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性)】是集合中的两个元素间的概念;同时它还要基于某个【偏序关系】。脱离了偏序关系,单讲元素的可比性是没有意义的。有了偏序关系,就可以对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进行“比较”了;然后就有了“可比”、“不可比”等概念,以及“可比”中的“小于等于”、“严格小于”等概念。【全序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偏序关系。它要求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都是【可比】的。现在看你的这个问题:R是X上的关系; 它①满足对称性、②满足传递性、③不满足自反性;对比偏序关系的定义: ①不重要,偏序关系要求的是【反对称性】;当然,这里的R并不满足【反对称性】; ②符合要求; ③不符合要求,偏序关系要求满足自反性;费了这么多话,就一个结论:R不是偏序关系,所以,即使两个元素满足关系R,也不能称之为是【可比的】;连【偏序关系】都不是,【全序关系】就更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