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计算方式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于农、林、牧、渔各业总产值之和。用产品法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凡是有产品产量的,都按产品产量乘以其产品单价求得每一种农产品的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的产值相加求得。农林牧渔业的总产值的计算范围,是指在日历年度内行政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及各种经营方式所生产的农林牧渔业产品总量。包括农民和集体、机关、团体、学校及国营农林牧渔场生产的产品。但是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单位作为试验用的农产品和军事部门的军马生产。农、林、牧、渔业各自的统计范围是:产值:1、农业产值:1)种植业:从事农作物栽培获得的产品产值;2)其它农业:采集野生植物产值和农民家庭兼营的工商业产值;3)林业产值 = 营林产值+采集林产品产值+村及村以下采伐竹木产值4)牧业产值指饲养牲畜、家禽产值和出售蓄禽产品产值。5)渔业产值包括从水域中捕捞的野生或人工养殖的动、植物产品产值。2、工业总产值 = 成品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采用工厂法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企业之间可以重复计算。扩展资料:总产值基本特点:1、总量性,成本+利润,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全部价值,即转移到产品中去的物质资料消耗的价值和新创造的价值。2、行业性,每个行业都可以计算总产值,包括工业、采矿、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运输、邮电、科技、服务业等。3、价值量,2000年前,分别按不变价格或现行价格计算,用不变价格计算的总产值,便于多年之间互相比较,消除各个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资料的可比性,以便于研究生产发展水平和速度,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2001年以后,不变价废止,按照逐年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办法计算总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