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散居孤儿定义
2025-11-27 06:45:46
永节芜贱买断之之耻
社会散居孤儿是指那些由于父母双亡、失踪、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其他原因无法得到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这些孤儿没有进入社会福利机构或者孤儿院生活,而是散居在社会中,由亲属、朋友、社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照料。

在中国,社会散居孤儿通常是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他们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能被家庭收养,也没有进入收养程序。这类孤儿的社会保障主要依靠***、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
社会散居孤儿的特点包括:
1. 家庭关系缺失: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 散居状态:未进入社会福利机构或孤儿院。
3. 生活困难:缺乏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
4. 需要社会关爱:需要社会力量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
***和社会各界会通过各种措施,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教育支持、就业援助等,来帮助社会散居孤儿改善生活状况,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