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包括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能力。企业偿债能力,静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清偿企业债务的能力;动态的讲,就是用企业资产和经营过程创造的收益偿还债务的能力。偿债能力指标包括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一)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国际上通常认为流动比率为200%比较合适。运用流动比率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虽然流动比率越高,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流动资产保证程度越强,但这并不等于说企业已有足够的现金或存款用来偿债。原因在于流动资产的质量如何影响企业真实的偿债能力。比如,流动比率高,也可能是存货积压、应收账款增加且收款期延长以及待处理财产损失增加所致。(2)从短期债权人的角度看,自然希望流动比率越高越好。但从企业经营角度看,过高的流动比率通常意味着企业闲置现金的持有量过多,必然造成企业机会成本的增加和获利能力的降低。(3)流动比率是否合理,不同企业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4)应剔除一些虚假因素的影响。2、速动比率所谓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其他流动资产等之后的余额。由于该指标剔除了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资产,因此,比流动比率能够更加准确可靠地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速动比率为100%时较为恰当。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该指标是从现金流量角度反应企业当期偿付短期负债的能力。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00%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多,越能保障企业按期偿还到期债务,但也不是越大越好,该指标过大则表明企业流动资金利用不充分,获利能力不强。(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长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或有负债比率、产权比率和已获利息倍数和带息负债比率。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如果该指标过小则表明企业对财务杠杆利用不够。国际上认为资产负债率为60%合适。2、产权比率(所有者权益负债率)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一般情况下,产权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但企业不能充分地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3、或有负债比率反映所有者权益应对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的保障程度。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余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或有负债余额=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对外担保金额+未决诉讼、未决仲裁金额(除贴现与担保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其他或有负债金额一般情况下,或有负债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所有者权益应对或有负债的保障程度越高;或有负债比率越高,表明企业承担的相关风险越大。4、已获利息倍数(利息保障倍数)反映获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证程度。其中: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5、带息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是指企业某一时点的带息负债总额与负债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负债中带息负债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未来的偿债(尤其是偿还利息)压力。其计算公式如下:带息负债总额=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的意义偿债能力分析的意义就说明一个企业具备还债的能力,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企业也具有盈利,也就是在利润上相对要高,所以在偿债能力分析上一定要慎重,虽然相关的问题所包含的内容太多,但是通过偿债能力的分析也能够看到一个企业后续的发展。偿债能力分析对企业的未来也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为具备这种能力的企业将会投资,然而在投资方面也就注重资金,但是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在资金上相对有保障,从而也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帮助,所以这种能力是很重要的,具备这种偿债能力的企业未来将会有更好的发展,也说明这个企业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所以对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是很有意义的,综合评估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继而也能够让企业拥有更好的发展,未来将会给企业一个更好的方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