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的

开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指什么

法律主观: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指临时或者是就某一事项代表公司的人,应当进行授权。法定代表人是指由公司章程规定,当然的代表公司的人。不需要进行特别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开公司的开办费该如何做凭证?

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不再按照之前的旧制度摊销五年。即开办费全部入到管理费用里,一次性记入就可以了。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告 》显示,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办理业务,市场监管部门1天内予以核准并向企业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其他事项24小时内并行办理完成,企业2-3天即可具备经营条件。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扩展资料开办费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会计处理实例因此开办费的会计处理较2008年以前有较大变化,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一、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例如:某股份公司201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6月份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公司按照5年分期摊销,每月摊销金额为96万元÷5年÷12个月=1.6(万元)7月份摊销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6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6万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办费

开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怎么回事?

一、应该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二、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1、从公用方面来说: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2、从私用方面来说: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扩展资料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一)《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二)《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三)《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四)《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条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是对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不同的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但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一般规定,一些行业的企业如果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没有制定特别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话,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