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考试考务规则,组织考试命题,并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各区、县财政局具体实施相关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样式负责印制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编号规则负责编号和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上海市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 应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回顶部↑ 报考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上海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回顶部↑ 免试条件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2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打电话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