业阶段、资产评估师考试均一次性合格,则可获得9000元的奖励!3、江苏——奖金发放:三年内通过CPA奖励10000元!根据江苏省注协2016年发布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办法》,对毕业后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三年,并在三年内通过CPA考试的,直接奖励10000元!4、云南——奖金发放:考过CPA直接奖励10000元!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只要在云南省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在云南的事务所执业,就能获得10000元的奖励。5、海南——重点人才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包含十个重点领域,而注册会计师人才被纳入其中。6、北京——重点人才北京在“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在人才引进、住房保障、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加强对金融高端人才的服务。根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在北京行政区内的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才可快速办理重点人才引进手续。7、上海——优惠+落户根据《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持有CPA等会计证书的人才都是“十三五金融人才规划的开发对象,能够获得100分的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即可落户)。8、重庆——奖金发放:通过CPA奖励5000元!重庆注协发布关于《重庆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办法》的通知。在这份公告中明确提出其他从业人员在重庆行业工作期间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的,协会给予5000元奖励。9、天津——奖金+落户:拥有CPA证书直接奖励30000元!注意,持有CPA的人才在天津除了可以直接领取3万元外,还可以直接落户。10、南京——奖金+落户:3年内取得CPA证书直接给予1万元奖励!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奖补暂行办法》,对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事务所工作,在三年内取得CPA资格并注册的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11、深圳——重点人才: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通过CPA考试且顺利经评定为专业人才,根据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将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满足其他条件并评定为B类“菁英人才”,还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人民币,还可享受一定的住房优惠政策、子女入学优惠、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福利。12、广州——补贴+优惠: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的安家补贴!根据《广东省引进金融人才认定标准》CPA、ACCA等证书均属于金融专业人才认定标准之一。若CPA持证人顺利地经评定为专业人才,可根据“珠江人才计划”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的安家补贴,子女和配偶还享受福利。13、珠海——房屋产权+补贴:CPA特证人直接领取20万的住房补贴!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CPA特证人在落户珠海时可以直接领取20万的住房补贴。对于能被评定为更高层次人才的,福利还会更多。14、厦门:符合条件CPA持证人奖励160万!2019年厦门市针对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公告,进一步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其中CPA持证人最高可获得160万的现金奖励!从上面16个省市的奖励补贴政策可以看出,各大城市抢夺人才大战越来越激烈,而每年参加CPA考试的人数也逐渐递增,CPA持证人的竞争也是越来越大。所以,你还不快点儿准备2021年的cpa注会考试吗?三、除了注协福利,企业内部也有CPA补贴!除了官方的福利补贴,很多企业内部也有一定的CPA激励机制。比如四大,对考过CPA部分科目的员工都有奖励机制。1、毕马威通过CPA每月加1000块(也有网友说是2500?)考试假一门5天,不超过10天公司鼓励一年考两门2、德勤一次性考过CPA五门奖励1000块报销所有考试及购买资料费用只要考出CPA,奖励5000,报销所有费用考出CPA,每月工资加500元CPA补助第一次考试每门3天考试假期,以后每门2天3、安永两年内过CPA全科,奖励2000CPA全过,每个月加500第一次考试报销买课本费前两次考试,考务费报销考试假每门4天4、普华永道CPA过两门一次性奖励2000第二年再考出其他几门再加2000元补助CPA全科通过,第一年每个月奖励500其实,注协给CPA持证人发钱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四大对于考过cpa者给予的奖励也是早就有的补贴,毕竟作为高含金量证书以及稀缺性人才,该有的福利还是要有的。

注册资产评估师归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吗

有的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一的,这样注册资产评估师归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登记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017年4月2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资产评估师是指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实施的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2019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是9月21-22日举行。

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怎么写,能告诉我吗?谢谢

评估师转所办事程序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6日 点击次数:1333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办事程序 一、 规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05】90号)及北京注协《关于申请执业注册评估师及外省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会人事档案存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京会协 [2008]123 号)等规定。二、转所需提交的资料(以下(三)、(四)项须提交复印件协会留存,提交原件协会审阅后退回。)(一)转入、转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跨省转所的提交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转所表后面钉上以下几条提供的材料);(二)经本人签名的个人转所申请,其中须注明是否是转出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三)与转入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四)申请人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且应符合以下形式之一:1.国家人事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注协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存档卡);2.存在总分所关系的评估机构,申请人的档案关系可存放在该评估机构分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才中心的集体户里,并由人才中心出具“XX评估公司XX分所XXX人的人事档案……存放在我中心”的证明;3. 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未存放在北京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评估机构及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人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的存档证明;(2)申报人个人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3)申报人近期通过资产评估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完税凭证;(4)资产评估机构关于申报人在本单位专职执业的保证函。4.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退休证);5.内退人员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内退证明和关于对内退人员进行管理的相关文件。(五)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三、办理程序(一)本会内转所:评估机构为转所申请人办理转所手续,向协会提交转所申请材料→协会审核转所申请材料,对符合转所条件者在3张转所申请表上盖“注册专用章”,留存转所申请材料,返回2张转所申请表给转出、转入评估机构留存。(二)跨省转所:评估机构或评估师向协会提交转所申请材料→转出协会先在转所申请表上盖同意转所专用章→转入协会在转所申请表及评估师证书上盖转所章并留存转所申请材料。四、办理时间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遇公休日顺延)。注:1.提供存档卡证明须正反面均要复印。2.如为从外省转入北京的评估师应先与转出省协会确认本人转所信息已转到北京,再到我会办理转所手续。要填写附: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