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方式有

2023-08-31 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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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合同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保全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合同的保全涉及第三人,其效力属于合同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二)合同的担保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都属于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不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

三、合同的保全的如何实现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合同保全的两种实现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一)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二)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

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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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合同保全的方式。合同保全也叫债的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减少财产的法律行为的制度,分为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其功能和效果是维持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财产的完整,以此维护债权的安全。本题中,只有选项A具有这种功能和效果,选项B、C、D都属于担保方式。因此,选项A符合题意,是正确的。 【评注】(1)应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2)注意理解和掌握与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相关的或者易于混淆的其他概念,以便于理解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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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有哪两种方式?

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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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

一、概念 撤销权,是指 债务人 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 债权人 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二、内容 (一)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 诉讼 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关系。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力扩及到了第三人,而且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人清偿债权的清偿能力。而 可撤销合同 中的撤销权并没有扩及到第三人,其目的也是为了消除之间意思表示的瑕疵。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 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其中第3种处分行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人知道的主观要件。 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四)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则是双方返还,即受益人应当返还从债务人获得的财产。因此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 (五)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 管辖 。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 律师 代理 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以上就是对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 的介绍。当债务人行使不当减少其财产,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就有权行使其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须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能由债权人自己行使。同时,作为一种形成权,撤销权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将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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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财产保全要什么手续

一、合同纠纷财产保全要什么手续1、合同纠纷财产保全需要手续如下:(1)提起诉讼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等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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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是为了确保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合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债权人保护周密细致化的趋势合同保全制度,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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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撤销权的保全范围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有如下相关知识:1、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2、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债务人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3、其他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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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在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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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购买保险之后,由于身体情况的变化、经济状况的变化等许多因素都会导致客户投保意愿的改变,或客观上需要更改保单内容,寿险公司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维持保单的持续有效,就必须提供各种服务,即通常所说的售后服务,寿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就称为契约保全,简称保全。从字面上看,保全可以简单理解为保持合同完整或完全。 如何申请合同保全? 1.客户直接到保险公司柜面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2.客户委托他人如业务员等,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对于涉及大额现金领款的保全业务及部分重要保全项目,应由客户本人办理,原则上不受理委托。具体额度可由分公司自行确定。 3.客户通过信函或客户服务电话提出申请。此类申请限于部分保险公司认可的保全项目。
2023-08-30 17:50:581

承保和保全是什么意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准确地说,寿险公司的保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全,指寿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的申请,为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或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提供的前提服务、核心服务、基本服务、附加服务等非公共服务。狭义的保全,指寿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的申请,为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或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而提供非理赔核心服务和基本服务的非公共服务。从以上保全定义中,可以看出保全作业有6个要素。一、保全的作业性质保全作业是一种非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主要是指由法律授权的政府、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有关工商企业,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性公共物品以及特殊私人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其中,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主导者。萨缪尔森1953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指出,公共物品是所有成员集体享受的集体消费品,社会成员可以同时享受该产品;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其它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从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定义中,可以得出:保险不是公共物品,相应的保全也不是公共服务,而是一种非公共服务,是保险公司为其客户提供的非公共服务。二、保全作业的主体保全作业的主体是寿险公司。保全这个词并非寿险公司专用。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使用保全这个词的,还有法律领域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合同保全”,经济领域的“资产保全”,安防服务中的“保全服务”。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程序”,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诉讼开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证据保全,是指为了防止证据的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人民法院经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对民事诉讼证据预先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制度(行为)。合同保全,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不当处分债权和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或请求撤消债务人行为,从而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消权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利。“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合同保全”的作业主体,都是人民法院。资产保全业务,是指某机构对本系统内已经发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清收,使资产和债权免受进一步损失,而采取的特殊保全行为。包括依法诉讼、以物抵债、清理不合理占用资金、追缴高额利差、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等具体业务。“资产保全”的作业主体,是采取特殊保全行为的机构。寿险公司也可能会成为资产保全的作业主体。安防服务中的“保全服务”,是指“保全公司”提供的系统保全、人身保全、驻卫保全、现金运送保全等安防服务。此“保全服务”的主体,是“保全公司”,寿险公司不提供此“保全服务”。三、保全作业的依据寿险公司保全作业,是基于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的申请。保险合同,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间签定的经济合同。非合同条款约定的作业是不容许的,除非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保全作业也须客户申请,如退保作业就必须经客户申请,保险公司是不能单方实施的。这一点与安防中的保全服务、法律中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一样,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当事人未申请)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四、保全作业的内容广义保全作业的内容,是前提服务、核心服务、基本服务、附加服务。狭义保全作业的内容,仅包括非理赔核心服务(给付)、基本服务。前提服务,是指寿险公司提供的续期收费服务;核心服务,是指寿险公司提供的理赔和给付服务;基本服务,是指寿险公司对保单提供的变更类、退保类、管理服务类服务;附加服务,是指寿险公司提供的咨询申诉、热线电话、电子商务等服务。寿险公司的保全作业项目,按保险合同4要素可以分为以下4类。1、保险合同主体的保全项目(1)、保险人,---保单迁移(2)、投保人,---投保人变更/投保人信息变更/投保人身份证变更(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信息变更/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变更/性别年龄误告/被保险人职业变更(4)、受益人,---受益人变更2、保险合同客体的保全项目无(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而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允许变更)。3、保险合同内容的保全项目(1)、核心内容的保全项目--理赔、给付(2)、非核心内容的保全项目前提服务、大部分基本服务(退保类、变更类、管理服务类)、附加服务4、保险合同形式的保全项目保单挂失补(换)发五、保全作业的目的保全作业的目的,是为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或者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寿险公司通过核心服务(理赔、给付)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给付责任;通过基本服务(变更类、退保类、管理服务类)保持保险合同的准确性;通过前提服务、附加服务来保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六、保全作业的时间保全作业的时间,从保险合同成立时起贯穿整个保险期间。保险合同成立前,是双方的要约、反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寿险公司提供的是销售和承保、核保服务,还未涉及到保全服务。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终止前,寿险公司提供了前提服务、核心服务、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等保全服务项目。保险合同因届期终止和合同已履行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完结,保全服务自然终止。保险合同因协议注销(一方申请,一方同意;规定的终止条件成就)而终止和因其他原因终止(解除、违约、失效、无效)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终止,但由于寿险合同的储蓄性和复效的规定等原因,还需寿险公司提供退保(退还保险费)、复效等保全服务。参考文献:1、《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陈文辉主编,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P1452、《保险服务论》(刘子操、宗可正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167、P1703、《中国刑事诉讼证据法学》(余松龄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P2314、《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P1475、沈阳市商业银行资产保全业务管理办法6、台北市保全商业同业公会网站首页7、河南华安保全电子有限公司网站首页8、太平洋寿险《保全员考试参考书(2004.6)》9、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网站10、马庆钰、杨庆东《公共服务的理性及其运作框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2023-08-30 17:51:161

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应该有两个: 第1,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都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则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第2,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 这两种措施都旨在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不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保全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
2023-08-30 17:51:241

合同违约可申请保全吗

合同违约可申请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1:331

2023年土地承包合同能否保全,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一般不能保全。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在该案判决前依法对其所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土地不具备私人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2023-08-30 17:51:391

民法典规定网签房屋合同能否保全

法律分析:只要是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房屋如果已经出售并且债务人已经做备案登记,那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如果是债务已经出售给了其他人而且做了备案登记,房款已经付清,那法院就不能扣押了,也就是说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3-08-30 17:51:581

怎样保全购房合同?

有购房合同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第一项:一定找好财产线索。(财产所在地、性质、限额;冻结银行存款不仅需要提供账号,还需要提供开户行及其所在地;)针对房屋保全,需要明确房屋所在地、房屋权限等。华律网第二项:准备担保物。可以是自己的房产,也可以找第三方担保,比如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第三项: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2)申请人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3)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取得管辖权的限制。(4)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30日)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四项: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2023-08-30 17:52:171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 代位权是什么意思?举个具体例子~

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比如:A借了B 100W,但A为了逃避财产执行将自己的财产以低价转让给别人,B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A借了B 100W,C欠A 80W,到期后,A放弃C还款的80W,B就可以要求行使撤销权。代位权:属于一种债权保全方式,是指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比如:A欠B 100W C欠A 80W,到期后,A迟迟不向C要账。B就可以直接行使代位权要求C直接偿还80W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成立之时或之后3、找无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恶意或过错。如果是无偿处分行为,则不以受让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过错为要件。
2023-08-30 17:52:274

保险的合同保全申请日是规定的交保险的日子吗

保险的合同保全申请日不是规定的交保险的日子。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2023-08-30 17:52:341

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当履行时,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8-30 17:52:411

合同纠纷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申请 财产保全 的手续包括: 1、写申请书; 2、提交财产保全的材料及原被告的信息、被保全的财产线索; 3、交纳担保; 4、提供有关 证据 (比如合同,转账记录等等)。 而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几 诉讼 过程中的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023-08-30 17:52:491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财产保全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2:551

合同的保全——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什么意思

债权保全需要有基本的目的和利益发生。也就是说你申请保全的债权对你存在利益,如果保全此债权没有任何利益的发生,那也就没有保全的必要了。
2023-08-30 17:53:011

有购房合同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有购房合同应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购房合同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第一项:一定找好财产线索。(财产所在地、性质、限额;冻结银行存款不仅需要提供账号,还需要提供开户行及其所在地;)针对房屋保全,需要明确房屋所在地、房屋权限等。第二项:准备担保物。可以是自己的房产,也可以找第三方担保,比如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第三项: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2)申请人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提起,而是有选择权。(3)人民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取得管辖权的限制。(4)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30日),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管辖。】第四项: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2023-08-30 17:53:09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保全

买卖合同纠纷保全是非常有必要的,申请保全有利于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实现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3:291

签完合同可以保全吗

法律分析:签完合同后如果出现纠纷,申请人为了保障自己利益,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合同标的进行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3:431

合同纠纷可以保全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当事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3:521

合同保全方式

法律分析: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8-30 17:54:011

合同纠纷可以保全吗

合同纠纷在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保全的。可以保全的法定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权利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4:101

怎样进行合同债权的财产保全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8-30 17:54:171

民法典能否规定对违约合同进行保全

《民法典》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对违约合同进行保全的。法律规定, 利害关系人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4:251

民法典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能否保全

法律分析:可以保全,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时效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3-08-30 17:54:341

买卖合同纠纷可以财产保全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4:431

已经签了买卖合同房产能否被保全

一、已经签了买卖合同房产能否被保全1、已经签了买卖合同房产能被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诉讼保全能否以房产抵押诉讼保全不能以房产抵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被保全的房屋不能抵押。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2023-08-30 17:54:521

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合同能否申请保全

法律分析: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5:101

什么是合同保全撤销权行使的后果

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债务人的不当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设置的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一种制度,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其中撤销权的行使后果是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并且债务人需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8-30 17:55:241

保护和保全的区别

一、保护和保全的区别有哪些1、保护和保全的区别包括:(1)期限不同。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2)申请的条件不同。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二、法院保全作用是什么1、一种是财产保全,通俗来讲,为了避免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以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2、一种是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2023-08-30 17:55:321

合同违约可申请保全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合同违约的案件,当事人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当事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5:411

买卖合同纠纷有必要申请保全吗

买卖合同纠纷保全是非常有必要的,申请保全有利于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直接执行保全的财产实现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8-30 17:55:511

保险保全是什么意思

一、保全定义:保全是指保险公司为了维持人身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签发的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保全项目包括保险合同内容变更、保险费续收、增加附加险及续保、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保额增加权益、保险合同补发/换发、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合同代服务、生存给付、红利/利差的通知与给付等等。三、保全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准确、迅捷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各类保全服务,实现操作与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四、保全服务申请途径合同保全的申请可通过如下三种途径:1.客户直接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2.客户委托他人如业务员等,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3.客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此类申请目前限于通讯地址/住所变更、解除合同等公司认可的保全项目。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8-30 17:56:001

购房合同可以做保全吗

购房合同一般不可以做保全,但已经支付一定房款且与本案有关的购房合同可以申请保全。仅有购房合同未办房产证的房屋无法确定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023-08-30 17:56:151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诉前保全吗

法律分析: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诉前保全: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6:251

出了事故我全责保险足够理赔但对方要求保全怎么办?

如果出了事故我方是全责的话对方要保全,那你们可以私下好好协商解绝,积极面对。下面是关于该问题具体分析:1. 多出点钱进行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我方主要责任,对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我方给以对方一定的赔偿,然后各自修车。2. 发生事故后快速理赔,去保险公司进行鉴定。同样的,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或者全部责任方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3. 对方要求保全,车辆被扣押可以先交钱到法院解封,以后法院判决后钱可以退回。4. 你也可以申请反担保,提供反担保金或财物,把车提出来。 对方既然申请保全了,那30天内会起诉处理,否则法院会撤销保全。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有疑问,拿到法院传票或接到法院通知后,可来律所当面详谈。拓展资料1.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2.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所以说,扣车行为只是为了调查双方事故责任需要而以。未见到有保证金规定。3. 应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发生事故后,在自己清醒的状态下,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将自己人身伤害降到最小。4. 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牌号、车型、颜色、机动车驾驶人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进而引起索赔困难等。5. 保护现场,手机受损失的证据,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会被支持的。6. 接受诊疗治疗,并向事故处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和对方发生纠纷,不接受治疗,耽误治疗的良机。同时也不得要求对方给说法,不向交通部门报案。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在交警调节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诉讼时效。7. 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2023-08-30 17:56:364

保险中的保全是什么意思?

一、保全定义:保全是指保险公司为了维持人身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签发的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保全项目包括保险合同内容变更、保险费续收、增加附加险及续保、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保额增加权益、保险合同补发/换发、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合同代服务、生存给付、红利/利差的通知与给付等等。 三、保全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准确、迅捷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各类保全服务,实现操作与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 四、保全服务申请途径 合同保全的申请可通过如下三种途径: 1.客户直接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2.客户委托他人如业务员等,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3.客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此类申请目前限于通讯地址/住所变更、解除合同等公司认可的保全项目。
2023-08-30 17:56:57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如何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有两种,一是诉前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两种保全措施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符合条件才能向法院申请保全。诉前保全申请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开庭之前先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8-30 17:5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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