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大学和学院标准不一样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来看,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在学科与专业方面: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决定机构为教育部。本科学校的设立(含更名“大学”)、分立和合并审批,有审批数量限制,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申请设立(含更名“大学”)、分立或合并本科学校的,按照基本流程办理,即教育部形式审查、专家考察、专家评议、批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