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青财会字[2020]1001号)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并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纳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请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亦须将《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纳入到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内。 三、我省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2020年度的培训课程已开通,课程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60学分,全年完成继续教育所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一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2020年青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官方入口(http://114.116.9.227:8088/index),大家需要完成,会计信息采集之后才能参加今年及19年的补学课程。 四、今年,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开展,我厅已发布公告,要求省内所有会计人员进行重新采集信息。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将无法登录“网络培训平台”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也无法办理其他继续教育事项的登记。请各地区财政部门、省直各部门单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 2020年青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