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服务业是指新兴产业与服务业相结合后的产业,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技术型,包括电子商务、网络、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服务业;二是经济型,是向创新企业与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行业;三是社会型,指老龄服务、环境、特色旅游及娱乐、社区与家庭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我国特有的提法,一般认为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三新,即新生产方式、新组织形式和新技术;二是“三高”,即高附加值、高知识人才和高技术含量;三是以信息等高技术为依托。根据《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试行)》,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可见,高技术服务业的外延基本上包含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外延之中,与新型服务业的外延有部分交叉。尽管如此,由于高技术服务业主要是特指高技术制造业向后延伸形成的新业态,其发展壮大对我国高技术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不宜淹没在同样定义不清、分类不明、统计监测工作尚未开展的其他模糊概念中,有必要剥离出来,尽快界定其内涵和外延,加强统计监测和调控工作,促进其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区域经济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专业分工不断细化与深化,逐步形成了一个人才密集、知识密集、附加值高、低能耗、支撑并服务于经济、产业和企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体系。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特征,旨在通过增值的专业化服务扩散高技术成果,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