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亦称“支付准备金”。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中国统称的支付准备金,即备付金,是狭义上的存款准备,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国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除了在客户存款下降可以调减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动用的,实际上不能充当支付准备。在以活期存款形式的客户备付金满足日常支付业务的需要后,其他客户备付金可以“以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部分客户备付金可转成为期3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目前,活期存款利率是0.5%,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是3.1%。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参与人应当在本公司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存放结算备付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四)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五)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七)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